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廣告喜歡用明星代言,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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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星代言的東西慢慢會失去作用,從長遠看這一天會來的。名星代言了,商家名星都得利,老百姓得到了什麼?掏出的錢多了,忽悠一時忽悠不了一世,已有不少人反感了,酒香不怕巷子深,還是做點實實在在的事。


丁配富


明星代言優缺點各半,實務操作中失敗的概率遠遠大於成功。連養生堂,CHANEL這樣的國際著名企業都曾犯嚇明顯的錯誤,我國內的企業更要慎用明星代言! 明星代言的本質是利用明星的光環效應(或稱暈輪效應),即將某知名的、令人喜愛的、尊敬的、權威的人物與具體產品組合、嫁接、聯繫起來,將前者的價值轉移到後者上面。 理論上,利用明星廣告代言有三大優點:1、將受眾對名星的關注轉移到對產品的關注,提高產品關注度和知名度;2、利用受眾對名人的喜愛,產生愛屋及烏的移情效果,增加品牌的喜好度;3、通過名人的個性/形象魅力,強化品牌個性/形象。 正因為明星代言所具有的增加品牌知名度、喜好度和樹品牌個性形象三大優點,令大小企業趨之若騖,幾乎所有的大品牌都有明星代言人,似乎明星代言是一種必然選擇。甚至連向來不屑於落入走明星路線的俗套,以差異化營銷著稱的養生堂也首次巨資請來韓國明星李英愛(2005年度流行劇《大長今》的主角)代言2006年度主打新品——農夫茶飲料。 明星代言勝算幾何 明星代言真的能發揮以上優點嗎?真的是廣告的一種趨勢嗎?趨勢一定是正確的嗎?未必! 利用明星提升產品的知名度,大前提是明星的“人氣”要足夠旺,還要持久,但是明星與“流行,時尚”伴隨,人氣如潮水,有潮漲必有潮跌,誰能保證“超女”的熱浪持續多少年?當年的劉曉慶、鄧亞萍、費翔們人氣今何在?另一前提是將明星與產品密切關聯,將明星的“人氣”移植到產品上,顧客提起明星就馬上聯想到產品,如當年的方太——廚具,成龍——小霸王學習機,但現在因為明星分行業代言的慣例(核心是為了多賺錢),李字春代言“神舟電腦”、“可口可樂”一女嫁七夫,郭晶晶代言“喜之郎”、“麥當勞”等五家;劉翔代言“耐克”、“白沙”廣告的重要目的是最大限度的目標受眾被告知和說服,如果我們廣告運作策劃的重心僅針對喜愛明星的少數群體,是不是有捨本逐末之嫌疑?何況對於明星有人喜歡必然有人憎惡,類似趙本山,周星馳這樣的搞笑明星,喜歡的人認為是幽默,憎惡的人則認為是淺薄、低俗。這樣豈不是增加了一部分人的品牌厭惡度?增加了一部分人的喜好度同時又增加了另一部分人的厭惡度,正負相抵,明星代言的效果還有幾何? 利用明星提升強化品牌個性、形象。這是許多大品牌明星代言的初衷,的確有劉翔的“積極進取,自我突破”個性與耐克的品牌個性高度吻合的經典廣告案例,但是失敗的案例更多,要成功移植明星的個性必須跨越兩大關:其一,選擇的明星其個性形象是否與品牌本身的形象一致?這是對企業判斷能力的考驗;其二,廣告創意能否體現成功利用明星獨特個性體現品牌的個性形象?這是對廣告公司創意能力的考驗。這兩大關,看似簡單實則不簡單,許多大牌公司都栽在這兒。 廣告策劃漏洞百出 善用廣告策劃的養生堂首次利用李英愛明星代言就漏洞百出,矛盾一,養生堂認為李英愛個人代表著“美麗、善良,優雅如茶”,但是大眾認知的李英愛是勵志劇大長今中的“聰明,奮發,進取,不怕挫折”個性形象。影星不同於歌星、體育明星,其形象多數源於熒幕,難道“聰明,奮發,進取,不怕挫折”的大長今能代表者農夫茶的品牌個性?矛盾二,農夫茶廣告創意出發點是“沏茶之水,山泉為上”,以水源為核心賣點(類似於當年的農夫山泉——來自千島湖的源頭活水),是典型的理性訴求,但因為明星的緣故,硬生生的加入“美麗,優雅”的視覺表現和“好水好茶好人喝”的感性訴求,一隻廣告片能表現這麼多沒有必然聯繫的主題?顯然在以明星為中心還是以產品水源為中心的訴求把握上,向來自信的養生堂也失去了自我。另外,養生堂號稱要弘揚中國茶文化,卻請了個韓國明星代言,這是不是也自相矛盾? 還有,娛樂明星何炅代言E百分學習機,有幾個望子成龍的父母願意買?活力、性感辣妹李玟代言“高貴,優雅”的奢侈品牌“CHANEL”,能得到香港上流社會名媛的共鳴? “來自大草原”的伊利不好好堅持自己的定位,也趕時髦竟然找了劉翔代言,真不知道理性消費為主的牛奶與劉翔所代表的“積極,突破”有什麼必然的聯繫,廣告語“為夢想創造可能”似乎專門為了宣傳劉翔的成功,成功的案例卻屈指可數。 明星代言三大缺點 明星代言的三大優點,能夠充分利用的公司本就很少,何況,明星代言本身還有難以克服的三大缺點: 1、明星往往是“流星”,多數明星當紅時間不超過三年,真正的“劉德華,成龍,宋祖英”式的常青樹非常少見,體育明星受生命極限的制約,“明星”壽命更加短暫。當明星成為“昨日黃花”時,其代言的品牌也代表著“過時,老化”。明星代言的時間風險很大。 2、不可控制的明星道德和健康風險。明星代言,意味著明星與代言的產品成為“命運共同體”,但是明星本人的道德和健康風險,企業本身無法控制;一旦明星有“八卦”緋聞,有三長兩短,企業就跟著倒黴,而且沒有任何可彌補的餘地。 3、利用明星代言需要鉅額資金投入。明星代言的費用本就昂貴,配套的廣告投放費用更昂貴


