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之恩和養育之恩,哪一個最偉大?

羽白家族


生育之恩要報答,養育之恩最偉大。

雖然十月懷胎不容易,生下來由於種種原因:(一)一生一個女的,一生一個女的,為了有個男把女孩送人撫養。(二)或者生的一切是男的想要個女的,把男孩送人的。世上啥事都有,君莫奇怪。

為什麼說養之恩最偉大:從小養大確實不易,從一尺5寸,衣褲鞋帽,擦屎接尿,買奶粉,喂吃喂喝,玩具、零食,託兒所,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真的一個小孩從小養到大要費多少精力和錢財,還要攢錢給兒女結婚,這就是一個父母對待兒女的心,累死累活沒有一點怨言,這就是父母養育之恩比海深的道理,我們長大後以定要報答父母養育之恩,替二老百年送終。

否則豬狗不如,心如蛇蠍。


用戶歲月流失陳生輝


生肓之恩重於山,養育之恩深似海。沒有生談不到養,沒有養也不會成就鮮活的生命!

十月懷胎,血汗交融,父母給了生命。含辛茹苦,曰夜操勞,屎一把尿一把,養育讓生命得到延續。

生與養都傾注了心血,付出了無私的關愛!

相比而言,現實中大凡有過被收養經歷的人,對養育的認知深刻,感恩意識更為強烈一些。

我女同學小琴,小時候家裡窮,孩子多,生活負擔重,未滿週歲就過繼給了膝下沒有兒女的伯父。

由於是直系親屬,又生活在一個城市,她與父母經常見面,分別稱呼叔叔和嬸孃,親熱勁與父母無異。

她成家的時候,伯父交待了實情。認了親卻生分了距離,心裡總有一股別不開的勁。與親生父母往來,禮數是不差,心卻難相融。

她說,其實我也知道父母把我送人是迫於無奈,可心裡就是不平衡,姊妹好幾個,為啥送人的偏偏是我,太不公平了!

與同學小琴經歷相似,發小大軍早年也被父母送了人。只是沒小琴那麼幸運,抱養他的繼父母是互不相識的陌生人。他知情自已的身世也是偶然聽到了閒話,確認以後卻很麻木,一點沒有認親的意願。

他說不是我不想找他們。心裡沒有,親也不親。憑空多個爹孃,我接受不了這個事實。就算他們生了我,可沒有養育之恩,親情也不完整,有缺陷的親情不值得留戀。還想讓我登門認親,我不去找他們算帳就不錯了。

生子不養是無奈,養育之情必感恩!人間處處充滿愛,增進理解情可圓!


角落kkdsbxjd


正常來說,生育之恩和養育之恩同樣偉大。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一年前還是一個女孩,把孩子生下來,便晉級成了母親。這種生育之恩,是任何一個人都不應該忘記的,毫無疑問,當然是件很偉大的事。

而把一個嗷嗷待哺的嬰兒,哺育、教育、培養成人,這種養育之恩,同樣是任何一個人都不應該忘記的,同樣是件很偉大的事。

我們每個人,絕大多數情況下,對自己同時具有生育之恩和養育之恩的,當然是自己的父母。是父母親生育了我們,給了我們來到這個世界的機會,是父母親養育了我們,讓我們懂事、成人、走入社會。所以,人們常說,父母之恩,當永生不忘。

不過,生育之恩和養育之恩,有正常之情,也有非正常之情。只是,非正常之情不常見而已。那,到底什麼才是非正常之情呢?

所謂非正常之情,是指一個人的生育之恩和養育之恩不同時都是自己的親生父母。即所謂:生者非養,養者非生。

生育之恩,毫無疑問,當然是生身父母,即親生父母,而養育之恩,則是養大自己的父母,即養父母。

這種情況的確存在,或者說,不少見但並非普遍。如此情形,那生育之恩和養育之恩,到底哪個更偉大呢?這還真不能簡單地一概而論,得視具體情況而定。

假如親生父母生下孩子後,便狠心把孩子給遺棄了,然後,養父母收養了孩子。這種情況,那毫無疑問,當然是養育之恩更偉大。

而假如親生父母生下孩子後,由於種種客觀原因及自身無法克服的現實困難,導致孩子無辜遺棄了,或不得不把孩子送與他人哺養的話,這種情況,養育之恩當然是偉大的,而生育之恩同樣也還是偉大的。

其實,人生一世,不管是生育之恩也好,還是養育之恩也好,兩種恩情,都是偉大的,任何一種都是應該被記取的。

因為,樹有根,水有源。而一個人,若是既不講生育之恩,也不講養育之情,那就真的枉為人世了。


深秋曲豆


按一般的道理來說,生與養都是親生父母的事,這個不存在比較,但既然題主拿來比較,那就肯定是生而不養的案例。那麼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沒有什麼比養育之恩要更偉大。

生而不養,選擇送人,要麼是父母貪圖性愛但沒做安全措施的後果,要麼就是重男輕女的悲劇,要麼就是明知道養不起卻不懂避孕的無知行為,無論哪一種原因,將孩子送給別人,都不值得孩子來報答生育之恩。

很多人喜歡用“沒有父母,哪來的你。”這句話去綁架那些幼年被送走的孩子,這是非常不齒的一種行為。沒有哪個孩子不喜歡跟親生父母在一起的,但如果親生父母只負責生,而不負責養,又有什麼資格用這句話去指責孩子。

我們要知道,孩子不是說你給了生命,就會自然長大,他需要父母花費無數精力和時間來撫養,甚至要窮盡一生去幫助他們。如果在出生前可以選擇話,他們知道自己要被送走,你猜他們會不會同意出生。

沒有血緣關係的人,歷盡千辛萬苦把別人家的孩子養大,這本身就是偉大,而對孩子來說,這種恩情遠比血緣關係更重要。所以很多幼年被送走的孩子,即使成年後,親生父母找過來,也不願意回去。

是啊!當然,你有各種理由送我走,如今,我也有各種理由不認你們,即使真的認了,你們又有什麼資格與養我的父母相提並論。


王醫生談精神病


那當然養育之恩大與天,生娘只是懷胎十月,沒有經離養育過成,養大一個孩子不容易!

