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3日訊(張鵬 記者 趙紅星 佘雨桐)2月22日,大慶市林甸縣一男子因酒後任性妄為阻礙執行公務,民警傳喚後發現其多次利用虛假信息、使用假通行證出入居民小區,現被警方依法處罰。
2月20日16時30分,大慶市林甸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轄區居民閆某報警稱自己被人打了。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往林甸縣城南小區某民宅。
民警在閆某家中核實案件情況時,瞭解到閆某因與家人發生口角被其嫂子推搡幾下心生不滿隨即報警,此時閆某滿身酒氣並無故辱罵辦案人員。見此情況民警對其進行口頭傳喚,閆某據不配合工作,且在依法強制傳喚過程中,仍在警車內辱罵、推搡民警,並將駕車民警的對講機強行拽下。
民警遂將其帶至林甸縣公安局辦案區,待閆某酒醒後,民警對其詢問中發現,閆某在2月12日-20日期間多次利用虛假信息、使用假通行證出入居民小區,且走親訪友到人員密集場所均不佩戴口罩。閆某對自己拒不執行林甸縣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供認不諱,並對酒後阻礙執行職務的行為後悔不已。
違法行為人。圖片由警方提供
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給予違法行為人閆某合併行政拘留17日並處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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