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没有工资咱能理解,可该开的工资不开该怎么办?

小厨师在淄博


首先和单位进行沟通,毕竟疫情期间单位也有困难,是不是等过段时间形势好转,可以恢复上班,工资也会正常发放,给单位和自己一个长久合作的机会,毕竟时间长了对单位和一起工作的同事也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如果自行交涉无果,单位不予理睬,该开的工资没有开的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制裁,这也是本人不愿看到的。

请用人单位不要拖欠我们打工者的工资,我们真的不容易,一个人干活要养活一大家子,一双平凡的手要撑起一片天。

最后愿疫情早日结束,恢复往日的繁华和喧闹,所有打工者都能尽快上岗复工,赚更多的钱,生活越来越好。



古月绍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并非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在工资支付周期内,单位应当支付疫情期间的的工资。该给的工资不给的话属于拖欠工资。您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或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或投诉。也就是说疫情期间的工资和拖欠的工资单位都没有任何理由克扣。

另外,为大家解答疫情状况下劳动关系的保护问题:

(1)职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或疑似症状,在被隔离治疗、观察期间,企业是否应当向其发放工资?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不能上班的,企业应当正常支付职工工作报酬。因此,企业应当按照职工正常上班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

(2)职工因疫情防控交通管制未能及时返岗的,企业还需向其发放工资吗?若发放,工资标准是多少?

由于防控疫情需要,全国大部分地区已采取交通管制,可能导致很大部分职工不能及时返岗。针对此类情况,建议企业和职工将未能返岗期间抵作休年假,职工在休年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一样的工资收入。若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企业可以与职工协商待岗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待岗期间,企业可以按照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方式则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劳动者能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尽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但本次疫情导致假期延长、推迟复工是企业事先不可预见的,应属于“不可抗力”,劳动者不能据此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4)职工在被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或者政府采取隔离措施期间企业能否解除职工劳动合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政府实施隔离措施等导致不能上班的职工,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刚好到期,企业还要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因此,企业不能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5)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能否以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解除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的肺炎感染者、疑似病人或者密切接触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上述人群属于特殊群体,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企业不得以经营困难经济性裁员等理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6)因疫情防控工作职工感染肺炎是否属于工伤?

由于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作出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如果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社团组织工作人员在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中感染肺炎,所在单位或者本人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应依法认定为工伤。

16.裁员相关的法律规定

疫情的大规模爆发,部分企业可能会采取裁员举措,那么作为员工应该知道以下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裁减人员:一种情况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另一种情况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

因此如果劳动者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就不得被裁减: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那么,若果被裁员的话,经济补偿该如何计算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蒋律师2118455099


您好,首先看是什么单位,国企和事业单位肯定是不用担心的,主要还是很多私企,比如饭店,一个月没有营业是没有收益的。尤其现在疫情期间,餐饮业算是影响最大的了,在这期间不能营业还要付房租(根据情况可减免)各种费用,只出不进。大家担心工资也是正常的,但是疫情期间的工资应按照正常工资的标准发放,如若公司因疫情影响没办法复工导致客观原因无法发放工资,则应在可以发放工资之日起立即将工资发放给员工。若公司拒绝或无故拖延的,根据情况向所在地区域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公司发放。\r

1、可以先跟公司沟通,要求协商个合理解决办法。\r

2、如果真是客观原因,公司入不敷出,是可以跟员工协商调整工作时间,发放工资日期延后的,具体看情况而定。\r

3、沟通无果后,可根据情况在所在地区域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解决。\r

以上是我个人了解的一些,大家可以根据情况采纳参考,祝一切顺利!


十八小剧场


因地制宜吧。好的企业厂子该给的钱一分不会少,有可能延迟一下,但是不会不给的。如果不给就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劳动局)去告他们,现在对农民工工资这一块管的很厉害。


山东护栏板老马


要相互理解,疫情期间公司也很多困难。不过个人觉得生活费还是要给点


东小店中心


额。我们只有基本工资昨天到账了 因为公司20号开始彻底放年假


大大彭友


多协商,多沟通,有时是对方确实资金短缺,多给对方点时间,一般都会给的。

如果对方明确告诉你不给,又或者说老板跑了,那就只有找劳动局了。把你的工作时间,工资等一些证据,材料准备好,劳动局会帮你一分不少的找给你。


处处无家处处家


告他,并讨厌欠工资的


小北幕


国家有难,人人有责,何必从钱上看问题,


天下寻仙


不太清楚,得弄清楚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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