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复工复产、商贸流通、交通运输…宜春出台疫情防控举措!


最新!企业复工复产、商贸流通、交通运输…宜春出台疫情防控举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重要要求,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指挥部第13号令、第14号令、第4号公告有关要求,2月21日,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出台了企业复工复产、商贸流通、春耕备耕、分区分级防控、城市公共运行管理、交通运输等6方面防控举措。具体如下↓

关于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举措


一、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履行承诺,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


、排查安全隐患。

服从统一管理,提前做好重点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员工安全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三、确保公共卫生。主动配合开展防疫检查,自觉做好工作场所通风,消毒工作。禁用中央空调,公用服务用品做到一用一清洗,一用一消毒。


四、杜绝人员聚集。禁止举办各类集体活动,减少“人际接触”,实行分餐制或配送服务,生产、生活均需合理安排人员间距。


五、严格出入管理。严格实行“宜码通”电子通行证出行制度,实行一人一码,一码通行。严格控制外部人员和车辆进入厂区。所有员工进入楼宇、厂区前必须佩戴口罩,员工早晚两次检测体温,及时上报“宜码通”。


六、加强员工管控。实行员工住宿“宿舍长”负责制,指导员工做好工余时间自我管理,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疫情期间减少外出,严禁赴重点疫情地区出差。


七、倡导预防用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的优势,倡导中医药预防用药,增强企业员工自身的抵抗力和免疫力。


八、及时报告情况。建立信息报送机制,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将员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如实向属地应急指挥部报告。


九、做好应急准备。园区或企业所在乡镇(街道)要设置一定数量的单独隔离间,供入驻企业身体异常人员隔离使用,员工如有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应急指挥部,并实施隔离、送医等措施。


十、畅通产业连接。切实打通复工复产复建的上下游产业链和供应链。所有涉及企业复工、项目复建的河砂、石料、搅拌站、水泥等原材料供应企业必须全面复工复产,尽快达到产能。


关于加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举措


一、科学有序复工。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要求,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农批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果蔬生鲜店、物流配送、宾招、餐饮店、零售药店、理发店等应主动复工营业,做到应开尽开,拓展线上销售。


、落实主体责任。各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履行承诺,做到开工和防控“两手抓、两手硬”。


三、排查安全隐患。服从统一管理,提前做好营业场所、仓库、办公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员工安全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确保公共卫生。主动配合开展防疫检查,自觉做好经营、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每天产生的垃圾按要求做到及时清运;禁用中央空调,合理使用电梯,公用服务用品做到一用一清洗,一用一消毒。


五、杜绝人员聚集。禁止举办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聚集性活动,减少“人际接触”,经营、办公场所均需合理安排人员间距。


六、严格出入管理。严格实行“宜码通”电子通行证出行制度,实行一人一码,一码通行。并安排专门人员在经营场所门口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并提醒人员将体温情况及时上报“宜码通”。


七、严格餐饮安全。餐饮企业要严把“食材采购、食品加工、消毒保洁”三关,禁止提供堂食,避免集体餐食,实行错时分餐制或配送服务;食堂就餐区不得开放,实行分时段、分批次、戴口罩,保持距离、排队取餐,不得聚餐、围餐。


八、强化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佩戴口罩上岗。安排专人提醒顾客在进入营业场所之前佩戴口罩,回家后注意洗手。顾客不戴口罩时,拒绝其进入营业场所。


九、及时报告情况。建立信息报送机制,落实专职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如实向属地应急指挥部报告。


十、做好应急准备。经营场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单独隔离间,供体温异常顾客或员工隔离使用,并按防疫要求做好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


关于加强春耕备耕疫情防控工作的举措


一、落实主体责任,实施精准防控。县、乡、村和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履行承诺,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


二、将防疫期间“菜篮子”产品供应保障作为今年“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加强对接,丰富产销渠道,确保有效供应。


三、严格落实产业扶持政策,着力推进生猪复产增养工作,确保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畜禽饲料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率分别达到90%和85%以上。


四、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特别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疲工作,确保免疫密度达100%,切实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强化粮食生产和防止耕地抛荒工作督查考核,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从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拿出20%用于支持粮食生产,充分调动种粮大户的积极性,确保早稻播种面积达到360万亩以上。


六、全面恢复农资批发市场,在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基础上,督促化肥、农药、种子、饲料、兽药、农机等门市部或经销店全部开张营业,全力满足春耕备耕需要。


七、加大购买农机补贴政策宣传,进一步优化补贴程序,严格落实补贴政策。提高服务效能,搞好农机维修,确保性能可靠,切实保障春耕备耕生产顺利进行。


八、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加快分批上市存塘商品鱼,做好清塘消毒工作,推广绿色养殖模式,储备充足鱼种,备足渔业生产物资。


九、尽快有序恢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正常生产,产能恢复率达到正常年份同期的80%以上,引导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


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全面复工,对疫情较重地区的个别项目,及时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并引导群众种植晚稻或调整产业结构。


十一、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有疫情的村庄做好杀菌消毒处理,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合作社的作用,组织农民科学有序开展春耕备耕。


关于分区分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举措


一、各县市区、“三区”要根据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差异化防控措施。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和审慎原则,划小管控单元,科学划分辖区内城市小区、农村村组的风险等级,决定哪些地方实行封闭式管控,哪些地方实行流动性管控,并实行动态调整。


