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開荒了十畝地,現在還種著,一直沒交任何費用,怎麼辦?

用戶2985271296952


真是佔了大便宜了,在村裡種著10畝地,還不用花一分錢,你要知道現在很多城裡人想找塊地種點菜是多麼不容易,都得在陽臺上擺個泡沫箱來種,甚至還有的人花錢到村子裡的小農場去租地種菜。不過題主之所以會這樣問,我想應該不是想補交費用,而是擔心把這20年的地租一下都被收走了。



如果有類似情況的大家大可放心,不會有人來收地租的,因為你是開墾的荒地,又不是種的別人家的土地,也不是紅線內的耕地,只要是自己開了荒種的地,在農村大家都約定俗成的認為就是不需要交費用,也沒有人會去找你收,但這塊地的所有權不是你個人的,如果村集體有需要,要收回土地或者進行統一的規劃,那麼肯定是要交還給集體的。

如果說根據統一規劃,將對這塊地進行徵用,可是自己家已經在荒地上種了糧食或者其他的農作物,那又該怎麼辦呢?不用擔心,所有的規定都是很人性化的,雖然說你白白種著集體的土地,沒有交錢,但是一旦徵用的時候,對於地上附著物的賠償跟其他耕地是一樣的,不會讓老百姓蒙受損失,但是對於土地的賠償是一分錢都沒有的,因為這一塊耕地屬於荒地,不是可供個人使用的耕地。所以在徵用賠償上,跟其他耕地是有區別的。


如今土地資源都是很值錢的,不能說寸土寸金,但耕種的耕種,蓋農房的都蓋了農房,可開墾的荒地也不是很多了。之前說到租小農場種菜,這可不是瞎說的,我們家這裡有一個很大的農業企業,專門在農村承包了幾千畝土地,一部分用來無土栽培有機蔬菜,另一部分開墾成小塊菜園,租給想到農村種菜的城裡人,一小塊地每月租金是300元。如此看來,如果能在農村有10畝的開荒地,也算是“大戶人家”了,真的是一筆不小的財富。

不過現在出現了一個奇怪的局面,就是農村人不想種地,城裡人有的想種地,又沒有地,只有農村的老人們不捨得土地荒廢,才會多多少少種些糧食,如此看來願意自己去開荒種地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村裡不會是向你收取費用的,只要不被集體徵用,就可以一直種著。


一品小十六


這種地你有使用權,屬於村集體公用地,你可以繼續種,但荒廢了別人也可以開採來種,不用交什麼費用,以前好象也不用交,我記得小時候我爺爺也開了好多荒地種,那時種得熱火朝天,現在也都荒了,我要回去了也把它開出來利用,荒了太可惜了!


品味人生九江大明哥


種地早已不納稅,還享受國家政策補貼呢!你二十年前開墾的十畝荒地,在當時也是擔驚受怕的事情,今天糧價不漲反跌的情況下,一些地方撂荒地多的是!

你惦記著一直沒有交過什麼費用,因為是自己開墾的土地,也可能不會享受到政策補貼,"交"與"補"相互抵頂、扯平之後,你還吃虧呢?

開墾荒地投入不少吧?計算過沒有?況且又沒領到政策補貼,種糧投入收益比不合理,你能堅持下來,也算是質樸實在的體現。

不過,你的問題可以歪打正著的爭取到補貼政策,何樂而不為呢?把那十畝地通過所在村民小組,協商交給集體,再履行手續承包過來(開墾費用頂著承包費),同時再領取政策補貼,方為上策。

(網絡圖片)


莫忘初心242650426


我是長期從事農村土地流轉的,根據我的經驗和專業角度提供一些建議給您。

不知道是您還是別人開荒了這10畝的耕地,另外,這片耕地還種植著東西。

以上是個背景。

首先,您說的這片地屬於四荒地,四荒地指的是未開發過和未確權的土地,特別明顯的就是沒有任何的權屬證明,只有村集體或者村民進行開發的痕跡。

再次,開荒過的四荒地,其實如果是自主開發的,就不需要繳納費用;如果是村集體一起開發的,那就需要向集體進行繳納流轉費用。

最後,開荒和種植了20年,還沒有確權,這個應該是有一定問題,建議可以和村集體或鄉鎮的農業農村部門反映,進一步確認這塊地的權屬和規劃性質,具體來定。其實沒有權屬證明,以後如果遇到徵收,對自己來說也是很吃虧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一定的幫助,謝謝。


玩地


你去你們那裡土地管理所 申請一下土地承包就行

先在村上打個證明 居委會 打一個 如果沒有人有意見 就可以了

然後那個土地就是 國家每年還給補貼呢





雲南帽子哥


其實題主並不需要太擔心,我們村很多人都將那些廢棄的水溝給填平了,然後在上面種植著水稻小麥或者大豆等,但並沒有人及時的阻止,在農村中默認誰開荒誰耕種,村裡也不會說什麼。

