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没儿子,女儿出嫁,如果老人去世,田地会归谁?

陈大帅ing


农村老人没儿子,女儿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么田地会归谁呢?为什么?

这问题问到点子上了,在农村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早些年因为计划生育的实行,造就了一批独生子女,经过几十年的成长,他们基本上都已经成家立业了,随着儿女的长大成人,老人也逐渐衰老或者去世,在独生子女中肯定有不少家庭是只有女儿而没有儿子的,那么问题来了,女儿出嫁了,而老人又去世后,原本属于老人的土地可以归谁,还是可以让女儿来继承,被村集体收回等问题!


我们应该先明白一个道理,土地农民个人或者承包人只有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它的所有权唯村集体有,所以对本问题所叫农村老人没有儿子,儿女出嫁。如果老人死去,关于田地会归谁的问题,有以下几种情况。


1.首先独生女出嫁后是否把户口从亲生父母那里迁出到婆家,如果出嫁了的独生女儿的户口未迁出,还跟原出生家庭户口本中,父母都去世后田地可以由女儿继承,农村土地还有增减政策规定“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只要独生女儿的户口为迁出,她就还有权继承父母留下的田地使用权。

2.农村独生女儿出嫁了,但嫁的丈夫也是同村的人,这样的情况无论女儿的户口是否迁出原户,老人去世后都可以由女儿来继承父母留下的土地并且可以继续使用,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村集体也是没有权利收回的。



3.农村独生女出嫁后,把户口迁出到婆家,这就意味着女方已经不在原户口一上,当女方家庭的父母去世后,就无法在继承父母的土地,而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因为户口迁出去了就不在属于原村集体的一员,老人去世后土地就归村集体所以了,但是女方如果嫁过男方家也还可以去申请新土地。


其实儿子跟女儿一样,都是有权利继承父母留下的土地,只是满足以上的条件即可,只是大部分的人都是考虑着把土地就给儿子,却很少人会想到给女儿,具体更详细的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村集体,他们更专业,更能给你满意的答案!

鲜果农阿军


不着,我大伯大娘出车祸意外去世了,他有三个女儿。办丧事时请我爸去说一切我爸做主。结果他三个女儿意见不统一,村里长辈安排我弟打帆,最后他女儿听他舅的让他舅的孩子打帆,我弟说不合理,两家闹矛盾。现在关于大伯家的地,房子我爸都不插手。我爸只管去给他哥嫂子上上坟,修水管摊他家的费用了也是我爸出。希望两家以后不要有利益冲突了,因为我大伯已过世了,大伯亲,不代表和他女儿亲。只要她家三个女儿用不到我爸,我们当晚辈的除了去上坟认大伯,其他人就当陌生人好了。最讨厌给他家办事了我爸是亲叔,不用了,孩子连个长辈都不喊,看见了也当不认识。


手机用户6542274702


我说一个我爷爷邻居的事,跟这个情况一样,这个老人有个女儿,老人还有哥哥或者弟弟,他去世了,女儿嫁人户口迁出,但女儿得不到老人的房子或宅基地,但老人的侄子是本村的,然后把老人的房子和宅基地卖了(就是集体土地),我还和我爸去老人女儿家谈买那房子都谈好了,结果老人去世女儿不当家被侄子卖了,最后这事就算了


良心论断


好像是一零年,我外婆村发生了一起老人去世后,老人的出嫁闺女和老人的亲侄子就土地继承争抢起了冲突的事件。

外婆村人多土地少,村里土地多的农民特被人羡慕,秋天往家里收获各种粮食的场面让土地少的村民分外眼红。

老盛家当年家中有四个闺女,赶上分土地的时候上有父母,下有四个闺女,一大家子八口人,自然分到的土地比别人家中多一些,老盛种了一辈子庄稼,所幸是四个闺女,没什么经济负担,日子过的平平稳稳。

后来闺女们都出嫁了,老盛的妻子过世后,因为身体缘故,老盛在闺女们的劝说下把土地让给侄子种,但没过户,闺女们提前叮嘱:给谁种都行,但那是咱家的地,有我们姐妹四个的一份,千万不要过户给别人。

一开始侄子种着地倒是相安无事,提过土地过户,但被老盛拒绝了,一零年春天老盛去世了,等老人安葬了以后,种着老人土地的侄子又动了想要把土地占为己有的心思。

这事被老人的四个闺女知道了,于是姐妹四个回村里维护自己的土地继承权,跟堂哥闹腾的脸红脖子粗,后来去村委解决这件事情,老盛侄子说:谁让她们姐妹四个没有一个把户口留在村里的?都不是咱村村民了,还想霸着咱村土地,说不过去啊!因此我这个当侄子的才是最应该继承老人土地的继承人。


