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管制,小區管控人員要質押外出人員的身份證,這合法嗎?

暗夜大悟


公民的身份證除了司法機關辦案需要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扣押,扣押是違法行為!


胖哥晨曦


目前,許多物業發佈通告!首先依法沒這個權利,同時限制人身權利更沒有!執行防疫法是逐級依法進行的!有的物業限定一家一人兩天容許出一人,沒有法律依據!當屬限制人身自由!在發疫地區政府依法可以限制人身。在防疫地區如果沒有法律依據,顯然違法!過度製造疫情也是違法!目前,黨中央國務院巳經很明確:全國一盤棋依法科學地防疫。同時也嚴令不得亂作為!總之,誰不依法,充許物業亂為,最終要承擔法律責任!物業自持權利在國家緊急情況下,乘國民之危,業主可以按法定程序請其離區!


曹甦


不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三章第十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出示執法證件,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

(一)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三)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

(四)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碼頭、機場或者在重大活動期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場所,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五)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絕人民警察查驗居民身份證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分別不同情形,採取措施予以處理。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越想77


在防疫提升為一級響應時,是處於國家最高級別,按照國家及各省的應急預案,特殊時期採取特殊管制,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任何機關企事業單位,都應積極響應防控的要求,限制人流密集,採取必要的限制令,都是為了防疫情擴散,各地方根據疫情需要,採取小區全封閉或半村閉管理,都是有效控制疫情漫延,小區管控根據規定可一家一人採購生活用品,為了有效管理採取登記措施,至於質押身體證是不可取的,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只有公安部門,可以採取質押,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權質押的,但可以採取登記身份證發放編號,回家時再做比對收回編號就好啦。


胡楊林中綠洲


防疫管制,小區管控人員質押外出人員身份證是否合法的問題,我覺得要看小區管控人員是不是公安人員?有沒有公安部門授權?依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只有公安人員在執行公務任務中有盤查扣押的權力,除此之外,任何人,任何部門都無權扣押質押公民的身份證。小區管控人員質押外出人員身份證是違法違規,公民有權向公安機關舉報,有權拒絕質押身份證!!


生活職場處事支招


心態強大,淡定身與心!做好自律!配合合法規下的治理,其他的無語!




雲中神馬665


防疫管控是自主行為還是政府統一安排指揮?

統一管控無不合法,自行管控當以登記身份、電話為主。


赭紅


小區管控人員這樣做不合法,沒有必要扣押身份證,只需要出入的人員登記身份信息,測量體溫就可以。


初見便認定你是我的人


現在外來人口住的比較雜,誰也不相信,不像過去一個村子沒有外人,一個單位也都聽話,先進辦法更好,可惜沒有,就採取土辦法。


信仰要回來


其實這是沒有心要,為了防止病疫傳播,你可以小區人進入小區時測量體溫,這樣不就安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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