一农民将农药装进自家啤酒瓶后出远门,小偷误食导致身亡,责任怎么判?

精致生活CEO林勇


有两种说法,一,小偷非法闯入他人住宅,且偷盗他人财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鉴于犯罪人已经死亡,不予追究。二,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致死,房主啤酒瓶内装有毒物没有标明,也没有收藏好,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怀丰风


我长期出差之前做了一桌子美味佳肴等待小偷光临

做好后出差离开了,

结果小偷没有时间观念,过了好几天才去入室盗窃,

结果一桌子饭菜变质了,小偷吃了食物中毒死了,

我还是要赔偿小偷吗?

反正怎么做都是不对的,

最好的办法是不是就是永远不出门,

在家静等小偷光临,然后做一桌子美味佳肴和小偷聊聊人生谈谈理想,

再告诉他保险柜密码,恭恭敬敬的把银行卡给他再告诉他银行卡密码,

最后深施一礼恭送小偷离开?

——一个网友这样说,我觉得很有道理。


家是一个私人的地方,是一个人最隐私的地方所在,

难道我还要把家里的一切告诉小偷,

好吧,我没法告诉,因为我不知道小偷什么时候来,

那只能什么都不做,别出门,在家等着。

然后小偷来了再告诉小偷?

亦或者是给小偷留张纸条?


既然能偷东西,那这个小偷一定是自主行为能力人好吗

他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他不是来我家串门的客人,

我还必须要热情招待,

拿好吃的好喝的不变质的食物招待?

那如果我家有几个亿的现金,

亦或者是无数的珠宝,小偷看到了,激动的心脏病突发,

那我是不是要送小偷去医院,还要全程陪护,

甚至除了医药费,还要赔偿小偷的精神损失?


只能说,责任全部在小偷,主人一点点责任都没有。

完全是小偷自作自受!!!


老徐说事999


看到这个提问,我笑了:一是笑提问者。二是笑回答者。三才是笑小偷。为啥笑?我只回答为啥笑小偷吧~~~

小偷,被污蔑成了一个“傻✘”,连农药味儿都闻不出来,喝在嘴里不吐,咽了不说,还要继续喝,他没喝过啤酒吗?

我要是小偷,先把提问者摁倒,再往他嘴里灌农药……



把盏常聊


以前有一个故事,一个小偷偷到了一家医院,偷走了一些财物和现金,临走时,看到桌上有一个鲜红的苹果,非常诱人,就拿起来咬了一口,放下就走了。医生上班后,想了一个办法,小偷乖乖的退回了财物和现金,投案自首。别人问医生,医生说我发了一个告示,说苹果是我们用来培养一种病菌,吃了以后很快会染病,无药可治,只有我们医院有解决的方案,希望误食苹果的人赶快来医院治疗,小偷看到告示后就来投案了。其实,苹果就是一个普通的苹果。

小偷入户盗窃,误食农民装在啤酒瓶中的农药导致身亡,从道德上讲,一个字:该。小偷是让人痛恨的,在盗窃是死亡,对很多人来说,都是罪有应得、大快人心;从法律和人道上讲,对小偷的死亡,农户出于同情应给与经济上少量补偿。

现在的农药,有严格的管理办法,农户只能买市场上允许流通的农药,如果属于39种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农户购买和使用将会被追究责任。

将农药装在啤酒瓶中也是不可取的,如果是自家人或客人误食,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农药应该标识明确、放在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


琴心剑胆桃花仙


一农民将农药灌进自家啤酒瓶后出远门,小偷误食导致身亡,责任怎么判?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个奇葩的事件会发生的,尽管概率不是很大,碰巧了就发生了。有时农民把药瓶子碰倒了,摔坏了,就把农药放在空啤酒瓶的,这也是有可能的,但这是农民放药的自由。

这个小偷的确脑子进水了,而且是猪一样的脑袋,嗅觉也出了问题,口感也出了问题,这就是嗜酒如命的社会渣子。有能力到农民家庭偷东西,却没有能力去干活赚钱,毕竟现在社会就业是很好找工作的,工资也不低,至少能养活自己,却干起了见不得人的勾当,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这种小人之举,小偷的行当。

对于题主说的小偷喝了农民装在啤酒瓶里的毒药,产生的后果是导致人的死亡,既然确定了,小偷是喝了在啤酒瓶里的毒药而死亡的说明,小偷还没有离开农民的家里导致的死亡,应该也是经过法医的鉴定,确定死亡的原因。

