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罪己诏”,一般什么情况下才会有“罪己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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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己诏”就是皇帝的自我检讨,因为凡是皇帝的命令都叫“诏”,口头命令叫“口诏”,书面的叫“诏书”或者“圣旨”。“罪己诏”也分为口诏和诏书两种。大家都知道,古代有句话叫“君无戏言”,就是因为皇帝的一句话出去,很可能就会决定很多人的一生。


罪己诏都是皇帝在犯了比较大错误的情况下由皇帝本人发出的,有的是口头检讨,有的是书面检讨。一般在三种情况下发出?

第一,朝廷因为皇帝的过错出现朝纲混乱局势动荡等重大问题。

第二,国家遭受严重的天灾,古人认为这是因为天子德行有失引起的,所以皇帝本人要作检讨。

第三,因为皇帝的过错,导致国家政权发生了动荡,使朝廷处于战乱之中,人民遭受疾苦。


《琅琊榜》大家都看过,梅长苏和靖王最终实现了翻盘,梁王当着满朝文武承认自己的过错,答应给赤焰军翻案,这就是梁王给自己下了罪己诏,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的,都是皇帝在自己责备自己,相当于当着全国人民的面打自己的脸。


《三国演义》中也有罪己诏,董卓把持朝政之后,强迫汉灵帝刘辩下了一道罪己诏,表明自己德行有失,愿意让位给刘协,也就是后来的汉献帝。


由此看来,罪己诏也不一定都是皇帝自己主动发出的自我检讨,也有可能是受人强迫,不得不自我责怪,自我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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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认为这最罪己诏是皇帝发布的,对自己过失和国家出现的灾祸,皇帝反省的诏书。

各朝颁布罪己诏有汉朝有15位皇帝颁布过。接下来三国就有一位。就是魏文帝。再有吴国两位。两晋七位。南朝有14位,北朝一位。隋朝一位。唐朝八位。五代六位。宋代七位。辽代一位,金代一位。元朝四位。明朝3位,清朝八位。

以上看来主要都是一些天灾人祸。比如像汉武帝晚年发布的罪己诏。是对他劳民伤财和对他所作所为做了一个深度的检讨。总而言之罪己诏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检查书。只是写这份书的人身份特殊。是当时的天子,皇帝。其实我认为这是一个皇帝对自身的反省跟转折。虽然这份诏书不能从实质上改变什么。但是最起码代表了皇帝对天下人的负责。汉武帝的轮台罪己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分保存完好,内容丰富。皇帝对自己所作所为所做的批评诏书。谢谢大家欣赏,希望大家多多点评,关注评论。点赞,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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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问题!历史上有皇帝做错了事,就下罪己诏,如周成王,秦穆公,汉武帝,唐德宗等等,这种事的发生前提是:皇帝多少还为百姓的死活着想,多少有点脸皮,此外周围不全部都是溜须拍马的货色,有直言敢谏,耿直忠烈的以百姓为怀的谏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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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己诏就跟现在的检讨书差不多,不过它是帝王专用:检讨自己过错、自我责怪反省的语言制成文书,然后诏告天下。罪己诏的发布:一是 君臣错位,即帝王发现问题后自责,把臣下的不遵循指令或过失归为自己的错误,自责反省。二是发生无法解释,认为是不吉利的自然异象或天灾瘟疫,帝王认为是上天的谴告或惩罚,向天检讨反省改过。三是在政权危难之时,以检讨自己来笼络军心民心,维护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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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己诏始于我国古代夏商周时期,中国古代皇帝强调君权是由上天赋予,皇帝被称为天子。罪己诏主要是皇帝向老百姓开诚布公的宣告自己的过失,列举自己的罪状。这样可以显示皇帝诚实,愿意主动地承担责任。

一般遇到自然灾害或者兵灾之时,这里的自然灾害既有水旱灾害,也包括蝗灾、瘟疫等。皇帝认为灾害都是天灾。一般都会颁发罪己诏,以祈求老天的原谅,维持政治的稳定。

最著名的是汉武帝时期的轮台罪己诏,当时汉武帝征匈奴,穷兵黩武,加征百姓的赋税,导致人民起义不断。比如乾隆皇帝老来昏庸,一次宫中火灾,也曾下罪己诏。

另外一种比较特殊,就是属于英年早逝,临终反省自己的罪己诏。最著名的是清朝第一道罪己诏,为顺治皇帝得天花将要归天时而颁发,列举自己的罪状十四条,主要反省自己从满清入关后久习汉制,而忘记满人的习俗和礼数,深深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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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己诏这个东西很有意思,看上去好像是古代君王多么反躬自省,多么体恤百姓,其实不过是一块帝王术的遮羞布而已。

顾名思义,所谓罪己,就是责备自己,“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天下哪里有不好的事儿,责任都在我呀!