玉兔sss


因為名星有利於公司經營,如下幾點:

第一,提高企業形象。

邀請名人作廣告需要大筆酬金。例如美國著名職業籃球明星邁克·喬丹1991年夏天與夸克燕麥片公司簽下合同,為蓋託瑞德牌夏季運動飲料作廣告10年,酬金1800萬美金。我國明星的報酬雖然沒有這麼高,但對普通消費者來說也是一筆天文數字。所以請得起名人作廣告的公司或企業通常會給人財大氣粗的印象。換言之,明星可以幫助企業或品牌樹立起高大的形象。

第二,吸引消費者眼球。

不管明星出現在電視屏幕、高速公路旁的廣告牌,還是演出的舞臺上,人們總想目睹一下明星風采,看一看明星的所作所為。許多明星都有其追隨者、崇拜者,明星的一言一行都會引起他們的關注。所以,明星廣告會因明星而得益,提高廣告的受眾接觸率,明星代言的品牌知名度也會因此而提高。

第三,愛屋及烏。

喜歡明星,進而喜歡明星所介紹、所使用的產品或品牌,這是一種常見的情感遷移的心理現象。喬丹是全世界籃球球迷最喜歡的運動員,因此,喬丹所代言的運動鞋耐克也行銷全世界,成為運動鞋的領導品牌,超越老牌產品愛迪達斯。

第四,示範作用。

明星對普通消費者具有很大的影響力,人們在生活方式、衣著打扮和行為舉止上常常會仿效名人。因此請名人在廣告中表演、介紹和推薦產品,能產生較強的感染力和說服力,從而達到促進產品銷售的目的。例如美國菸草公司由於較早使用名人作廣告,在名人廣告宣傳開始短短的兩個月內,竟然使該公司的紅光牌香菸銷售額增長47%,市場佔有率從20%上升為38%。國內電視劇《渴望》播出之後,劉慧芳的服飾在市場上也曾流行一時。

第五,延續廣告效果。

經過長時間的營銷努力和廣告宣傳,消費者會在記憶中建立起明星與品牌的密切聯想關係。這樣,當消費者在其他場合或情景中再次見到明星時,會不由自主地聯想起其曾經代言的品牌,從而起到延續廣告效果、維持品牌知名度的作用。時至今日,一說起李默然,人們仍然不會忘記三九胃泰,提起潘紅,依舊會想起霞飛。說到王姬,“孔府家酒,叫人想家”便湧現在腦海之中。

第六,提高品牌的品質形象。

不管在國外還是國內,明星都是富有一族、高消費群體,因此,消費者不難作出這樣的推斷,明星用的品牌肯定是高品質的。聯合利華的力士香皂,早期在我國的市場推廣,曾聘請一系列知名影星擔任代言人。經過大量的廣告宣傳,該品牌從眾多香皂產品中脫穎而出,成為時尚青年的首選。

第七,定位品牌。

產品是給什麼人用的通常要藉助於人物與品牌在廣告中的關係來表達,因此,明星也可以起到定位品牌的作用。明星對品牌的定位作用一方面是通過他們與一般人在經濟地位上的不同,從產品檔次上將品牌定位在高端消費群體上;另一方面,是通過明星個性形象以及年齡等特徵來確定產品的消費群體。如由鞏莉代言曲美,就是將產品定位在三四十歲的女性群體。由趙本山代言的產品,往往與農村消費者有關。

第八,豐富品牌內涵。

明星一般都有已被消費者所瞭解的故事,為消費者所接受的獨特個性。將明星與品牌聯繫起來,品牌也就增加了一些聯想和內涵。耐克因為喬丹而增加了“籃球”、“運動”、“冠軍”、“成功”的含義,利郎服裝通過陳道明而讓人產生“成熟”、“老練”、“自信”的感覺。

