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野生动物是刚需”这个问题从哪里入手


解决“野生动物是刚需”这个问题从哪里入手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18日发布声明,对《野生动物养殖是人类祖先的伟大创举》一文致歉。据此前媒体报道,该文称,“因一次疫情就全面‘禁野’将是武断的,不科学、不理性”“对于人类而言,对野生动物产品的需求从未停止,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成为‘刚性需求’”。(中国新闻网)

在全国上下同心同力抗击疫情的形势下,上述文章把野生动物产品表述为“刚性需求”,与当前的氛围不兼容,可以说是抗疫路上的“逆行言论”。可能有人认为这是一家之言,应允许不同观点存在,但这种观点来自动保协会保护繁育与利用委员会下属的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耐人寻味。

行业组织发声,显然不是一家之言,而是代表了整个行业企业、从业者的心声和利益。换句话说,在眼下全国各地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遏制野生动物产品滥用的背景下,至少从事野生动物养殖的行业企业和个人,仍在为自己争取利益——认为野生动物产品是刚性需求,所以不应该全面“禁野”。

在抗击疫情关键期,这种“刚需说”无疑会遭遇质疑和批评。中国动保协会能及时道歉,并决定撤销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态度与抗疫方向一致,值得肯定。但该协会仅仅道歉和撤消下属机构,只能化解当前公众的愤怒情绪,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野生动物产品是刚需”这个问题,即作用比较有限。

一方面,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仍然是存在的,其中部分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最终被端上餐桌,或者变成其他产品,为刚性需求提供了支撑。另一方面,部分人食用野生动物产品的习惯未必能改变。虽然2003年经历过SARS事件,但一些人过后并没有吸取教训,继续猎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


解决“野生动物是刚需”这个问题从哪里入手


要想解决“野生动物产品是刚需”这个问题,必须从法律法规、体制机制、执法监管三个环节入手。首先,要抓紧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该法律虽然2018年修改过,但最近引发争议,被认为“修改立法已成为当务之急”。对此,有课题组提出不少建议,如扩大法律适用范围、科学分类施策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最近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启动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工作,以依法加大打击和惩治乱捕滥食野生动物行为。这既是立法机关对疫情的回应,也是对舆论呼声的回应。期待立法机关从此次疫情、专家建议中吸取“营养”及时修法。

其次,完善野生动物保护体制机制。据相关报道,目前,我国许多地市到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没有设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基层保护机构和管护队伍人力严重不足……这些问题显然不利于野生动物保护。如何完善体制机制编制、建设管护队伍,是有关方面急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另外,需要加强日常执法和监管。虽然各地有关部门近年来对于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取得积极效果,但要我们看到,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并没有消失,有的还很疯狂。这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完善监督检查,强化考核问责,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持久的高压打击。

上述文章所说的野生动物产品刚性需求,或许并不是基于保护、娱乐等目的,主要还是为了消费,准确地说是食用、药用。因此,在打击违法猎杀、交易野生动物的同时,还要对野生动物养殖行业加强规范。只有“两手都要硬”,才能科学保护、科学利用野生动物,防止不良利用培养不良刚需。


解决“野生动物是刚需”这个问题从哪里入手

◎ 为正义“说话”,为公平“代言”,若喜欢本头条号评论文章,请您订阅并批评指正,谢谢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