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老人被訛了,後面證明自己清白,對方有沒有構成詐騙罪?我能不能起訴他?

用戶3137937030


除非這事成為社會輿論的焦點,不然起訴也沒啥用,因為他是老人...


用戶名不存在333


我今天上街 ,因為下雪路滑就看見一個老人摔跤了,旁邊很多人走過竟然沒有一個人敢過去扶老人起來,我和同事一共3個人,我看老人家起碼有60多歲以上了,這一摔,我看得出來很疼,他半天起來不了。我看不下去,趕緊過去扶他起來,問同事還要問不要管閒事,怕惹事上身,因為現在很多好像你這樣做好事反而給賴上你讓他摔跤的事情,不是別人不想做好事,而是現在社會人心太複雜了。大家都不敢隨便做好事了,都怕好事變成壞事。我當時還一邊扶老人還一邊和老人家說話。

“大爺,我扶你起來,你可別訛我阿,”大爺說:“姑娘,你扶我起來,我不訛你”。他謝謝我了。還扶他過了對面馬路。問他疼不疼,要不要幫他叫家人,他說沒事我才離開你。老人家摔跤的時候我能感覺到他那個時候的無助。以後再遇到這樣的事情我還是會去幫助。因為我是一個善良的人。碰到這樣的事情,讓我熟視無睹我做不到。

但是還是要旁邊有人看見才好,很同情你遇到這樣不良的老人。這是老人變壞了。希望你以後還是保持善良的品質,好人會有好報的




葉子的離開是風的呼喚


本人來回答這個問題,我覺得我是經歷者,更有說服力一些吧。先說扶老人好不好,再說被訛詐怎麼搞,最後怎麼處理吧?

首先,扶老人肯定是好事情,不僅可以助人為樂,而且還可以弘揚社會正能量,當然,如果你不具備一些條件的話,可能好事做成了壞事,自己反而受委屈被人訛詐進而被敲詐,煩心事纏身,結果是做了好事不討好,進一步吃官司,即使有時間有精力打贏官司,但是也是身心疲憊,人心不再了。接下來樓主說說自己的經歷吧。

樓主年輕時是個熱血青年,以助人為樂為人生價值觀,所以難免被人訛上,而且被訛上的人真是蹊蹺古怪,各色人等都有,直到如今,樓主變得非常冷漠,見死不救也不難受,感覺是不是天壤之別,差距非常大啊?

先說訛人的這幫人心態,一類是靠這個為職業的,技術非常高超,智商非常不錯,還能組團訛詐,手法高超,偽造證據,即使法官能看出來這其中貓膩,也無能為力(補充一下,法官因為是裁判,不能偏向任何一方,即使知道,也不能提醒被訛詐的一方當事人,或者做出對被訛詐一方的當事人有利的裁決,只能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來裁定),這時候對被訛詐一方非常不利,就像小偷經常進拘留所一樣,因為是常客,且非常專業,所以對被訛詐人非常不利。畢竟這類訴訟取證非常難,普通人又不專業,也很少能遭遇此類事情,最後判決的結果,只能以社會公德來約束,不了了之。樓主當年被氣的哇哇大叫,委屈的不行不行的,可是無可奈何,碰到這類的是高級玩家,大家只能認栽,如何確認此類玩家呢,就上網查詢該玩家是不是老賴,一般情況下都會背有不少案子在身,大多都是敲詐、勒索或者民間借貸類案子,別人起訴他的,一直在執行中,就是沒有結果,誰也拿他沒辦法的那種。這類的最難纏。

第二類就是普通玩家,就是出現意外了,肇事人逃逸了或者當事人自己意外摔到了,因為家裡窮,想自己省點錢或者是為子女減輕一點負擔,看到誰伸手幫忙,逮住一個就算一個,能要一點是一點,這類的居多,說實話,這類的對社會風氣影響最不好,但是也是最是人之常情的,之前有個法官不是說嘛:你沒有撞她為什麼去扶她,邏輯上說的非常有道理。因為取證難,民警也嫌棄麻煩,和稀泥搞個人道救助一下,不了了之。結果扶的人心裡涼涼的,也就是大家經常說的扶不起,家裡沒礦。

這兩類被訛詐,說實話換做誰都心裡難受委屈,可是現實就是這樣的,樓主由過往的熱血青年,變成了現在的冷漠大叔,說實話,真心扶不起,年輕的時候有脾氣有精力去爭個輸贏,維護自己的權益,豪氣沖天。現在呢,只想穩穩當當的過好自己,誰要是來鬧事,一句話,走法院訴訟,不理不搭。為什麼呢,因為一般訛詐的人心虛,知道打官司打不贏,只能當時口出狂言,最後不了了之。所以,如果有人訛詐你,只要不是碰到專業訛詐的人,直接告訴他走法院,屁事都沒有了,這是樓主親身經歷,實踐出真知。