村委领导对老人的侄子说了一声愚昧,然后找出相关法律条约,让老人的侄子自己看:农村出嫁女的户口迁出了村子,那么她不再是本村村民。但是出嫁女在新居住地未获得承包地的情况下,可以继承家庭里全部耕地的经营权。

而如今的土地法律条约是: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所以出嫁女大部分是嫁到外村得不到相对应的土地,生了孩子也一样不能分到土地,除非土地到期后再次进行分配确权。

所以老盛的侄子属于无理取闹,经过这么一闹腾,老人的闺女们算是被提醒了糊涂虫,家中土地倒是可以继承,但房屋继承只能继承房屋使用权,于是四人一商量,让家中有俩儿子的小妹把户口再次迁回村里,还带上了一个儿子的户口,这样的话,继承什么都不需要提心吊胆。

其实老人的侄子只是不懂法,而且出于对土地的热衷,因此想把土地过到自己名下,但等看了村委干部找出来的相关法律条约后,主动给四个堂姐妹道歉,老盛的四个闺女也没太在意这个事情,并没有因为这个小插曲收回土地,而是让他继续种着那些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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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2018年的时候,在我们村里也重新进行了土地确权。重新颁发了新的土地确权书。虽然说是重新进行了确权,但是和以前的土地面积也是没有变化的。因为现在在农村,田地是以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所以在农村来说,新生儿,还有去世老人是不会改变农村之前确权的土地面积。在承包期内也不得重新调整田地的面积。


对于题主提出的问题,老人家没有儿子和女儿出嫁了,老人去世后他的田地归谁呢?

这个事情在我们村里也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我邻居的一个老爷爷他也是没有儿子,只有两个女儿,两个女儿都出嫁了。而且户口已经迁到丈夫的那边去了,老人去世后,他的田地就被村集体收回了。不过有些情况也比较复杂的,我们也要慢慢的具体分析。

第一种情况:老人虽然没有儿子,女儿也出嫁了,但是还有自己的妻子。老人去世后。田地还是归自己的妻子继续承包耕种。因为农村的田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户口上还有人在。就由这个人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的经营权,继续耕种。集体也不得收回土地承包权。



第2种情况。老人去世后,虽然女儿出嫁了,但是女儿的户口没有迁到丈夫那边去,女儿的户口依然在父亲的名下。此时女儿是可以继续享有土地的承包权的。

第3种情况,老人去世后,女儿出嫁之后,把户口迁到老公那边去了。如果女儿在老公那边没有分到田地的话。那女儿是可以继续享有父亲留下的土地承包权。这是保护妇女的权益,在我国有明文规定妇女和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犯妇女合法权益。如果老公那边分到了田地之后,那女儿原来享有父亲的承包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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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没儿子,女儿出嫁,如果老人去世,田地会归谁?

在农村,这样的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土地应该怎么处理?怎么继承?

1、出嫁之后,未迁出户口,那么出嫁女的耕地是和父母在一起的。经过2018年的土地确权,女儿会以确权共有人的身份出现在父母承包土地的《土地经营权证》上。这也就是说,出嫁女是和父母一起承包的耕地。那么就不存在老人去世后土地归谁的问题,因为土地就是出嫁女承包的啊,她是确权共有人啊;

2、出嫁女的户口迁出了或者已经在新居住地获得了承包地呢。这种情况下,只能是通过继承经营权的方式来继承土地的承包收益了。这在《土地承包法》中有着明确的司法解释的。

出嫁女的户口迁出了,就不算村集体组织成员了。对于之前承包的耕地,只是有经营权了。在新居住地未获得承包地的情况下,可以继承家庭里全部耕地的经营权;

如果户口迁出了,在新居住地已经获得了承包田。那么其在原居住地承包的土地就要被村委会收回了,因为一个人只能承包一份土地啊。虽然这么说,出嫁女也是可以继承父母承包田的经营权了。

对于题主说的这种情况,土地的处理方式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但是无论如何,父母遗留的耕地村委会是无权收回的。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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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儿子,女儿不是合法继承人吗?新中国成立以来,就天天高喊男女平等的口号,而真正落到实处的时候,却不是那么回事了。退回很多年以前,那时候生孩子多没有计划生育,谁家都是好几个孩子,有儿也有女。自从计划生育开始以来,有的人家只有闺女没有儿子,那么这样的情况怎么办?答案很明确,闺女也一样可以继承。

农村实行土地承包以后,开始那几年,农民家里添人进口的话,村集体会重新划分土地。后来慢慢的就改变了原来的方式,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方式。这样的话,不管家里娶媳妇还是嫁闺女,土地都不改变。那么即使闺女出嫁,婆婆村里也不会再给你重新划分土地,这就证明闺女的口粮地还在娘家。父母去世以后,闺女愿不愿意回家种地,是人家的事情,但是口粮地村集体是没有权利收回去的。