但這樣一來也就出現了很多不好的現象,那些排水溝原本1-2米寬,結果現在兩邊人都在水溝邊種植莊稼,結果水流不是太順暢。再加上農村人將秸稈丟在水溝裡,導致農田的灌溉嚴重受到影響,去年我們村就對排水溝進行了疏通,如果是在溝渠旁種植的話,那就直接不允許。

既然題主在20年前開墾荒田,那就意味著這些農田並沒有被納入到耕地體系內,可能村集體真的認為這是荒地,沒有將其調整到耕地範疇。其實只要不對環境造成破壞,沒有對其他人造成影響,也沒有佔用排水溝等,那國家是支持的,不需要上交任何的費用。

當然發包方是有權利回收這片土地的,畢竟所有權在村集體手中,大家只能在上面種植莊稼。但如果發包方默認不回收,那村民是不需要上交任何費用的。當然也要注意的是,這樣的荒地開墾後是拿不到耕地補貼的,因此這一點大家要注意了。

一般來說在土地確權時,這些土地都會被確權到,到時候可能會被髮包方回收,但現在的耕地確權基本結束,發包方並沒有提出要回收,那題主應該可以種植到第三輪承包期,到時候這塊農田會對外發包。

當然村民也可以和村子裡簽訂長期的承包合同,這樣的話就少了很多的糾紛,從而更好的種植,還可以領取補貼。當然大家種植開荒的土地,也不能進行破壞,更不能從事和農業無關的東西。大家對此有何看法呢?


惠農圈


不知道你那塊開荒地是屬於林業的、還是屬於以前生產對棄耕的。

如果是屬於林業範圍的,這幾年一直在退耕還林,要是讓你退耕還林那隻能退耕了,就算是以前你交過林地補償費用也是沒用的,因為我家也有開荒地,都快種了三十年了,曾經也交過林地補償費用,前幾年也退耕還林了。

假如要是以前生產隊遺棄的地,這種情況只要生產隊不管你要費用,不往回收地,那你就種著唄。

如果有一天你種的這塊地真的發生了爭議,你可以去諮詢一下懂得土地這方面專業人士。


1村裡人


我是豫東南瓜,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 二十年前開荒,一直種著,說明這不是個人的地,是公家的地,一般這種地只要不開發就沒人去理會,所以你儘管去種,即使後面突然要用這塊地,你就全當白種這麼長時間。

豫東南瓜


怎麼哥們,聽你那意思,你開了荒地種了20年,一直沒交錢,心裡挺過意不去是吧?你打算找個地方說道說道,為啥沒人來收你的錢?還是怕一直沒交費用,到時候有人上門問你一次性要錢,你怕付不起?別說哈,這真是“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你成天怕這怕那,還用不用過了?

告訴你吧,農村開荒種地,現在雖然有嚴格限制,不能破壞生態環境,不能隨意開墾林地等,但你20年前開墾的荒地,當時既然沒有人出面制止,你又耕種了20年,從來沒人干涉,這說明你沒有構成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既然如此,那麼國家對農村零星開荒的政策是,“誰開荒,誰受益”,可以無條件的耕種,這不同於承包或叫行的土地,需要交納相關費用,這地完全是你自己開的,在沒有收歸集體以前,你完全可以自主耕種。

剛才說過,“在沒有收歸集體之前”,為什麼會這麼說?因為農村的土地都是村集體的,你雖然開荒後有使用權,但土地的所有權是村集體的,你開荒的土地無法辦理確權證書,只是大家公認你暫時使用罷了。但是,如果到了土地承包期,農村土地需要重新調整承包的時候,要摸清土地底數,你這開荒的土地,就有可能會納入村集體的土地,重新對外發包,這時候,你就喪失了對該土地的使用權。

土地回收後,如果你再想耕種,那就要按程序進行承包或叫行了,到時候,你想不交錢,也會有人向你收取的。不過,按照規定,村集體如果想收回你的開荒地,是需要對你進行一定的經濟賠償的。當然,如果你想長期使用該土地,可以與村集體協商,先與村集體簽訂相關的承包合同,然後再向政府申請發證,取得所開荒土地的承包使用證,

但是,農村的開荒地,只能用於農業生產,千萬不能挪作宅基地或其他用處,這是硬性規定。另外,如果你開荒後又撂荒兩年以上,別人再去開墾耕種,那這地就歸別人使用了。

綜上,20年前你在農村開墾的少量荒地,既然沒人向你徵收費用,也沒人出面進行干涉,你完全不必多慮,安心繼續耕種就是了,沒有人會向你徵收你以前耕種的費用,到將來要歸公的時候,即使你交上一定的費用也照樣歸公。總體原則是,土地歸集體,但在不對環境造成破壞的情況下,誰開荒誰受益,就這麼個道理。但遇到村集體干涉或者收歸集體,那你也沒脾氣,畢竟土地是集體的,你說是吧?


齊東晏子


農業稅2006年就全面取消了,你自己開荒的土地現在你是可以使用的,也不用交任何費用。前幾年的國家土地確權登記,你是否把這些開荒土地確權登記了,如果有它就屬於你的承包責任地,不光不用交錢,國家政策這麼好、還可以享受國家的一些相對農業補助。如果沒有,土地你還可以繼續使用,補助就別想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