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區紀委監委靠前督查強化問責 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尖山區紀委監委靠前督查強化問責 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尖山區紀委監委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市紀委和區委關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決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創新監督方式、強化監督力度,將執紀關口前移,通過工作督導壓實一線部門、單位疫情防控工作職責。


尖山區紀委監委靠前督查強化問責 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視。按照市紀委和區委疫情防控總體要求,尖山區紀委監委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制定了《機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實施方案》,迅速成立由紀委書記王維一同志任組長的區紀委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組、處置組、監督組三個工作組。主要負責具體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對接衛生健康部門,統籌後勤保障供給等工作,確保防控工作分工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堅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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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迅速行動,監督到位。按照區委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區紀委監委迅速成立監督督導小組,在監督督導組組長王維一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在新型冠狀肺炎疫情防控過程中,監督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區屬各部門、單位依法履行職責,強化工作落實等工作。對貫徹落實疫情防控決策部署行動遲緩、措施不力造成疫情蔓延等嚴重後果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進行嚴肅問責。同時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工作組提出意見建議,以確保疫情防控各項措施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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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嚴問責,強化震懾。區疫情工作監督督導組成立以來,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總體要求,從嚴查處在疫情防控中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等問題,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落實防控措施不力、不能嚴格落實值班值宿制度等行為,依法依規進行嚴肅問責。建立了“督導專報”制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違紀違法案件進行通報,及時提醒相關部門、單位立行立改,並通過反面案例形成有力震懾。目前,已發督導專報6期,共辦結違法違紀案件4起,處理黨員幹部6人,採取“第一種形態”處理2人。其中,2名幹部在疫情防控期間私自挪用單位防疫專用口罩供個人使用,分別給予降低崗位等級處分;1名村幹部在疫情防控期間擅離職守,違反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給予留黨察看二年處分;1名街道辦事處幹部不按疫情防控要求出入小區且態度粗暴,其行為視頻被傳於網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給予政務警告處分;因落實值班值宿制度不力的2名科級幹部分別給予黨內警告和政務警告處分;對不遵守值班值宿制度的2名人員給予談話提醒處理。為督促社區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監督督導小組深入社區對社區主任和副主任進行提醒談話,已對轄區內34個社區中的28名社區主任和69名副主任進行了提醒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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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山區紀委監委將嚴格落實監督責任,對全區各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市紀委以及區委關於疫情防控工作決策部署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黨員職工幹部不在崗、不在狀態、不研究、不落實、不擔當、不盡責、不細不實、不見效“八個不”堅決問責。除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還要對相關領導進行問責,對失職瀆職的,將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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