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區財政支持企業 健康發展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疫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石家莊市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解決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困難,促進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根據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2020〕-10)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以下財政支持措施。
一、成立支持企業健康發展資金池
由區財政局、區建投公司共同出資5000萬元,成立支持企業健康發展資金池。資金池在河北銀行藁城支行開設專戶存放,並負責日常管理,專項用於支持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任何人、任何單位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挪用賬戶資金。
二、中小微企業申請資金池資金條件
(一)在藁城區註冊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產權清晰、財務規範,具有較強的償債能力;
(二)滿足在河北銀行辦理信貸業務的基本要求;
(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或淘汰類企業;
(四)人民銀行等徵信渠道顯示企業不存在未結清不良貸款、已結清不良貸款等不良信用記錄,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產品質量等嚴重不良生產經營記錄;
(五)每個鄉鎮區經認真篩選,可推薦1-3家小微企業,經河北銀行審核通過後,由資金池資金給予支持。享受支持政策的小微企業,可免抵質押。
三、資金使用額度、期限、利率與還款方式
(一)單箇中型企業資金申請額度不超過200萬元,單個小微企業資金申請額度不超過30萬元。
(二)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
(三)縮短資金審放時間。對審核符合要求的企業,審核完成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河北銀行完成資金髮放。
(四)減免相關費用。享受資金支持的企業,最長可得到免息3個月的政策支持。河北銀行不向用款企業收取包括手續費、管理費在內的任何費用。
(五)還款方式:可採用分期還款、到期一次性還款等多種還款方式。
四、監督管理
(一)河北銀行藁城支行要加強對企業的監督管理,按河北銀行貸後管理的相關要求開展貸後檢查,對企業出現擅自改變用途、經營管理不善、惡意逃廢債務傾向等違反使用管理規定的,提前收回資金貸款,及時化解風險。對貸款企業違反財經紀律、提供虛假信息的行為,通報有關部門依法責令整改,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對欠款不還的,將根據借款協議和有關規定,依法提請有關部門採取措施,通過凍結資產、資產變現、重組等方式,最大限度保證資金安全。
(三)對於惡意逃避債務導致資金損失的貸款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將企業及責任人列入誠信黑名單。
本辦法由藁城區工信局、財政局、建投公司、河北銀行負責解釋。
來源 藁城區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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