听听,多么谦恭。可是实际上呢,大多数帝王发了罪己诏之后,该干啥干啥,什么痛定思痛、痛改前非,那都是不存在的。

关于罪己诏的形成,尽管从后世文献中能找到很早的例子,比如传说夏禹看到罪人,觉得这是因为自己不好,不如前两任尧舜,即“尧舜之时,民皆用尧舜之心为心,予为君,百姓各以其心为心,是以痛之。

可是,这些记载可不可靠,那就另说了,文献中记载的比较成熟的罪己诏,还是从汉代开始的。

最早这么做的是汉文帝,起因居然是……日食。即“日有食之,谪见于天,灾孰大焉 !”

甭管为什么发,总之从此以后,罪己诏就被皇帝们当成家常便饭了。自然灾害,发罪己诏;百姓生活苦,发罪己诏;自家事儿扯不清,发罪己诏……

据统计,汉代有18位皇帝,发过80多条罪己诏。俗话说得好,多演穿帮,这罪己诏发多了,也就不足以发挥作用了。文武百官和老百姓都不傻——若皇帝批评自己几句,就能立刻风调雨顺,那天下早就太平了不是?

其实从皇帝的角度来看,发罪己诏,名义上批评自己,内核是在宣示自己的君权神圣。

为何这么讲?我们不能不提到一个人,董仲舒。

相信很多朋友都听过一个词“天人感应”,这就是董仲舒总结出来的一个概念。今天有些人把这个概念阐发为保护自然,纯属乱联想。其实董仲舒想要表达的意思就一个:

皇帝是天子,皇帝的所作所为会引发祥瑞或灾异。

这里面有两层意思:

  • 第一层,当然是我们都能看到的,皇帝做好事儿,上天就降下祥瑞作为表扬;反之,如果一个昏君倒行逆施,老天爷就要搞点地震、冰雹之类的警示一下他。
  • 第二层,是天子才有这样的“感应”能力。普通人作奸犯科,虽然别人会诅咒他“天打五雷轰”之类的,可是实际上发生了吗?没有对不对?只有合法的天子才有这个本事。

所以,皇帝们发罪己诏,表面是承认错误:我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导致上天震怒,错误在我。隐藏的意思就是:我虽然没做好,但我还是天子。

既然这么想,那么他们就不会真心认错并改悔。

最有名的罪己诏,恐怕就是汉武帝的《轮台罪己诏》。汉武帝亲政之后就是一连串的大手笔,又要打南越,又要伐匈奴,又要通西域,又要征辽东。这套组合拳把西汉七十年的积蓄耗光了,眼看着就要农民起义了。

怎么办?发个罪己诏呗。暂停轮台屯田之事,批评自己两句,提倡大家发展经济。实际上,汉朝还在继续开边,即使汉武帝驾崩,到了汉昭帝手里,也并未改变这个基本国策。

那么这个罪己诏拿来忽悠谁呢?

忽悠当时的老百姓,以及后世愿意相信帝王的人呗。


考古军中马前卒


既然是罪己诏,那就只能是皇室御用了,诏更是只有皇帝才能用的。

这是皇帝为了给天下一个交代,一般都是国家发生了各种天灾人祸,或者德不配位,不得已出一个罪己诏,在全国传播,以显示皇帝对自己的惩罚。

一般的人只能用罪己书,敢用诏那就是严重的大不敬了,所以现在很多电视剧里随便一个人都能写罪己诏,简直可笑不已。


以史知今


导语

很多人说罪己诏,是皇帝的遮羞布,但真的是这样吗?在我看来未必,它在中国历史的出现过很多次,是特定历史时代的产物。我国古代是宗族社会,皇帝就如天下人的家长,作为一家之长,承认自己的错误,勇于承担责任,并有利于重塑形象,也体现了皇帝体察民情。

