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家有房,但戶口不在農村,宅基地政策會有哪些影響嗎?

特純奶人




西門觀點:可能有影響,但要看什麼情況。

題主問:農村老家有房,但戶口不在農村,宅基地政策會有影響嗎?如果有,有哪些影響?

一、這種情況很多

改革開放後,國家允許農民進城務工和經商,並鼓勵農民在城裡買房。一部分農民在城裡有了穩定工作和收入後,為了使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就在城裡買房,並將戶口遷入城裡。

但這些原本是農民的‘’城裡人‘’,在農村有宅基地和房子,很多人還有地,只是房子閒置在那裡,地轉租給別人耕種,這種情況比較普遍,哪個村都有。

我老家村裡五十多戶人,就有十五六戶屬於這種情況。只是有的遷入大城市,有的遷入小城鎮,有的只是在縣城買了房子,戶口仍然在村裡。



二、對這種情況,國家政策如何規定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以上儘管是《土地承包法》條例,但對進城落戶農民的宅基地也同樣適用。進城落戶的農民,農村原有的土地都可以繼續使用,何況是宅基地和房子呢?

也就是說,國家鼓勵農民進城落戶,但同時對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和宅基地予以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藉口農民進城落戶而收回農民的土地。

三、那進城落戶農民的宅基地和房子一點影響也沒有嗎?也不是。

1、在1983年以前轉入城市戶口的那農民,不分土地,但原有宅基地和房子可以繼續使用,只是不能翻建,等完全坍塌後,宅基地收歸村集體。

2、1983年到1997年內戶口轉入大城市的農民家庭,土地應該被收歸村集體,但宅基地因房子屬於私有財產而宅基地仍然可以繼續使用。

3、1997年以後全家轉入城市或小城鎮的農民,土地和宅基地都可以繼續使用,而且與其他村民一樣享受各種福利。只是在具體實踐中可能要經過村民大會討論通過。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筆者在鄉鎮從事村建國土工作,宅基地的管理正是工作內容之一,也藉此平臺宣傳一下宅基地的相關政策。

第一、戶口不在農村的人員,不能再新申請宅基地,具體到本問題來說,不能再增加宅基地面積,直接導致對現有農房不能進行擴建。

因為宅基地是農村集體組織成員的一項重要福利,戶口已遷出人員已不是該集體組織的成員,所以不具備申請宅基地的資料。即使現有農房宅基地面積實在過小,也只是保住它,而不能申請擴大面積對現有房屋進行擴建。

第二,戶口不在農村的人員,其在農村的房屋除了不能擴建外,也不能重新進行翻建或改建,只能進行維修修繕。

因推倒現有房屋進行翻建或改建,也涉及宅基地使用資格的問題,所以只能按原宅基地面積原地址原房屋結構進行維修修繕,說直白點,戶口不在農村人員的房屋就不能按時下的趨勢改建成別墅,這也是許多人關心這個問題的出發點。

第三,戶口不在農村的人員,其在農村的房屋在拆遷時享受的住房安置政策與該集體組織農業戶口人員不同。

農房拆遷時的住房安置是重頭戲,若安置政策中涉及修建在集體土地上的還建房的,或可讓群眾另行選擇宅基地建房的,因戶口不在農村的人員無使用宅基地的資格,不能再選擇另行修建農房。若是限價商品或貨幣安置的,戶口不在農村的人員也會在農業戶口人員安置的基礎上打折。不少地方是打半折,也就是說農業戶口人員若是每人享受限價商品房30平方米或14萬元,非農人員就是25平方米或7萬元。

<strong>當然,戶口不在農村的人員,其農村的房屋滅失後,宅基地會被集體組織收回,農村的宅基地就沒有半點關係了。為了保住農村的“根”,留一點對農村的念想,最好是儘可能維護好農村的房屋,保留住宅基地,以確保進退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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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老家有房,但戶口不在農村,宅基地政策會有一定的影響,請注意以下情況的出現。

按照正常規定,你的戶口已經不在農村,當即失去了農村土地使用權,平時沒事多回來打掃打掃房子,原則上房屋的改建和重建都不可以。



第一種情況。你是農村房子的戶主,且戶名下還有其他的家庭成員,你們可以由其它成員中選一名新的戶主,並攜帶原宅基證和新任戶主去你們那的村委會辦理過戶手續,這樣房子名義上還是你們家的。但是日後針對房子的拆遷等補償款項,與你將沒有關係。

第二種情況。你是戶主名下的家庭成員,你個人農村戶口遷出後,同樣失去農村土地使用權和居住等權益。但到後期發生繼承時,可以繼承房屋的居住權,但不享有土地使用權,且原則上不能改建和重建房子。

第三種情況。你的戶主,且名下無其它成員,或者所有成員都已遷出。則宅基地被收回,農村房子將進行一定補償。

針對以上情況可以對號入座,爭取自己的最大權益。話說現在農村戶口大家都不捨得遷出,現在的政策都是鼓勵農民進城買房,有利有弊吧!

