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正文開始前,先給大家做個小測試
根據規定,疫情防控期間不準聚會,今天案例裡的主人公,不僅飲酒聚餐,還不配合疫情檢查工作。
前段時間,程某從河南到銀川被集中觀察,最近終於被解除隔離。
為了“慶祝”,2月16日,徵某為給程某接風洗塵,組織王某、班某、陳某、張某共6人,在銀川市金鳳區一農莊內聚集,飲酒聚餐,結束後各自回家。
班某在返回大廟北巷西口的疫情檢查卡點時,拒不配合卡點工作人員,將政府設置的防疫卡點硬隔離護欄踹倒在地,強行進入卡點。
隨後,班某因酒後擾亂疫情卡點秩序,被興慶區公安分局富寧街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當然他的“酒友”們也都因此一一“浮出水面”。
經查明,上述人員違反了《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肺炎疫情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定》等相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規定,以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徵某、程某行政拘留5日,對王某、陳某行政罰款200元、對違法行為人張某予以警告處理。
寧夏網警提醒大家,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形勢嚴峻,廣大群眾要加強自身防護,無特殊情況不串門、不聚會、不聚餐,積極配合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戰勝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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