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數已撤銷的連雲港市3個行政區域(山、海、港、城)

簡稱“連”,古稱“海州”。因面向連島、背倚雲臺山,又因連雲港港,得名連雲港。

1961年,新海連市改名為連雲港市。

歷數已撤銷的連雲港市3個行政區域(山、海、港、城)

一、雲臺區

1983年,設置雲臺區

2001年,撤銷雲臺區

二、新海區

1983年,設置新海區

1986年,新海區劃為新浦、海州2個區。

三、新浦區

1986年,設置新浦區

2014年,撤銷新浦區

歷數已撤銷的連雲港市3個行政區域(山、海、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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