以上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如有疑問以當地政策為準!想了解更多三農信息,請關注“瞳影簡生”!


瞳影簡生


農村老家的房子,跟你戶口在哪裡一點兒關係也沒有,不管你在城市生活多少年,農村老家的房子終歸還是你的,這有什麼好擔心的?農村宅基地的政策是一戶一宅,但即使你從父母那裡繼承來了老屋,超過了一戶一宅,按照繼承法,房子也是你的,宅基地的使用權也歸你。這些屬於歷史遺留問題,即使現在農村實行一戶一宅,也關係不到你繼承房子的權利。

生活在城市裡的人們,有幾個不是從農村出來的?只要是從農村走出去的,不管多少年,只要家裡的老宅子沒有賣,無論多少年房子還是你的,將來有一天,如果你想回到村裡住的時候,你還可以重新修建自己的老房子,那裡還有屬於你的家。只要房子不賣,生命的根就會連著老家的房子。如果把老房子賣了,想再回來可就難了。就像我舅舅,當初走的時候,把姥姥留給他的老宅子賣給了鄰居。在烏魯木齊生活了半個世紀以後,葉落歸根的情懷,迫使他又想回到自己的老家。



雖然子女們堅決反對,雖然村裡早已經沒有了他的房子,但是舅舅一心要回到農村的老家居住,想在村裡買一處房子,又辦不了過戶手續,後悔當初自己真不該把老房子賣掉。如果老宅子還在,誰也搶不走奪不去,還是屬於他的,大不了花錢重新修建一下就可以。萬般無奈之下,儘管辦不了過戶手續,舅舅還是在村裡買了一處房子,重新修繕了一下,住了進去。所以奉勸題主,如果農村有你的老房子,不管你在城市裡住多少年,或者離家多遠,還是留著你的念想吧。


農村老家的房子,不管是你自己蓋的,還是從父母那裡繼承的,就算你的戶口改變了,房子的主人也不會改變,房產證上戶主的名字不會改變。現如今,多少農村的孩子出去讀大學,然後留在城市裡工作生活,戶口當然也遷出了村子。將來農村的父母百年之後,肯定帶不走房子,有誰能說房子不是人家子女的嗎?就算父母不在了,也沒有人能奪走人家的房子,包括村集體。不過有一點倒是要注意,你需要有時間的時候,經常回來看一下房子,看看漏不漏雨需不需要修繕,免得年久失修,房子倒塌了,那樣的話,村集體可就有權利收回你宅基地的使用權。

好好善待你農村的房子吧,說不定將來有一天趕上村子搬遷,你還會在一夜之間成為有錢人,拆遷費和村裡其他的村民待遇一樣,不會少你半分。我們這裡這樣的情況就很多,在外面工作的兒女,父母去世以後,村裡只留下了一所空房子,趕上村裡搬遷,跟著老房子就發財了。


靈子


您好,本答案將從戶主變更、繼承房產與土地、拆遷補償三個方面進行詳細解釋

第一,戶主變更

因為宅基地是專屬於村集體成員專屬的福利,所以如果您戶口已經遷出農村了,那麼可能會影響宅基地的合法使用。

如果題主是戶主,且戶口已經遷出,原來的戶口上面還有其他家庭成員的存在,那麼需要進行商議後重新推一名戶主出來,新老戶主憑著《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和身份證明,至村委會辦理宅基地過戶手續,宅基地就能被其他家庭成員合法使用了。

如果您不是戶主,但還有戶主和其他成員在戶內,同樣您不再享有宅基地所有權利。地上的房屋日後若是需要發生繼承,而你是合法繼承人的話,你可以繼承農房。

如果家庭成員戶口全部遷出,村集體會回收你們的宅基地,但對於地上的房屋會給予適當補償。這也是目前“宅基地有償退出”的主要針對情況之一。

第二,繼承房產與土地

因為宅基地是專屬於村集體成員專屬的福利,所以如果您戶口已經遷出農村了,那麼可能會影響宅基地的繼承,但不影響農村房的繼承。

如果繼承人是農村戶口,且符合宅基地申請資格;那麼可以繼承農村房產權和宅基地使用權。

如果繼承人不是農村戶口;或有農村戶口、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請資格;那麼可以繼承房屋,可以住房屋,但不能改建、重建,直到房子倒塌。

第三,拆遷補償

一旦題主戶口遷出農村,您就喪失了村集體成員資格,就不再享受宅基地的拆遷補償。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近些年,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越來越多的人在城鎮買了房,安了家,戶口也遷出了農村,成了城鎮戶口,而農村的老房子卻一直在,等到逢年過節的時候,一家人還是會回去住幾天。那麼,對於戶口不在農村,但農村的老房子還在的人來說,現在的宅基地政策會有哪些影響呢?



