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疫情原因,北京地區,2020年2月的工資如何核算?

書生大叔


目前我們公司停工期間:1.固定底薪全額髮放。2.定級考核/季度考核、浮動崗位津貼考核中指標按天折算剔除。




山起影視


實話實說,前天我已經被降薪了而且還是降了一半,我的心情和同事心情就是,現在出去找工作找不到,大家都摸不準啥時候疫情過去,老闆給降薪也是可以理解的,總比那些停崗的強,老闆給了薪資4個定位,核心人物是75%工資,去年的優秀員工是50%,感覺平常表現一般的是25%,這些全和工時對上的,剩下的直接停崗,但是都繳納五險一金


小一六


(一) 2月1號、2號屬於國務院規定的法定假日,如安排上班,應發放雙倍工資;如未上班,按正常工資結算。

(二)2月3號-9號,北京市政府規定除重點企業不得復工。如未上班正常結算工資;安排上班的,3號-7號為工作日正常開支,8/9號上班,雙倍工資。

(三)依據人社部《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及工資支付意見》等文件,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可協商調整;停產停工的,第一個工資支付週期(也就是2月份)正常開支,次月起,以是否提供勞動為參考,工資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或生活費(最低工資的70%)。

(四)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可協商調整工資、崗位。

企業基本上能夠經營 或 協商未成且員工能提供勞動,原則上正常開支。員工未受隔離或其他強制措施,但未能提供勞動或較少提供,以實際工作量按比例支付。考勤的問題,可藉助辦公軟件,或雲監工等;工作量的完成度也可側面考量考勤。

(五)僅以疫情未由,辭退員工或裁員,具有較大風險,建議聯繫專業律師。

2月份原則上正常開支,3月(如還受疫情影響)可適當調整。

供您參考。


嘉安律所L林






第六感zl


你好,看到你的問題很高興為你回答
由於疫情防控的需要
春節延長了假期
到底延長假期的這段時間,工資如何發放還是需要視行業、公司而定。
 
第一點是疫情影響不大的國企企業如果因為疫情停業停工一個月內的,正常按合同約定發工資;超過一個月的需要看實際情況或者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
 
第二點是疫情期間未營業的私企,員工和老闆共度難關,老闆先以借的形式暫不支付工資,待情況好轉,大家共同努力恢復後再支付。既然是借,就應該有利息,就像銀行借款利息一樣。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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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log東仔


正常結算。法定假日加班了的,按照加班工資計算,其他工作日正常計算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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