二、实行封闭式管控的地方,各地要严格限制人员和车辆进出,派出公安、卫生健康、医疗等部门协助封闭小区(村组)做好进出通道值守、环境消杀、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转运等工作;要把辖区内党员、志愿者和热心群众组织起来,切实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和心理疏导。


三、实行流动性管控的地方,允许人员和车辆正常进出,但人员必须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报告接触史,做到“勤洗手、不聚集”,车辆必须做好卫生消毒。对近期到过湖北特别是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一律实行为期14天集中隔离观察。刻意延报、瞒报、虚报接触史的人员,造成后果的依法追责问责。


四、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推动疫情防控力量向城市小区、农村村组和辖区内各单位下沉,向重点乡镇(街道)、重点村(社区)倾斜。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五、持续抓好网格化排查和全民体温监测,保持“1+N”排查队伍不变,力度不减,排查重点向外地返乡人员、武汉等重疫区返乡人员、集中(居家)隔离人员等重点人群倾斜,注重加强对酒店、商场、农贸市场、公园、复产复工企业(工地)等重点区域的排查管控。


六、提倡各县市区普遍推行“宜码通”电子通行证出行制度,严格实行公共场所一人一码,一码通行。


关于加强城市公共运行管理疫情防控工作的举措


一、加强公园广场管理。恢复公园、小游园、小广场等露天公共场所正常运行,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举措的同时,对健康状况异常人员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禁止在公共场所开展人员聚集活动。


二、强化消毒消杀。加强环卫、园林设施及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设施的消杀,每天定时对环卫作业车、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果壳箱、垃圾桶、垃圾分类收集亭、收集桶等环卫设施进行消杀;加强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发电厂)的管理,对进出车辆进行逐车消杀,垃圾填埋场填埋区(或焚烧发电厂卸料区)定时消杀。


三、严格出入管理。严格实行“宜码通”电子通行证出行制度,实行一人一码,一码通行。督促指导社区、小区、村组以及各类公共场所落实健康监测举措,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并提醒人员将体温情况及时上报“宜码通”。


四、加强摊点管理。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方式,强化对主次干道尤其是市场周边流动摊点的管理,加强巡查监管,杜绝野生动物及活禽宰杀摊点;强化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占道促销及早夜市摊点等行为的监管力度。


五、强化清扫清运。全面做好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重点强化农贸市场周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校园周边等清扫保洁力度;规范废弃口罩回收,引导居民将废弃口罩按要求投放至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内,并按要求进行收运处理;合理调配人员、车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随满随清。


六、优化审批服务。充分发挥“网办、掌办、邮寄办、预约办”等办事渠道,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做到疫情防控和政务服务“两手抓、两促进”。在符合审批条件的情况下,开通“绿色通道”,提供提前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推动企业尽早开工。


七、强化水电油气供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关于水电油气供应的有关规定,成立相应的抢修队伍,切实保障居民用水、用电、用油、用气需求。


八、强化污水处理。严格控制污水管道运行水位,尽量保持低水位运行,降低冒溢风险;污水处理企业要加强药剂、器材器具等生产物资的保供,开辟设备维修、供货、现场维修的绿色通道,定期进行消毒消杀,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九、加强自身防范。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定时对办公区域、公共用具及相关责任区、场、所开展消毒消杀;强化防控物资保障,为城管执法、环卫工人、市政维护、园林管养等一线作业人员配备口罩、消毒水等必要的防护用具。


十、做好应急准备。制定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紧急预案,若发现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应急指挥部,并迅速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工作。


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举措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安全生产。要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复工复产安全平稳有序。


三、有序恢复公共交通。除高风险地区外,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同时,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鼓励公交保障复工复产企业开通“点对点”服务。落实好客运“复工返程包车”,采取“点对点、一站式”运输方式,由用工企业提出运输需求,采用“专人、专车、专厂、专线”方式,直接将务工人员运送至企业。


四、加强交通设施防护。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技术要求,做好汽车客运、公交等交通运输场站和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工作,降低传播风险。


五、加大“宜码通”宣传。在各汽车站、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上加大“宜码通”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扫码乘车要求。


六、加强客运管控。严格落实乘车人员进站、检票、出站逐一检测体温,扫码进站,城际班车客座率控制在50%以下,乘客分散就坐并佩戴口罩,将后两排作为留观区域等制度,确保旅客运输安全。驾驶员等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对运行的包车或班线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随意更换,并掌握从业者活动动态。


七、规范公交出行。严格落实扫码乘车要求,城市公交要严控乘客较多产生近距离接触和拥挤现象,减低满载率,原则上采取刷卡、扫码等电子支付方式。


八、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做好车辆消毒、工作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护工作。主动配合和自主开展防疫检查,禁用中央空调,停止各类集体活动,实行“分餐制”,减少“人际接触”,确保公共卫生。


九、及时报告情况。建立信息报送机制,保持信息畅通。落实专职人员,对排查发现有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


十、强化应急准备。统筹全市不少于100辆应急货物运输车辆储备。各汽车站等场站要设置单独隔离室,用于体温异常旅客或员工隔离使用。落实好应急防控物资储备。


来源: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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