一、“罪己诏”特定历史下的产物

我们都知道罪己诏是皇帝对自己犯了错,而下诏书,告诉天下的臣民们,我错了。但我们翻阅国外历史资料时,会发现,在外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像中国皇帝下诏书悔过错误的。因此,我们反思,为什么在我们中国古代皇帝会有这样的举措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 自氏族公社开始家长制,宗族社会关系就出现,后来经过时代的演变,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但基本原则是不变的。我们读历史时,经常见到在重大节日时,皇帝带着大臣们祭祀,祈福,或下罪己诏。即便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祠堂随处可见,无数个宗族组成一个大家庭。但随着社会制度改革,祠堂虽然还存在,已失去以往的意义了。
  2. 封建社会以儒家思想为正统,儒家的伦理道德是“忠孝仁义礼智信”,而“忠孝”是最基本的。忠是立国之本,孝是立家之本,这里的忠是指忠君,即国家;孝是指效忠于家,而无数个家就组成为国,因此忠孝是能统一的。作为家天下的家长“皇帝”,更要起表率,模范的作用,从此教化人民。
  3. 儒家政治主张“人治”。在我国封建社会一直都是小农经济,而当时的农民没有自己的土地,具有很强的有依耐性。马克思说:“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自己。”那么这个代表人,自然皇帝了。

小结:从以上三个方面我们可以知道,在宗族关系演变和流传下,以及以儒家为正统思想的影响下,促使罪己诏的产生和发展。从而产生了以皇帝为代表发言人,通知人们我做错了。

二、罪已诏的价值

我们知道罪己诏主要有分三类,其一政治危机时;其二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其三有悖沦理道德。但我认为,罪已诏只有在自然灾害上,才能真正体现它的价值所在。

西汉元帝在茂陵白鹤馆火灾后,专门发诏书。

唐朝,公元695年,天堂、明堂发生大火灾,武则天亲笔写诏书,责备自己,表明火灾是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

宋代,真宗、仁宗、神宗等许多皇帝在发生重大火灾后,都下了“罪已诏”;

元朝,公元1323 年7月1日,奉元路行宫正殿和上都用监库发生火灾,英宗不仅直接命令卫士救火,还对群臣检讨自己的责任。

清顺治十七年,春正月,多地发生大旱,顺治帝下罪己诏,后又率领大臣们多次求雨。

小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下罪已召是最常见。皇帝真心悔过,主动承担责任,为民请愿,并采取减免租赋,或调粮娠济等措施。

总结

罪己诏作为皇帝政治手段,是重大事件的“常客”。虽然,是为了皇帝统治的长治久安,但在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它是特定历史环境下的产物,是明君为诚心悔过的表达方式,但也成为昏庸无能皇帝手中的滥用招数。


散步的鱼读历史


罪己诏这种东西,一般是皇帝在某些决策和事情上出现了重大的失误,给国家带来了很大的灾难,不得已所以发布的东西。也就是说皇帝在天下人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希望天下人能够原谅皇帝。

罪己诏这种东西可以上溯到夏朝之前的大禹,大禹曾经因为某些过失曾经发布过类似的东西。只不过大于那个时代,还没有皇帝的概念,所以这种只能算是罪己诏的雏形,而不能够是真正的罪己话。正式的是从汉文帝开始,汉文帝刚即位不久就出现了日食。在那种年代科学技术比较落后,人们往往认为出现异常的天象,是君王的德行有失。

所以汉文帝就发布了第一个罪己诏,承认自己的德行有失,所以最终遭致了上天的谴责。而后世的帝王所写的罪己诏,基本上也是以汉文帝这份为模板。这种东西比较特殊,是因为它是天子,也就是皇帝所颁布的,一般说来皇帝在万人之上,即使很难有人能够制约他,所以想让皇帝颁布罪己诏,往往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平时的时候,我们即使犯了一些错,有时为了面子问题还是硬着头皮不承认错误。这样的人事实上非常的多,而作为天子的皇帝恐怕更是如此。往往他们能够发布这几招,恐怕是经过了很大的心理斗争,当然在一些王朝末年也有一些皇帝发罪己诏,不过这个时候往往主要是为了笼络人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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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读历史