下面說一下我這個養娘!

我女兒三天包回家,那是我剛生完孩子孩子沒成,一天多沒有奶水,二三天女人奶水有了,

家裡人都商量抱一個,那時農村計劃生育嚴,

超生罰款,多少人為了生兒子把女孩都送人,!四天後給我抱一女孩回來,孃家媽媽在給我說:先著把身體養好,一後還有機會在生,女兒帶來快樂!一歲半我離婚孩子判給我,養大不容易!才知道父母養咱也不容易,

我們都要好好孝順父母報答養育之恩,。


用戶3362690015982


生與養是一種義務與責任,按理說是不可分割的。如果因特定的原因有了生與養的分割,則毫無疑義是養的恩如山似海。

生,很多的“生”,不是單純的為了生而生,甚至不少是意想不到的造成了“生”的結果。而養,則是一種有目的、有對象,甘願付出而不圖回報自視一種責任與義務的純粹的“養”。可見,生的平凡,養的偉大。

當然,生而未養,是有著多種原因的,我們不能一概地界定生的“恩”的大小,甚至有無恩的機械判斷。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生而未養,我們應多一份寬容與理解。而那些不負責任盲目“生”的父母、甚至未婚而生被棄的,當然是不可原諒的,更談不上“生”的恩了。

未生而養的恩浩大,那是一種崇高的恩與養育之情,似山一般的高,海一樣的深。養父母的恩崇高而神聖,作為養子女理應知恩而敬。

當生父母出現時,子女應該正確與理智的處理好兩個父母的關係。我覺得,子女理應是養父母的子女,只能把生父母當著親戚看待。如果因為生父母的條件好一點,盲目棄養父母,這是最傷養父母心的,我們應該慎之又慎。

總之,“養”的恩浩大,崇高而神聖,永遠值得敬仰。


崇文之文


好像是有一句話叫做養育之恩大於生育之恩。

如果一定要論哪一個偉大的話,我覺得養育之恩比較偉大。而且在孩子的眼裡,養育之恩一定是大於生育之恩的。

有些小朋友沒有與自己的父母生活在一起,比如說有自己的爺爺奶奶在一起,或者是與養父養母生活在一起,其實與親生父母的感情並不深厚。

我身邊有一個朋友,他是老大,他們家為了生兒子就把兩個妹妹給送人了。兩個妹妹也都生活在他們家的附近。但是這兩個女生。長大成人到結婚。與他們家的關係一直都非常的冷淡。我這個朋友的父母還有一點難過,但是當初送人的時候怎麼沒有想到今天的這個結局呢?

一個孩子的長大一定是要有很多物質的和精神上的需求。這些都是養育他的人提供給他的。孩子的情感也就偏向於養育者這一方。生育她的人,她可能在很小的時候是很難感受到這生育之恩的,可能隨著年紀的增長會改變想法。

這是我的理解,希望可以幫助你。


愛情保鮮計


生育之思和養育之恩哪個更大?毫無疑問生育之恩更大!一個簡單的道理是生在前養在後生才決定了養,沒有生養什麼養誰?這是按先後邏輯來確定恩之大小。是一般的普遍規律。

但也有特殊的現象是養比生的恩情更大。例如《今日說法》中有一例案,說某嬰兒才出生三個月被人偷去賣了,買的人無兒無女視若寶貝含辛如苦養大並送上大學畢了業有了工作。二十四年後由於科技發展先進公安把案破了讓生父母和孩子團聚。孩子說養父母之恩大還是跟他們住一起,但生父母也是親人會敬他們會常去看望。這就是養育之恩大的特殊例子。


存銘歲月1


生育之恩大如山,養育之恩深似海,我有一閨蜜,頭婚生了個女兒而離異,二婚生了個男孩被丈夫賣掉,她生活在痛苦中二十多年,好在買孩子的人家很有良心,那孩子在貴族學校讀書,繼承了養父的祖業,年年都會回來與親母團聚,也接母親與姐姐去他哪裡,有良知的人生養之情都會記,才是世間幸福!


user1197713899559羅


簡答:生身父母擱一邊,養身父母大如天;

生死關頭沒人顧,身家學歷緣何談?!

實事解答:我夫妻因計劃生育手術失敗後多添兩子(原來一女一子)。這一下,奉承來了,疑問來了,真實的負擔來了...。因生活困難,經濟緊缺,加上兒女四個學習都優秀,供養不起了。最小的兒子經人介紹送給外地人家了,當時人家要給錢,我分文不要!只要把孩子養大,供孩子上學,長大後把人家父母養老送終,報效報恩就行了。這孩子聽話爭氣,從小學到大學畢業,一直安心成長。畢業後有了穩定工作,結婚添子,才跟我們一大家聯繫往來。我給他說,一定要爭氣,一定要知恩報恩!!孩子他爸媽來電話說,讓我們放心,孩子待他們都孝順聽話。四鄰人家都誇獎這孩子懂事,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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