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全國恢復交通運輸秩序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公安部等部門關於做好恢復正常交通安全運輸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暢通工作意見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疫情防控期間實際情況,公告如下:
一、對於以各種理由沒有及時解除防疫檢查站(點)阻礙車輛通行的單位和個人,公民可以向市公安局交警指揮中心舉報,由指揮中心向轄區政府反饋予以強制解除。舉報電話:0435/4215122。
二、對應急運輸、民生物資運輸、復工復產車輛輕微違法行為,以教育、警告、糾正為主,原則上不予處罰。
三、對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或者逾期未審驗、逾期未年檢的車輛不予處罰。
四、對各種運輸物資的車輛實行24小時應急救助機制,應急救助電話:0435/4215122。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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