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期间无法上班,薪资应该发放多少?

vlog大斌


国企就按照国家要求来呗,反正背后有支撑。私企呢,如果老板会办事的话,跟员工商量一下,少发点,打一打悲情牌,大家互相理解一下,马马虎虎过得去就行了;如果非得来个强硬的,一毛不拔,那员工就走劳动仲裁吧,一告一个准…


雪山老码农


具体政策不知,说一下我公司的情况吧。

小编所在公司是刚有一小微公司,员工20多人,做淘宝运营的。原本公司通知是延迟到2月10号上班,因为公司所在地疫情加重,又延期,直到前天才通知24号上班,像我们这些外地的员工,也不是说回去就回去的,要看火车票抢到几号的,所以本人上班时间又得靠后。那么重点来了,公司语音开会通知,1月份工资正常发,2月份打5-6折,24号未到岗的算作请假,不分你所在位置,也就是就算你是武汉的24号不到岗也是请假。

这种情况怎么说的,看到很多公司放假延迟着延迟着就没了,我们公司这种情况也是普遍现象吧,小公司,这段时间公司没进账,想着少发工资节约成本🎅虽然这样想,但是也感觉这样的公司或者所有公司都靠不住,公司不是你的,你也不是公司的。只有自己有实力了,有钱了才不会有不公平的感觉吧[机智][机智][机智]


奋斗松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也是我特别特别很关心很关心的问题。

我这也是刚上班没几天,发工资的话到下个月了,我们是每月25号结考勤,等下月十多号发这个月的工资,这歇了二十多天上几天班不知道厂里怎么发工资,听别人说,一个月一天班不上的话,发保底工资,应该是扣完保险发保底,也是听别人说的,现在人事部也没上班,还是发以前的平均工资数啊,说什么的人都有,希望老板们发点善心发个前几个月的平均工资,那样还能缓解的房贷的压力。

这是我个人的看法,朋友们好好工作,加油[加油]


外号石头


除了疫情的控制情况,最近大家都很关心疫情期间工资到底怎么发放的问题哈,本人做为一个创业者,根据国家的政策,做一个简要的分析,希望能够对大家有点用

首先我们来说已经复工的企业:

如果你公司在2.10日复工,那么在2.3—2.9这段时间你可以算休年假,这样2月份你正常上班,2月份的工资就可以正常发放了。

此外,有些企业虽然已经复工了,但是面临着生存的压力,为求生存多数企业可能选择裁员

政府为了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也给了企业一些补贴政策和指导意见,与我们工资相关的有两条:

1.是公司可以在复工之后企业可以重新与员工商量疫情期间的工资,也就是降低工资标准,当然这个是否同降低意肯定要取决我们自己,如果我们不同意降薪,可能面临被裁员了

但是我们也需要知道,如果被裁员是应该得到补偿的。补偿标准通常是你在公司工作几年,补偿几个月的工资。

2.企业可以采取轮岗轮休的政策,说白了就是企业复工了,但不需要那么多人,也无法承担所有人的工资,在不裁员的情况下,采取这个政策。比如你原来每个月工作22天,工资6000元,那可以调整为工作11天,工资3000元。

以上是关于已经复工企业的一些工资政策

然后说一下没有复工的企业

如果你的公司在2.10日之后开工,现在好多公司也把复工时间延迟到2.17日,我个人觉得多数企业2.17日可能还是会延迟,比如我们旅游行业和娱乐行业具体开工时间要等相关部门通知了

那么没有开工的企业员工,在2.3-2.9这段时间你同样可以用你的年假代替,并按工作日领取工资

然后在2.10日之后的时间,如果公司没有把你裁掉,那你就是待岗,关于待岗期间政府给出的政策是这样: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原合同工资正常发放。什么是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比如你们公司每个月的是15号发放工资,那么1.15号到2.15号就是一个公司支付周期,这段时间内的工资就需要按原合同工资标准发放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以后,企业还是不能复工,那么就根据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70%发放。比如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200元,那么就应该发1540元每月

最后还有几个特殊情况

1.被强制隔离或者待确诊的员工就按正常上班的工资标准发放,且这期间公司不可以开除你

2.已经确诊的员工,按病假算,基本工资的80%发放,且这期间公司不可以开除你

3.按公司要求在家办公的,按合同工资标准发放,前天是公司要求的哈。

以上是我个人对于国家在疫情工期间给出的员工工资发放政策的一些理解,如果有不对地方欢迎指出或补充


北漂创客雪强哥


根据2020-1-24红头文件5号文,新冠疫情期间无法复工的情况下,根据各地方的政策发放75%--85%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

1.已经复工,没有确诊或被隔离,没有具体的标准,可以协商或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没有复工的情况下,工资怎么发

(1)生病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隔离期(完全没有复工)可以协商解决,可以选择3种方式,调整薪资,调岗轮休,优先年休(工龄1-10年年休假是5天,10-20年10天,20年以上为15天)

(3)复工后工作时间减半的,比如原来每天工作8小时薪资为100,现在疫情期间是4小时可以执行日工资的50%就是50元核算



联京黄旭


在当下疫情期间,每个人都应该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家人,对企业家来说,给员工发工资,也是一件比较头疼的事情!

人力资源或者财务把工资统计完后,报告给老板!

问疫情期间工资怎么发放啊?

我板说,你先等等,我在想想!!!

其实老板也犯难!

不发工资吧,员工都跑了!

发工资吧,企业泡汤了!

最后,老板做出决定,发一部分,能留下的自然是理解我,不能留下的,我也没办法!

这里说一下社会责任问题,企业对员工负责!

可能就差你800~1000的工资,员工就还不了房贷,还不了车贷!老婆孩子每日萝卜咸菜!老妈买药,老爸住院!生活不容易啊!