对于这个案件来说,谁负责有责任?于情于理来说,从大家普通的认知观方面来考虑,到农民家里偷东西,喝了农药死了活该,这就叫最有名的,天理所不容。可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既然出了人命案,必须有人负法律的后果,毕竟现在法律是同情弱者,即便是无过错责任,也需要负担一定的法律的后果。



如果这个农民所买的农药是市场上目前禁售的剧毒农药,这就要追究相关的责任,包括市场销售者的责任,以及生产厂家的责任,都会产生连带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农民,买农药是为了种地,治疗病虫害,却万万没想到小偷误食导致了这么严重的后果。

如果这个农民所买的农药,是允许市场上销售的,农民把农药存放在啤酒瓶里,小偷掉过误食了,于情于理方面来说,农民是不负责相应的后果,毕竟小偷有错在先,或者是犯罪行为在先。但从法律方便来讲,农民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小偷负主要责任,农民负次要责任,即便是农民不犯错误,从同情弱者的角度方面来考虑,也是不一定的经济责任的。原因很简单,律师的解释就是没有告知业务,没有把酒瓶上贴上这瓶是农药的标签。

其实这种现象非常多,而且也有事实的案例,比如说小偷偷人家的东西,结果因为家中有狗的原因,害怕狗儿跳墙,被摔死了,对于房主来说,还要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原因很简单,就是没有把俺家狗拴住。还比如说农民的果园里的果子打了农药,被路过的行人摘了,路过的行人的行为可以说是小偷行为,吃了以后死亡,也需要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原因很简单就是没有行使告知的义务。此案例不是举不胜举,虽然从道德情理方面来讲是行不通的,但法律面前却是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总之,对于农民出远门把农药放在空酒瓶里,结果小偷到农民家里行窃,误喝了酒瓶里的农药导致死亡,而且已经确定喝了农民的啤酒瓶里里的农药,从情感上和道德上来讲,是不负法律责任的,死的活该!但从法律方面来讲,农民是要负一定的经济责任的,用律师的诡辩来说,就是没有告知小偷,这啤酒瓶里是放的就是农药,而且没有贴出标签。从这方面来说,感觉的却是打脸了!大家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请留言交流,并关注头条号宗元。


三农一姐


农民用啤酒瓶装农药,在自己家里放好,没,毛病。

小偷入室盗窃,自行偷喝啤酒瓶农药,有病。

让农民赔偿,更有病!

这种情况,要是让农民承担赔偿责任,这将颠覆社会公众的认知水平。

民事侵权赔偿主要是根据过错责任赔偿原则,如何判断是否存在过错?

第一,行为人是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义务。例如法律对某一特定领域规定了行为标准,行为人若违反了这些标准,就具有过失;

第二,行为人是否违反了一个合理人的注意义务。合理性的注意义务主要是指多数人在特定情况下应当达到的注意程度。

如前面所述,农民所实施行为实在自己的住宅,是与外界隔离的封闭性场所,对于出现题目所述情况根本无法预见,对于事件的发生不存在任何过错!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是一句古老的法谚形容公民住宅权的神圣性。我们国家没有私人住宅神圣不可侵犯规定,但是树立住宅神圣不可侵犯却是异常重要!“


叶律师


现实中就有这种情况:有些小偷贪吃、贪睡、贪玩,可谓是在偷盗的过程中也不务正业。

前几年,在我们当地就发生了一起奇葩的偷盗案,有一个小偷到主人家偷东西。看到主人家有一瓶好酒,小偷酒瘾犯了,就在主人家毫无顾忌地喝起酒来了。最后喝醉了,睡在主人家的床上烂醉如泥。被主人发现后报警,警察来个瓮中捉鳖。

警察在审问小偷的时候,小偷仍没醒酒。警察问他是谁,叫什么名字?他就说:“不要管我,你们该喝喝。”

而如果有人将农药倒进啤酒瓶里,这就很危险了。不仅自己的亲戚或者是家人有可能要喝,而且碰到那些好喝酒的小偷,有可能也会喝到的。如果小偷误喝之后引起身亡,那么这就麻烦大了,小偷的家属一定会告房主人赔偿的。



但是像这种情况下,作为房主人的农民,是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

第一,该农民是在自己家中将农药倒进啤酒瓶里,并不是有意毒害小偷的。他将农药倒进哪里?都是他的权利和自由,亦没有什么过错。所以,无需承担过错责任。

第二,小偷偷东西本身就是不对的,到别人家中又偷和别人的啤酒这更是错上加错。没有人比你这么喝,也没有人请你这么喝?自己喝死了,也是活该。并且这个小偷也太笨了,农药喝啤酒味道能一样吗?能喝不出来吗?

