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字很漂亮卻被說成是江湖體,哪位老師能回答江湖體與書法的區別是什麼?

墨香常駐


按照筆法自然書寫的毛筆字是書法,書法具有藝術性。

不按筆法隨便書寫的毛筆字是書寫,書寫具有規範性。

不按筆法胡亂書寫的毛筆字是江湖,江湖具有做作性。

同樣是用毛筆書寫出來的毛筆字,大體區分為這三類,區分的依據和標準就是筆法。所以學書法的人,首先要弄清楚什麼是真正的書法,否則走了彎路還直把杭州作汴州,白費功夫。





王乃棟說書畫


寫字和書法不能等同看待,寫字漂亮不等於書法好,江湖體很漂亮也不等於書法好,但是書法好的人字肯定漂亮。強哥簡單的和大家說說江湖體和書法的區別。

第一,江湖體就是沒有經過系統的訓練,沒有按照書法法則寫出來的一種自創體。點劃和字的結構不遵循書法原則,章法和佈局也沒有法則,自己另闢蹊徑。目前,很多自認為是書法家的,寫出的醜書,認為就是書法,那肯定是滑稽之談!下面這兩幅就是江湖體。



第二,而書法和江湖體的區別就大的很,書法是書寫漢字的法則,每一個筆畫,間架結構都是有法可尋的。有句話叫:書臨千碑方創體,如果從來都沒有臨摹過字帖,或者是沒有研究過字帖,那麼寫出來的字再漂亮也只能是江湖體,不能稱其為書法!但是,沒有學過書法的人會把二者混淆,覺著字只要寫的漂亮就是書法,那是大錯特錯的。下面是書法家王羲之的蘭亭序,也是天下第一行書。書友們可以把字去放大,每個字的筆畫和間架結構都寫的非常完美,我們今人是無法超越的高度,就好比今人的繪畫水平無法達到畢加索和梵高的高度一樣!
所以,我們要去學習前輩,學習古人,取百家之長,
學習古人的書法精髓,超越古人可能不太現實,但是努力可以接近古人!如果不走正路,不去臨摹古貼,一味地想一口吃個胖子,那麼可能練一輩子的字,也只是個寫的很漂亮的江湖體!

強哥淺談,2019年10月4日于山東菏澤!


強哥書畫


人憑一張嘴,自己拿不出什麼像樣作品,(這才是關鍵)老用江湖貶低他人,最惡人性即文人相輕,江湖人士是什麼,就是體制外人士,有別於體制內的書法家,關鍵是體制外也有高手,有的書法家不參展,不入會,不在高級學府,不在書畫院,但他就是喜歡中國傳統書法藝術,何錯之有。











楚子牛書畫


“江湖書法”說

艾 石

前些日子,在一次聚會上,遇到了一位見過幾次面的朋友。不知怎的談起了書法。這位朋友說,他已是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了。並說學書法,要符合當今書壇的要求,自己隨便寫寫那是江湖書法,不行的。還給我們看了他存在手機裡的字。不過是眼下參展書法的路子,也沒大在意。只是他說的“江湖書法”幾個字,卻令人疑惑。

“江湖書法”,這說法以前在網上好像也看過,現在細想想,還真不易明白。

“江湖”,是“跑江湖”的“江湖”麼?書壇也有“江湖”嗎?現在聽說也有把頭髮留長了,沾上墨,在紙上亂甩的,還有怎麼噴的,還有……只是,那些只能算把戲。絕不是書法。而且自己寫寫字者也絕非此類。

是“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中的“江湖”?那與之相對的自然是“廟堂”了。聽那位中書協會員朋友的口氣,也大概如此。以國家冠名的中國書法家協會,確實是可以和“廟堂”相稱的。不過,細想想好像不妥。能把中書協會員以外的書法,都叫做“江湖書法”嗎?而且沒有“中書協”之前的書法怎麼分?

不知是誰發明了“江湖書法”的說法。也沒有看到或聽到哪位公開以“廟堂書法”自居。不過輕易指別人的字為江湖書法者,顯然是以書法正統自居,其餘都是野路子。

中國書法家協會,本來是應該引領中國書法正統的。引領中國書法正統,需要真正的書家來做。可書法是件難事,費功費時,也不一定能寫好,絕非短期可就。在當今商品經濟社會里的一些人眼中,“利”是第一位的。而“名”和“利”是密切相連的。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中國書法家協會什麼幹部,其名大矣,不論字寫得怎樣也要想辦法進啊。這樣,書協裡就擠進了一些逐利者。他們或者寫過幾天字,不論寫得好孬,現在進了書協,他的字便是書法家的字了。可字還不如人的好,怎麼辦?那我們就不論好孬,就以我的為標準,我就是正統。你和我不一樣,那就是“江湖書法”。古人寫的也和我不一樣啊,那我們就是創新。正路子走不出來,寫得太醜怎麼辦?我們就提倡醜書。人家寫得太好太工,不行,你那是美術字,沒有藝術性,書奴!

不說下去了吧,中國人的書法或者說文字的審美標準是有民族性、歷史性的。不是哪幾個人說了就算的,也不是哪一個時期誰提出個標準就能經得起歷史檢驗的。看看我們國家歷史上留存下來的書法作品,除了因人偉而存或因文物文獻性而存的,那便是我們中華民族的書法審美標準。不要再另立標準,不要再說什麼“江湖書法”。每個使用方塊字的人都要努力把字寫好了。搞書法的首先要努力引領社會把漢字的美、民族書法的藝術性傳承下去。創新當然是必要的,但一定在傳統的基礎上創新。風格當然也要多樣。但不要以我為尊,以正統自居,歧視別人。在當今計算機普及的時代,要倡導全社會,努力把祖宗留下來的漢字寫好了,把漢字書寫形式的藝術美傳承發揚下去。這才是書法的正道。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晨六點。


asasj10


有人字很漂亮卻說成江湖體,江湖體和書法的區別。

最大的區別是審美符合不符合,中國傳統文化的審美要求。和文化藝術對社會帶來什麼影響,是不是正能量,為核心。

1,字很漂亮,但不一定是江湖體,更不是書法。

比如,鄰家女孩寫的字很漂亮,也工正,沒有錯字,你說是書法嗎?當然不是。是江湖體嗎?這不是開玩笑的嗎?