企业是一个大集体,需要老板的带领!但是要对自己的员工的负责,员工才是企业的根本!不管企业做多大,留住员工,留住人才是关键!

老板把钱都发工资,交房租,推销产品,到底谁对企业负责呢?是政府,是国家税务!

具体地址就是企业注册地的政府组织机构!

他们怎么做呢,减免税务(其中就包括你的保险),帮助企业招工,甚至个别地方财政发放补贴!

说了这么多,我们说一下工资问题!

1、员工工资包括全勤奖,绩效,基本工资,级别工资!这类员工一般老板怎么发放工资呢?

首先全勤奖,绩效,什么的都没有啦!只发放基本工资!

那这样发放工资,违法吗?

这样发放不违法!老板能这样发工资,其实已经说明老板想以最低缴税,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同时企业也减少缴税!

有70%的这样的老板,我在这里就不评价了!

2、你面试时,工资是8000(一般这是税前工资),银行卡里的钱就是减去五险一金的工资!

疫情期间,你的银行卡还是收到相同的数字。祝贺你,这个企业你可以长期服役!

3、疫情期间你银行卡数字多了几百元!这是你过年后涨的工资!

诶呀!老板忒好啦!我跟着老板干!

4、疫情期间,工资没有到账!趁早离职,啥也别说啦!

通过网络我们了解到好多明星都是注册的工作室,为什么注册工作室呢?

工作室可以不缴纳五险一金!这可是一笔不少的收入啊!

还有注册个体工商户的!见的比较多的就是路边的店面!也不需要缴纳五险一金!

希望对你有帮助,请关注!谢谢


没事乐呵呵


延假期间工资如何计算,这是一件有法可依的事情


不上班如何计算?

本次延长假期属于政府因防控疫情而临时增加的假期;该延假期间,员工不上班,企业仍需正常支付工资。

上班如何计算:

  1. 标准工时制如何计算?
  2. 综合工时制如何计算?
  3. 不定时工时制如何计算

基于《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的规定,“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另外,参考 2015 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通知,“在 9 月 3 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200%支付工资报酬”。及,参考 1997 年,香港回归时,原劳动部发出《关于“七一”放假期间如何确定加班工资的通知》并规定“凡用人单位在七一放假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也就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临时新增假期,加班,参照法定休息日待遇处理;

具体而言:

标准工时制员工

根据《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在春节延假期间,公司安排上班的,安排补休或支付 200%加班工资

综合工时制员工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七条规定,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综合工时制员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该周期法定工作时间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基于本次延长假期应属于政府因防控疫情而临时增加的假期,意味着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也相应缩减了。

因此,综合工时制员工在本计算周期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扣减春节延假后的工作时间)需支付加班工资。

不定时工时制员工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八条规定,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不适用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即不定时员工上班的,无需额外支付加班工资,可根据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

我是汪Sir,希望我的经验分享可以帮助你及每一位职场人。如果你喜欢我的回答,欢迎点赞,评论,转发。


汪Sir聊HR


新型冠状病毒期间无法上班,希望各位老板根据各地域的政策给予最基本的工资!

从元月份开始放年假至今一个多月过去了,受疫情的影响,从2月份开始从多上班族都无法按时到岗工作,对于没有辞职的员工那该怎么发放工资呢!下面来看看我们公司的具体工资方案!

方案如下,

由于此次疫情期间,公司推迟复工时间较长,

调整为2月17日至3月1日推迟复工时间均需由加班、年休假抵扣。

2、2月16日前薪资全额发放!

这是我公司的薪资发放方案,大家觉得如何呢!

考虑到疫情周期长,作为员工和老板,理应适当的给予一定的基本工资,也保障了员工的最基本的生活!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


虫宝的vlog


作为政府部门己指出对于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工),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期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待遇。


健康阿宁


2020年的春节,被一场疫情所打乱,多地纷纷采取了交通管制措施以及其他限制措施。眼看春节假期就要结束,疫情也逐步进入到攻坚克难的阶段,假期结束后各单位能否正常复工?感染者在隔离期间、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因疫情停工停产的,企业如何计发工资?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人社部于2020年1月24日除夕夜发布《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月27日凌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以下简称“延长假期通知”),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国家通过不断出台政策性文件对这一系列问题作出了回应。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在治疗期间内的工资应当如何发放?

首先要明确的是,企业不能开除因疫情影响上班的员工,这些人包括

1、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而进行治疗的肺炎患者

2、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的的病人、与感染者亲密接触过的正处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的相关人员

3、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紧急措施而导致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的职工,比如因为武汉封城而导致无法回到工作地正常工作的职工

根据《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因为疫情影响不能上班工作的,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也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假期,延长算法定节假日吗?企业提前复工工资应当如何计算?

2020年春节假期原定于1月30日结束,大多数企业的开工日期都在1月31日左右,但是受疫情影响,国务院办公厅此前发布春假延长通知,2020年春节假期延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2月3日起正常上班。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本次春节假期中仅有三天(初一、初二、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参考以往临时增加假期的情形,此次延长休假,可比照休息日的法律规定处理。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加班,支付的工资标准并不相同。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企业必须向职工支付300%的加班工资不能安排补休。如果是休息日加班的,《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复工时间早于2月3日,企业还应为劳动者安排补休,否则需支付2倍工资。

企业停工或是延期复工,无疑会对自身发展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但是现阶段,疫情的发展还处于攀升期,每天的肺炎患者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还在爆发式的增长,为了控制疫情继续蔓延,短期内的停工是十分必要的。在这个不同寻常的春节,全国各大中小企业和全国人民都应当树立大局意识,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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