“一戶一宅”政策帶來的影響

一是宅基地不能確權到自己名下。宅基地,是村民作為村集體的一員才能無償享有的,用作住宅基地的村集體土地。由此可見,宅基地確權的前提是農村戶口,屬於村集體的一份子,所以,戶口遷出後,宅基地是不能確權到自己名下的。

二是不能重新申請宅基地。農村申請宅基地,是作為農村戶口的農民才能享有的一項帶有福利性質的權利。所以,對於戶口不在農村的人來說,是不能在農村申請宅基地的。



三是不能得到部分補償金。主要是徵地拆遷時的補償金,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徵佔宅基地的補償金,另一部分是村集體土地徵佔時的賠償金。

“地隨房走”政策帶來的影響



一是還可以享受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權。在我國,宅基地的所有權和房屋的所有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或集體,私房的所有權屬於私房產權人。所以,即使戶口遷出農村,但宅基地上的房屋還屬於自己完全所有,還可以居住。而且,只要在房屋未完全倒塌之前,自己是可以進行維修的。

二是徵地拆遷時能夠得到房屋補償金。正是由於房屋的所有權完全歸個人所有,是屬於個人的私有財產。所以,在遇到土地徵佔的情況下,自己是能夠得到宅基地上合法房屋的全部的補償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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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戶口不在農村老家的人,農村老家能一棟房子,那是一件幸事,因為有了她在,就有我們的根在,我們什麼時候回農村,那裡都是我們落腳的地方,即使我們平日無暇回去,那也是我們揮之不去的念想,或者說,那就是我們牽腸掛肚的鄉愁。

但是,戶口不在老家了,那老房子成為無人管理的舊宅,總是讓人擔心和掛念,這歷盡滄桑的老屋,會不會有一天在風雨中倒下,我們戶口不在農村,失去了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這留在農村的老屋,會不會有一天被失回宅基地使用權,老屋在某個運動中被拆遷,使農村成為我們再也回不去的老家?

其實,這些擔心真的不是多餘的。就農村沒人管理的房屋來說,確實敗壞的比較快,往往只幾年便會面目全非,十幾年便會搖搖欲墜,變成影響村容村貌的危房。而我們戶口不在農村的人,老家的房屋宅基地使用權確實是發生了變化,到這房屋倒塌時,真有可能宅基地使用權被收回,這棟農村的老房子,就只能留在我們的回憶中了。

那麼,戶口離開農村,我們在農村的老房子,宅基地政策會有哪些影響,我們應該怎麼辦才能留住我們農村的根呢?

農村推行一戶一宅,並且只有農村戶口的人才有權使用農村的宅基地,這條政策是毫無疑問的。不過,並不是戶口一離開農村,農村的宅基地就會被收回。因為宅基地上往往留存著我們的房屋,那是我們的私有財產,而農村的宅基地政策有一條,就是“地隨房走”,所以,只要房子在,宅基地的使用權是不會被收回的。

戶口不在農村,而農村老家有房子,通常有幾種現象,一是自己原先是農村村民,在農村依法建了房屋,以後到城市務工經商,在城市又買了房屋,而將戶口轉發到城市;二是農村子女,通過升學、參加、招工等方式離開農村,農村的父母去世後,城市子女通過繼承獲得了農村的房子。

不管是哪種方式,我們要明白,因為我們的戶口不在農村,我們在農村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權,是根據我們所擁有的房屋而來的。這種使用權,和普通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在年限上是有區別的,普通農民的宅基地是使用權年限是永久,而我們的宅基地使用權期限是長期,那麼這個長期是什麼概念呢?就是到我們的房屋不在了,這個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沒了,因為我們對宅基地的使用權本來就是根據“地隨房走”的政策得來了,房沒了,地也就不歸我們使用了。而且,為了使我們對宅基地的使用權不會變相從“長期”改為“永久”,國家的宅基地政策限制了我們對我們所有的農村房屋進行翻建!我們只可以維修使用,翻建是不會獲得批准的。