2,所謂江湖體,就是一些人為了譁眾取寵,吸引人矚目,奪人眼球,拉粉絲,掙取爆光,斂財為目的的江湖騙子,雜耍用墨色,毛筆塗鴉跳躍,惹人發笑的角色。何老書法一說,更談不上藝術。

3,何為書法,遠的不說,就說身邊小小的縣,鎮書法家,他們的字感人一種享受,耐看的感覺,有美的作用。往大的說,省,國家級書家,名家更不用提了。有個人審美情趣,和對書法的謙誠,都是有出處的,來次數十年的臨摹,學習,不是憑空來的。

還有留傳千年的經典書法作品,是傾住作者一生心血的精神成果。不是風吹來的,人們信口可以說,但想想為什麼叫書法,聽著就是不容易的事,誰敢說很簡單,筆一揮一畫而已,有嗎?

當然有人提出王冬嶺教授書法。為什麼人家是書法教授,而你不是。你見過人家真正的書法嗎?他是書法網上炒的沸沸揚揚,但是人家是一點一橫有出處,從經典中來的,是一個字連寫不留行距而來的。是江湖體嗎,是書法嗎,清者自清,濁者自濁。何必打口杖呢?但又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給人有一種線和墨色美的享受。

是江湖體還是書法留給歷史吧。人們最喜歡的就是天下第一行書《蘭亭集序》,這種式樣,符合千百年來中國人的審美習慣,也是大眾心理,這沒錯,但是作為藝術,應該有創心意識和勇氣。百花齊放中,出現的千奇百怪 的東西很多,好繼續,不好的改之,藝術家是不好做的。

4,講了這麼多,一句話,江湖體和書法,是一條線分兩邊,一個地上,一個天上。一個正能量正道,一個魔道。一念之間,成佛,成魔。。就是這個“人”所掌控的。思路為先。

謝謝大家,不足之處見諒!





追夢人凌寒


這要看怎麼定義“江湖體”,是否為那些不正經寫字的人?比如有些塗塗抹抹,稱之為“畫書”;有些抖來抖去,自命“蒼勁”;還有用頭髮寫的、用鬍子寫的、甚至用臉寫的……我們可以翻閱一下書法史,有哪幅經典作品是這樣的?可能有人會說那是創新,我覺得就算是創新,也和書法好像關係不大,正常點的可以叫寫字或塗鴉,不正常的可以叫行為藝術。考慮到對作者的尊重,這裡就不上圖了。

書法和寫字相通,也有所不同,只把字形寫得規範就能讓大多數人覺得好看,如果把這種稱為“江湖體”,我覺得也不一定是貶低,雖不算書法家,但不用心書寫的人也做不到。

可能多數所謂野路子的書者是練過古碑古帖的,至少入門學習時練過,但因方法不對或恆心不足而學得不好,於是就開始棄古自創,走了“偏門”。書法是寫字的昇華,是具有“法”之傳承的,古人留下的名碑名帖看似漫不經心,實則“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今人“創”出的東西還需要一代或數代後人檢驗。

書法路上要以古為師、持之以恆、方法科學,在傳承的基礎上創新,“萬丈高樓平地起”,基礎打牢了才能走得更高更遠。


龍銘先生


江湖體是沒有標準字體,也可以說自由體。書法是柳公權正楷為基地,于右任行草為標準。故此江湖與書法不同。


羅寶鈕


我們說的書法,狹義的還是指用毛筆書寫漢字,且遵循一定的書寫法則,才謂之書法。從用毛筆書寫漢字發展到今天,歷史上無論那種字體都有在我們今天看來無法超越的書法大師,他們已經將各種書體的筆法用到了極致,也就是說我們不可能在他們之外創新出新的筆法,也就是常常提到的"用筆千古不易"。你可以創新書寫的字的結構,變寬窄、變長短、變斜正、變粗細.…,一句話按你的理解變化成你認為美的樣子,但你無論寫什麼字體,都無法變化這種字體千百年來的書寫筆法,也就是說這種字體的筆法你是不能創新的,你非得說你寫的這個體而且還創新了筆法,大家心裡都有一個既定的標準在那裡(也就是千百年來湧現出的大師作品),作為標杆檢測你,你的創新就不會被認可,你實際上不可能違背"用筆千古不易"。我們今天學習書法,其實就是從先前的書法大家的作品中,學習他們書寫時的用筆方法,那麼就是一種師承關係,學習到一定階段,達到創作水平,我們書寫的作品無論怎樣變化,都會留下師承的基因,作品才叫書法作品。沒有認真學習先前書法大家的筆法,沒有認真讀帖、臨貼這個階段,字寫得漂亮,最多是結構合理,但筆畫中找不到師承(大家公認的筆畫寫法),這樣的作品我們謂之江湖體(字不入貼)。

換句話涗,不論你寫篆、隸、楷、行、草,你都跳不出先輩們發揮到極致的,且為大家公認的筆法,你自嗨寫出的東西不合乎大家的認可,摒棄傳承,就是野路子江湖體,不可稱之為書法。

下面這幅字,請你評價下



鍾誠




江南竹翁丁輝


這個字算書法,還是寫字,還是江湖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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