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高阳县文明委授予张立超同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赞!高阳县文明委授予张立超同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高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授予张立超同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通知

各乡镇、锦华街道办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2020年1月30日,高阳县纪委监委干部张立超同志奋不顾身勇救一位落水女青年,其见义勇为行为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先进事迹被中新网、网易多家媒体报道,为弘扬社会正气做出了积极贡献。

张立超,男,41岁,中共党员,现任高阳县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主任。1月30日上午,张立超骑自行车途经孝义河公园,突然看到桥上一女青年跨过围栏跳向冰冷的河水。危急关头,张立超立刻扔下自行车,飞身跳入河里,游向女子身边,随后奋力将女子托出及胸的河水,竭力游向岸边。可是,河岸坡陡难行,他多次尝试也无法上岸,眼看体力耗尽,这时另一路过青年施以援手,张立超得以拖拽落水女青年顺利上岸。上岸后,落水女青年的同伴激动地连连向张立超磕头感谢,瘫坐在地浑身湿透的张立超在确保女子无大碍后,被围观的好心人驾车送回家中。

跳河救人的张立超、热心援手的好青年、驾车帮忙的好心人,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传递了正能量,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在全县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做先进典型的热潮,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授予张立超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将其典型事迹向市文明办上报,参加保定好人评选活动,同时在全县开展向张立超同志学习活动。

县文明委要求,全县各单位根据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大力宣传学习张立超同志的先进事迹,引导干部职工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高尚品质,正直善良、乐于助人的高尚品格,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高尚情操。

当前,正处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全县上下要把学习张立超同志先进事迹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以张立超同志为榜样,学习他胸怀大义、不惧危险、奋不顾身、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以崇德向善、勤奋务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实际行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建设“雄安卫星城、美丽新高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高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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