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中,承租人和出租人就租金减免无法达成一致,如何处理?

律新社


1、谈免,2谈减,3谈延。有同情心会适当减免部分,说真房东没义务和你担损失。


二八少数派


我是房东,租房子的早就来电话了,要减少房租,一会这样,一会那样,我就给减了一点,因为她生意特别好,看不得一时半活,赚不到钱,烦的我,只能给她降了一点。

我自己外面还租房子开饭店,还得交租,房东不肯降,还有那么多的员工发工资,哎,,Ծ^Ծ,,,烦呀,累呀,不知道几时能开店,还有开了店生意怎么样了?未知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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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妥善处理。

尽管《2003最高院通知》已于2013年废止,但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我们可以发现以上引述条文区分了两种纠纷:

第一种:因疫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其中又区分了不能履行的原因,其一是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从而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其二是因疫情影响致使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这两种原因导致的“不能履行”,应属于事实上的不能履行,而非存在客观上继续履行的可能。

第二种:因疫情,导致合同如继续履行将对一方当事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换言之合同客观上仍可继续履行,但从经济上而言继续履行将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或其他不便。

两种纠纷,能否减免租金,对应前文提到两条不同的减免租金路径:

对于上述第一种纠纷,主要是针对租期较短或租赁期限即将届满的租赁合同而言,其租赁目的由于疫情控制已经落空,不再有继续租赁的必要,可以以“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请求完全或部分免除疫情期间的租金等。当然,《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能否就此解除,还要进一步考察其他因素。

对于上述第二种纠纷,由于疫情期间承租商业物业的商户运营将明显遭受重大损失,入不敷出,根本无力依约交纳租金。在这里,“疫情”及其导致的顾客锐减,符合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构成,应属不可抗力,但它并未造成系争的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由于金钱之债不存在“履行不能”,即支付租金的义务客观上不存在无法履行的问题,但如果仍按原合同约定继续缴纳租金确实显失公平,应当获得相应的救济。可见,该种情况是不具备《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系争合同尚能履行,其不具有不能履约的客观性,但可能符合情势变更,并援引《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相关内容,诉请法院变更履行内容,减免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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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去看看非典期间的案例,非典期间的判决,只要是经营性的酒店,娱乐场所都判决免租一个月至3个月的,何况现在更严重,这个不是占便宜,而是双方的义务,你出租房子给人家就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子有用有价值,一个不能住人的房子有价值吗?

这里房租我认为需要分成两部分:

【1】民居,居住类

【2】商铺,营业类

第一种情况适合您说的。

第二种情况有异议。首先从政策及房东能否保障正常营业,若可以保证,那么有无应收是租客的事,房租法律上必须按时交纳。但从政策及房东没有能力保证其正常运营,且让阶段性停止运营,那么房东有义务且从法律上必须减免相对时期房租,因为租客花费金钱购买的是产品一定时期内的功能,功能丧失,终止,指相对时间内买卖不成立,国难当头不可抗力不可预见,所以需减免该时间房租。


菩萨心肠普度众生慈善


疫情期房租费减免,与个人出租房费价格毫无相干,个人出租并非慈善结构,承租人因为不能极时开工影响收入,要求出租人减免租房费毫无道理,无理要求根本达不成一致,还是按原协议定价格如数支付房租费,除非终止租房协议,别无选择。


念战友情


首先这是一个比较扯的逻辑。

房东能免部分租金,已经很好了,房客还要在房东免租金的金额上要求与自己欲望达成一致,连法律都不会支持。如果不接受,可以选择不租。

理由如下:

房东可以免租,也可以不免租。

如果房东免租,房客要懂得感恩。

这个社会,每个人都不容易,也有可能房东承载着更高的房贷,他能够免租或免部分租金,是房东仁义。

房东不免租,也不能进行道德绑架,房东是没有义务免房租的。



房产配置咨询师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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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回答问题,疫情中,承租人和出租人就租金减免无法达成一致,承租人可以用提起仲裁或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承租人应该采取仲裁还是诉讼的方式,与租赁合同关于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关。如果租赁合同约定了双方如有争议向某个仲裁机构解决,那就向该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如果没有约定仲裁,就应当向房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次, 承租人提出减免租金的法律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例如2003年非典时期,最高人民法院就出台了《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法(2003)72号],规定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非典”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于“非典”疫情的影响致使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妥善处理。虽然该文件现已失效,但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与2003年非典型肺炎疫情引发的合同争议具有高度相似性,因而该文件的精神仍然具有高度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第三,对仲裁和诉讼结果的预判,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租赁合同受疫情影响完全无法履行

主要是短期租赁合同比如演唱会、展销会等场地租赁合同,因疫情防治的需要不得不取消活动。 承租人可以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退还已付的定金,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是租赁合同受疫情影响短期内不能履行

主要是合同期限跨越疫情期间的租赁合同,比如根据政府要求关停的网吧、KTV、酒吧、电影院、大卖场、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疫情期间受行政管控措施无法生产经营。 一方面,出租人因行政管控而无法提供可供承租人持续正常使用的租赁房屋,则承租人也当然无需支付相应的租金。另一方面,出租人也是因不可抗力无法提供适格房屋或场地,因而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人可以要求免除停业期间租金,几乎肯定可以得到仲裁机构和法院支持。

三是租赁合同受疫情影响收益大幅减少甚至亏损

主要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政府要求不能关停的药店、便利店、生鲜店、超市等。 承租人仍继续使用租赁物用于经营,但疫情给社会公众造成了恐惧或政府限制人员外出导致人流明显减少,疫情导致物流、交通不畅导致承租人收益明显减少甚至亏损的。 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部分租金,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但此种情况证明标准较高,要求承租人举示证据证明自己同期收入大幅减少或亏损,且因疫情或政府管控措施导致。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疫情未影响正常使用的住宅租赁合同,或疫情未影响甚至促进了销售的经营性租赁合同,不能主张减免租金,即使提出,也不会得到仲裁机构和法院支持。


尚校律师


如果房东是国有企业,那么恭喜你按照政策你可以获得2-3个月的房租减免。如果是私人房产,那么不管房东给你减免了多少房租,那都是房东的心意,我们应该感谢。房东不给减免,那也是依合同办事,我们不能心怀怨恨,因为作为商人遵守契约精神也是我们的基本行为准则。我们有我们的难处,房东也有房东的难处,虽然看起来房东显得,财大气粗,可是人们常说家大业大,或许房东也正焦头烂额中呢,大家互相理解下。我也是一名承租方(我的ktv从大年30停业至今,开业时间还在等待政府通知中),这次疫情房东给我减免了10天的房租,虽然不多但是我还是挺高兴的,当然如果能多免我会更高兴的!所以各位承租方们,摆正自己心态先吧。


迷茫302


先扪心自问一下,假如你生意红火,会不会给你的房东分红吧!如果收益和房东没关系,那损失为什么又想和房东发生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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