此刻我頓悟


可以,但舉證很麻煩,會是很漫長的訴訟。而且你贏了他也受不了多重的懲罰,一不小心就會敗訴。所以,為求自保,真的不建議去扶。真人真事,幾年前一個法官朋友,開車去外地公幹的路上,看見路邊一個被車颳倒在地的老人,扶起送醫,老人千恩萬謝,第二天老人和家人反口報警,因事發地點沒有監控,法官朋友也拖不起那麼久的時間,最後庭外和解,賠了13萬。


雲中雨1573


我表哥有一年,路上見到個老大娘,自己拌了自己,倒在路邊,出於熱心群眾的本能,上去扶了一把,賠了3500。那個位置剛好沒有攝像頭,他也沒有人證,他因為心急,也忘了拍照攝像留證據。估計老大娘自己都不知道怎麼回事,或許知道故意的。反正鬧,後來他們協調賠了3500,問我借的2000。現在我表哥看到別人摔倒,本能的會後退。


社會磚


構成的罪名應該是“敲詐勒索罪”,幹嘛非要往“詐騙罪”名上拉呢?


奕榜-


根據你說的情況,訛人者應構成敲詐勒索罪,可直接報警或到公安機關報案。


老林子28


訛詐不處理助長訛詐人膽量越來越大,社會上做好人好事風氣無人敢去做,該幫助不敢幫助,社會就出現扶不扶問題,事發地如果無監控視頻好人就被汙告,警方及法院應該對這種碰瓷人以敲詐勒索罪判刑,


雨過天晴


法潤金沙簡要回答!

扶老人被訛了,後面證明自己的清白,對方有可能構成犯罪。至於具體是否構成犯罪和構成什麼犯罪,則需要根據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下面簡略的予以分析說明。

第一,關於能否構成詐騙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的基本結構是:行為人實施虛構事實或隱瞞事實真相的欺騙行為→對方(受騙者)產生錯誤認識→對方基於錯誤認識“自願”處分財產→行為人(包括指定的人)獲得財產→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害。在通常情況下,做好事扶老人,老人反過來欺騙扶他的人撞了自己或者直接說訛扶他人,扶他的人對整個事實是清楚明瞭的,不可能陷入錯誤的認識並處分自己的財物(即賠償),因此,在這種情形一般不會構成詐騙罪(既遂)。

雖說一般不會構成詐騙罪(既遂),但在特定的情形,老人仍可能構成詐騙罪(既遂)。舉例說明:70歲的A在村裡公路騎自行車時自己摔倒在路旁堡坎下致左腿骨折和全身多處受傷,10分鐘後B駕汽車從此路過,下車扶A並撥打120救治。後A稱系B駕車將自己自行車撞倒致其受傷,要求B賠償醫療費5萬元和精神損失費5萬元,遭B拒絕。A遂向法律提起訴訟要求B賠償,並指使同村C、D作假證。後B被法院判決賠償A各項費用10萬並被強制執行。多方曲折後,B被證明是清白的。那麼,在此處A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無疑已構成虛假訴訟罪。同時,A通過訴訟欺騙法官判決B賠償了A10萬元錢,A同時構成詐騙罪(三角詐騙),應對A擇一重罪判處。而10萬元屬詐騙數額巨大,詐騙數額巨大的量刑幅度重於虛假訴訟罪中任何一檔的量刑幅度,此時詐騙罪是重罪,應按詐騙罪論處。

第二、對方有可能構成其他違法犯罪。因做好事扶人者通常均知道事實真相,所以不會被訛人者欺騙,一般不會構成詐騙(如前述)。但若訛人者因扶人者拒不“賠償",而採取威脅、恐嚇或其他手段肆意滋擾扶人者的正常生活、工作等,並要求扶人者必須“賠償"的,那麼訛人者可能構成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扶人者可報警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若因被訛遭受損失,在後面證明了清白的,當然可以起訴對方。被訛說明權益遭受了侵害,如因被訛遭受損失,說明合法權益遭受了實質侵害,根據《侵權責任法》第6條、第15條,當然有權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返還你被訛的財產並承擔其他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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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潤金沙


我認為應該起訴他,是地道的詐騙犯罪行為。國家應儘早出臺相關訛詐的量型法律,懲治那些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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