第三,小偷家属要求农民赔偿,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这纯属是无中生有,讹人之举,应当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如果让我判,肯定判决小偷家属败诉的。

不知道你会怎么判?


法重情深


偶尔看到这个问题,想来回答一下,解开一些人的疑虑。因为这样的问题很多。

在自家的酒瓶装毒药,或在自家果园打农药,或是像农村的地方挖水湾,小偷进入家里偷东西,这些事情都有类似的一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发生意外,做事情的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有意而为之,那可能会犯罪。

我们再来细说农药装酒瓶的事,且不说给别人会造成伤害,万一自家人或亲情或朋友来了,没有仔细辨认误食怎么办?所以,为自家人安全考虑,也要做好标记,最起码要用纸写上毒药,以防万一。如果被小偷误食,那肯定是有责任的,对于小偷,我们都是咬牙切齿的,但对于他们我们做的是要防,其次要依据法律来惩处他们。出于人道主义,不能私自置律法与不顾私自采取处理方法,以至于显露人的不为人齿的一面。

如果为了报复小偷,故意将毒药放入酒瓶吸引小偷,那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了,除非你能证明不是故意而为之。不管怎么说,都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所以,告诫一些人,在处理农药方面一定要谨慎。比如,路边的水果打农药要做好标识,所用农药对人身体微毒,国家早就禁止使用高毒农药。否则发生意外就悔之晚矣。


农业空间


农民不承担任何责任。

首先,农民买来农药在自己家里怎么放是自己的事,这是他具有排他性的私权范围,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只要他存放农药不泄漏到户外,对他人以及公共安全造成危害,不存在危险物品肇事,就无可非议。该农民买的是农药,是国家允许销售的产品,而不是国家管制的剧毒药品,不属违禁品的范畴,同样是无可问责。

其次,小偷偷入农民住宅本就是非法入侵他人住宅,本身是违法行为,应当负法律责任;小偷喝农药是小偷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农民的过错为之,所以小偷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第三,法律上讲的因果关系,是讲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关系。农民在自己家实施啤酒装农药这个原因与小偷非法进入其宅喝农药而死的结果之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因而不存在法律责任。

第四,小偷喝农药死亡,是小偷违法进入农民住宅造成的结果,小偷自进入农民住宅起的一切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的继续,都不具有正当性,更不具有合法性,因此,其结果只能由其本人承担。

法律是保护合法、守法,而禁止和惩处违法、非法的,不能让守法、行为合法的农民去为违法的小偷承担责任。


闲庭信步PU


按照问题的描述,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应该不大。因为其中有几个看似很巧合的关键因素,必须凑到一起才能导致类似问题中描述的结果发生。

首先,把农药装进啤酒瓶的操作不符合正常逻辑,就算是装也会选择更容易装得进农药,又能封口的其它瓶子。啤酒瓶盖子被起掉之后,还需要其它方式才能完全封闭。而且,只要小偷的智力正常,绝不可能把已经打开过的啤酒瓶里装的毫无气泡的农药喝下肚子。

其次,现在正规农药几乎都有刺鼻的味道,而且只有少数几种才能置人于死地。就算小偷眼睛不好使,只要鼻子或者舌头管用,也不可能将农药误食了。哪怕是在夜间,发生这种事情的概率也不大。退一步讲,如果小偷真的蠢到分不清农药和啤酒,那他应该早在此前的“职业生涯”中就挂了,轮不到这次误食农药了。

再次,类似的问题找不到相关的新闻来源,应该是想从法律方面做讨论的。不过,还是出问题时还是应该尽量符合逻辑,要么就不太具备探讨价值了。

退一步讲,如果这样的事情真实发生了,那么责任也应该在小偷自己,和其他人无关,理由如下:

1,农民将农药装进啤酒瓶里,并没有主观恶意,也不可能预见到有人会误食,而且期间是被小偷偷走后才发生误食农药事件的,农民本人也无法及时阻止或者救助。

2,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小偷自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担责。偷窃行为本来就是违法的,至于误喝农药更是有些咎由自取了,农药有着明显的刺激气味,小偷应该意识到这一点。(或许小偷就是想自杀也说不定)

3,如果事件中的农药属于违规生产销售的物品,那么农药销售方也是有责任的。如果农药属于正规渠道的合法产品,那么只能说小偷的身体本身就有某种问题了。

综上所述,如果事件发生了,那么小偷死亡纯属意外,不应该追究其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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