我们有一个邻居,老两口就一个闺女,闺女结婚以后跟随丈夫去了大城市上班,除了逢年过节的回老家,平常是没有时间回来的。老两口去世以后,闺女回家料理完了后事,知道自己也不能回家种地,就把承包地让关系比较亲近的邻居种着了。根据土地承包法,人家做的没有任何不妥,所以村集体也没有权利干涉。


可能有的人认为,闺女结婚了,娘家村的土地就不归出嫁的闺女所有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土地跟村里的其他福利待遇是不同的,闺女结婚以后,不管户口是不是还在娘家,如果娘家村的村民们再有什么福利的话,出嫁的女儿一般是不再享受了。当然这个可以根据自己村的规定,有的村子规定只要户口还在娘家的,就跟其他村民享受一样的待遇。而我们村子却不是,只要闺女从登记的那天开始,即使户口还在娘家村里,不享受村民的任何待遇。

承包地跟其他待遇不一样,哪怕户口已经不在村里,家里有儿子的,当然是承包地归儿子继承,如果家里没有儿子的,承包地理所当然的应该归闺女继承。如果闺女离这娘家村比较近的话,可以随时回家种地。如果相隔比较远,觉得回家种地不方便,也可以委托给别人种,这些做法都合理合法。


灵子


农村老人如果没有儿子,女儿出嫁了,老人如果去世之后那个田地归谁,为什么会这么认为?


第1个问题。

农村老人没儿子,如果女儿出嫁了,如果老人不幸走了,那这个田地一般都是回归那个村委会,集体的把它进行了,归位了集体用地。


第二个,然后如果女儿尽管是出嫁了,但是女儿的户口在本村没有迁走的话。

她的女儿是有这个权利,是来继承他们家这个田的土地,包括他们家的这种农村宅基地,因为他有这个权利,法律也赋予了他这个权利。


第三,如果他的女儿出嫁了,但是女儿的户口已经被牵走了,已经牵到她的老公家里面去了。


那在这个时候,他的女儿是没有权利,再来继承他们家的这个农村承包的土地自留地。但是他们家的这个农村的这种宅基地,他们是有这个权利,把他进行,在同一个村里面进行销售,或者是转让,这个是可以的。



嗯,一般的情况需要说哈,不管他的户口在不在这里,但是他这个农村的宅基地的这个权利,它是可以在一定时间段之内进行保留和转让的。


他在农村承包的这个,土地的流转,和这个自留地的这种保留,这个还是要看她女孩,外出假之后他的户口是不是留在本村?


如果他的户口继续留在本身,或者是继续在本村进行生活的话,那他农村的宅基地,农村的自留地,包括农村的承包的这种土地,继续享有法律提供的权利,来进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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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没儿子,女儿出嫁。如果老人死去,名下的承包地去向有三种可能:一是转让给同村人承包,二是由女儿回来承包经营,三是由村集体收回。当然,这三种可能都是需要有一定的前提和条件才合法。

第一种情况:转让给其他人承包经营。意思就是将自己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无偿或有偿转让给同村的其他人耕种,相对于出让了承包地的权益不要了。

这样做,可以避免了老人死后没人继续耕种,村集体收回。但是,这样做必须得提前办理,在老人生前办理好转让手续,并到村集体那里备案,将土地确权证合法地更新到新的承包人名下。

第二种情况:由出嫁的女儿回来承包经营。如果出嫁的女儿的户口没有迁出(或已经迁出也可),而且因为在婆家分不到承包地,而只在娘家保留有自已的承包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出嫁的女儿是可以作为土地共有人继续耕种自己的和老人的土地的。

这种情况,出嫁女儿作为承包合同中承包方的一员,是在这个权利的。但如果女儿迁出户口,而且在婆家已经享有了承包的土地,那就没有办法了。

第三种情况:由村集体收回处置。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不存在,老人是自己单独成户,独立有自己的承包经营耕地的,去世后就只能由村集体依法收回了。

但法律归法律,在农村中实际的执行可能还会有不同。比如有的村干部不作为,怕得罪人不主动去收地,而老人又不会主动交回土地,死后由身旁的侄子或其他亲威耕种,一般村民也不会有太多的意见。这就是现实中的农村。

因此,老人没有儿子,女儿出嫁,死后的土地究竟花落谁家由归谁种,得看实际情况,无法做到一刀切。中国那么大,农村那么多,人口也众多,土地的处理办法也会有所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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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农通


首先应该说国家未出台任何政策和文件,土地未重新分配前,收回承包土地。

夲题老人双双去世,有女儿在,其实女儿和儿子没什么区别。

有以上国家政策,女儿可继续承包土地经营权,自己不种可转包收取租金,继续三十年不变,但女儿不能更改承包人名称。直到下次分地按新出台政策办。

任何集体不能收回承包土地进行重新分配,主动放弃,可由村委会指定他人经营种植享受粮食补贴,上交一切费,但也不可更改承包土地人名称,直到重新分地匀分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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