说起“罪己诏”,中小学教科书里应该没有,大多数人都是看了《康熙大帝》等清宫剧才了解的。在清代的12位皇帝中,大家对清顺治帝都是比较熟悉的。

这位少年天子亲政后,自然灾害很多:比如水灾、旱灾、地震,以及“冬雷春雪,陨石雨土”等。他把这一切自然现象都归罪于自己的“不德”引起的上天震怒。所以,顺治帝不断自我反省,屡屡下诏罪己。临终之际,他还留下了一道罪己遗诏,为自己列举了十四条罪状。后人评价这份“罪己诏”:全面、深刻!在盖棺论定的“自我鉴定”中,能进行如此彻底的自我批判,顺治帝实属亘古第一人。

01何为“罪己诏”?

用我们普通人的思维来理解,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之后,有时要做个口头的检讨,有时要庄重地做个书面检讨。所谓“罪己诏”就是皇帝作的书面检讨。看来,我们是没机会下“罪己诏”了!

“罪己诏”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安危时,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的一种口谕或文书。

“罪己诏”中的“诏”字,《说文解字》的解释是:告也,从言从召。东汉郑玄为“诏”作注,谓之:“诏,告也”。告,告诉,对人说。这个人有上,也有下。

在古代的典籍里能够找到的“罪己诏”模本,是《尚书》中的《汤诰》和《秦誓》。文字比较详细并且能够作为模本的,是《吕氏春秋》里出现的这句后代“罪己诏”常用的格式语言:“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讲的是商汤罪己的故事。所以,“罪己诏”的起源,古人认为是从“禹、汤罪己”开始的。

回望历史,最有名的“罪己诏”是汉武帝、唐太宗、宋徽宗、崇祯和顺治的罪己诏。可以说,至今读来仍感人至深。

尤其是明朝的崇祯皇帝朱由检,在位十七年,《明史》中就记载,他下罪己诏达五次之多,平均三年多点就下一道“罪己诏”。崇祯皇帝自缢前下诏“罪己”:“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贼直逼京师,虽朕谅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去朕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朕尸,勿死伤百姓一人。”

崇祯皇帝作为明朝末年的最后一个皇帝,并非荒淫无道之辈,而是希望做一个有为明君,力图以自己的力量中兴大明,奈何才能不足以至于失败,因此他多次下诏罪己,也是表明自己求治的决心。

崇祯八年,当时的农民起义军在闯王高迎祥的带领下攻克了大明中都凤阳,火烧皇陵和龙兴寺,挖掘明朝祖坟,天下震动。

崇祯皇帝作为大明皇室子孙不得不素服避殿,哭告太庙以表悲痛之情,大明正统之神圣在此刻被人狠狠地踩了一脚,统治的威权被人撼动,崇祯皇帝为此颁布罪己诏,表明祖坟被挖自己有不可推卸之责任,并将凤阳地方官处以死刑。

02何时下“罪己诏”?

2018年01月20日,网友“取舍担忧迷恋沉”在新浪网发文指出:

“罪己诏”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安危时,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发生的一种口谕或文书。它通常是在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君臣错位,二是天灾造成灾难,三是政权危难之时。

包括袁世凯在内的话,在中国历史上,总共有八十九位皇帝下过罪己诏。最早的一份是汉文帝在公元前一七九年下的,最后一份是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下的,整个时间跨度为两千零八十五年。如果以“二十五史”为限的话,那么最后一份“罪己诏”颁布的时间应为一八九五年五月二日,时间跨度是两千零七十四年,平均八年就下有一份罪己诏。

古代帝王,虽为王,却也是人,是人,难免也会犯错误。“罪己诏”本来是帝王们知错改错的好机会,可相当多的帝王们,却拿了它来装点自己,或者只是应急,并不真的要改正,这一来,下“罪己诏”的次数越多,也就越是不把“罪己诏”当回事,“罪己诏”反而成了他们的挡箭牌,所以,越到后来,问题就越严重,以致到了国难不可收拾的地步。

这大概是“知易行难”的最好例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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