那麼,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怎麼做,才能使我們的房屋存在時間更長,使我們在農村的根,留存更多的時間呢?晏子以為,如果農村有親戚或朋友,最好將這房屋委託親戚朋友管理使用,讓他們免費住著也好,讓他們免費用做倉庫啥的也好,只要有人經管,就會及時發現房屋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小修小補,使我們的房屋免受大的傷害。如果農村沒有人給我們管理,那我們就要按時回農村看看,及時進行小修小補,按照進行規模大一點的維修。如果農村人緣好關係廣,可以進行較大規模的修繕,對老房進行一次徹底的加固,民不告官不究,這房子是你的,老街舊鄰的都知道,只要你不得罪人,修繕的規模再大,也不會有人以翻建為由舉報你,這一點要自己掌握喲!不過,為了不違犯法規,最好還是別觸動“翻建”的限制,因為即使農村人口翻建舊房,也是需要審批的。

柯靈先生說:“每個人的心裡,都有一方魂牽夢繞的土地,得意時想到它,失意時想到它……遼闊的空間,悠邈的時間,都不會使這種感情褪色:這就是鄉土情結。離開農村越久,鄉土情結越濃,這種淡淡的鄉愁,總會讓人揮之不去。所以,盡最大的努力,留住我們的農村的老房吧!


齊東晏子


現在農村的土地確權房屋確權,這就是我們國家在物業法更完善的情況下,專門針對我們這些包括我們農村的房屋土地,合理的使用和租賃。

戶口不在農村,應該說老家是農村的,這也就是說你的上一輩父輩們或者是說爺爺那一輩的都在農村。老家的宅基地這應該就是屬於你們的私有財產,這個和你現在的戶口在不在農村沒有關係。

特別是現在房屋和土地,都有確權都有這個房產證或者說有土地使用證,這方面更加有說服力。

像我的房子在老家裡也是有一個院子,現在都在出租給別人。老房子如果有人住挺好的,常年沒有人住加上風吹日曬,有的房子年久失修就會造成房子有裂痕,或者說有倒塌的可能性。

所以說,像我們這些戶口在不在農村只要是農村老家裡有房子,如果是閒著沒人住,最好是出租給別人。

以上內容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幫到你,我是鄉村九覺vlog。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給我留言或者私信,我會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鄉村九覺


農村老家有房,但戶口不在老家,說明你是個能力不錯的人,要麼就是通過上大學、要麼就是在城市中打拼的不錯而在城市中買房,把戶口遷到城市裡。

這兩種途徑是農村中十年前農村能人逃離農村的最常見方式,也就是近十年隨著農業稅的取消和國家對農村的投入越來越多,農村戶口忽然變得越來越吃香,很多農村外出的成功人士忽然想起來家裡還有老屋。



那麼,農村老家有房,但是戶口已經不在農村,對宅基地有沒有影響呢?

要想了解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對宅基地的性質和使用權限有一個瞭解。概括的說宅基地是農村集體為了保障成員的居住權,無償為本集體成員提供的建築用地,集體成員對宅基地擁有使用權,沒有產權,農村宅基地堅持“一戶一宅”原則,對面積也有規定。



也就是說,已經轉出戶口的人,是不能夠享有宅基地的權力的,但是你的房屋是在你戶口轉出前蓋的,房屋的所有權還是歸你,按照農村的實際情況,你依然還是保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房屋不準再翻新,宅基地使用權會隨著房屋的倒塌而失去。

更直白點說,只要你的房屋還在,目前的宅基地政策是不影響你對宅基地的使用的,但是一旦房屋因為年久失修而倒塌,那你就不在擁有該村集體宅基地的任何權力。



所以,戶口已經遷出農村,但是在農村有房的人,要想保持宅基地的權力,最關鍵的是要保持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夠不倒塌。


熱愛農村的小許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農村人進城買房落戶,變成不是村民而擁有宅基地的特殊人群。

根據現在的宅基地政策,宅基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取得宅基地的農戶擁有使用權,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

一般農戶的宅基地使用權是長期的永久的,擁有地上房屋的所有權及宅基地的使用權,房屋可以改建、翻建、擴建,只要村莊整體搬遷不了,可以一直延續下去。

在城裡落戶人員的宅基地使用期限是有限的,擁有地上房屋的所有權,根據地隨房走的政策,只要房子還能居住,也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就算是使用權的慣性吧,一旦地上房屋倒塌無法居住,慣性停止宅基地房屋也就都沒有了。

想留住宅基地,就要及時的對房屋進行維修加固,只要房子還在,就還有宅基地的使用權。根據規定這類房屋不得改建翻建擴建,只能哪裡壞了修哪裡,作為房主平時多注意給房屋做做體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現在政策鼓勵進城落戶村民自願、有償的退出宅基地。假如房屋質量已經很差,維修費用高,操心大,可以擇機有償的退出宅基地,怎麼也弄幾萬塊錢吧。

農村的宅基地是老百姓的根,是成長的地方,寄託著鄉情,留下了宅基地就留住了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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