第九,提供購買理由。

在許多情況下,消費者不知道應該購買什麼品牌比較合理,因而“廣告做得多”或“名人推薦”就成為理由。娃哈哈純淨水產品銷量的後來居上,也許就是因為有了景岡山與羅湘晉、毛寧和陳明的代言,給了消費者一個選擇該品牌的理由。

第十,媒體炒作。

聘請知名人士擔當產品代言人,很容易引起媒體的炒作,從而有助於品牌知名度的迅速提升。李默然與三九胃泰,至今仍作為中國名人廣告經典被人們所議論,該廣告也深深地留在消費者的記憶之中;“美的”花100萬元買來鞏莉在美的空調廣告中的“嫣然一笑”,是否值得當時也引起媒體的廣泛討論。

第十一,吸引合作者。

形象代言人的優勢《明星效益》,選擇形象代言人的作用《提升項目產品的品牌形象企業實力象徵》。從理論上講,明星代言人的效應主要表現在上述十個方面。但從實踐角度來說,吸引合作者往往是企業首先考慮的。因為對廣告主(企業)來說,明星對消費者的影響是後面的事,優先考慮的應該是渠道的問題。如果沒有暢通的渠道,產品就不可能到達消費者手中。聘請名人任品牌代言人,意味著企業資金雄厚,意味著企業花重金搞營銷,意味著產品銷售前景看好,因而達到吸引經銷商興趣,增加經銷商信心,提高經銷商積極性的作用。此外,聘請明星代言人也有助於企業得到原材料供應商的支持第一,提高企業形象。

明星可以幫助企業或品牌樹立起高大的形象。

第二,吸引消費者眼球。

不管明星出現在電視屏幕、高速公路旁的廣告牌,還是演出的舞臺上,人們總想目睹一下明星風采,看一看明星的所作所為。許多明星都有其追隨者、崇拜者,明星的一言一行都會引起他們的關注。所以,明星廣告會因明星而得益,提高廣告的受眾接觸率,明星代言的品牌知名度也會因此而提高。

第三,愛屋及烏。

喜歡明星,進而喜歡明星所介紹、所使用的產品。

第四,示範作用。

明星對普通消費者具有很大的影響力,人們在生活方式、衣著打扮和行為舉止上常常會仿效名人。因此請名人在廣告中表演、介紹和推薦產品,能產生較強的感染力和說服力,從而達到促進產品銷售的目的。

第五,延續廣告效果。

經過長時間的營銷努力和廣告宣傳,消費者會在記憶中建立起明星與品牌的密切聯想關係。這樣,當消費者在其他場合或情景中再次見到明星時,會不由自主地聯想起其曾經代言的品牌,從而起到延續廣告效果、維持品牌知名度的作用。時至今日,一說起李默然,人們仍然不會忘記三九胃泰,提起潘紅,依舊會想起霞飛。說到王姬,“孔府家酒,叫人想家”便湧現在腦海之中。

第六,提高品牌的品質形象。

不管在國外還是國內,明星都是富有一族、高消費群體,因此,消費者不難作出這樣的推斷,明星用的品牌肯定是高品質的。聯合利華的力士香皂,早期在我國的市場推廣,曾聘請一系列知名影星擔任代言人。經過大量的廣告宣傳,該品牌從眾多香皂產品中脫穎而出,成為時尚青年的首選。

第七,定位品牌。

產品是給什麼人用的通常要藉助於人物與品牌在廣告中的關係來表達,因此,明星也可以起到定位品牌的作用。明星對品牌的定位作用一方面是通過他們與一般人在經濟地位上的不同,從產品檔次上將品牌定位在高端消費群體上;另一方面,是通過明星個性形象以及年齡等特徵來確定產品的消費群體。如由鞏莉代言曲美,就是將產品定位在三四十歲的女性群體。由趙本山代言的產品,往往與農村消費者有關。

第八,豐富品牌內涵。

明星一般都有已被消費者所瞭解的故事,為消費者所接受的獨特個性。將明星與品牌聯繫起來,品牌也就增加了一些聯想和內涵。耐克因為喬丹而增加了“籃球”、“運動”、“冠軍”、“成功”的含義,利郎服裝通過陳道明而讓人產生“成熟”、“老練”、“自信”的感覺。

第九,提供購買理由。

在許多情況下,消費者不知道應該購買什麼品牌比較合理,因而“廣告做得多”或“名人推薦”就成為理由。娃哈哈純淨水產品銷量的後來居上,也許就是因為有了景岡山與羅湘晉、毛寧和陳明的代言,給了消費者一個選擇該品牌的理由。

第十,媒體炒作。

聘請知名人士擔當產品代言人,很容易引起媒體的炒作,從而有助於品牌知名度的迅速提升。李默然與三九胃泰,至今仍作為中國名人廣告經典被人們所議論,該廣告也深深地留在消費者的記憶之中;“美的”花100萬元買來鞏莉在美的空調廣告中的“嫣然一笑”,是否值得當時也引起媒體的廣泛討論。

第十一,吸引合作者。

形象代言人的優勢《明星效益》,選擇形象代言人的作用《提升項目產品的品牌形象企業實力象徵》。從理論上講,明星代言人的效應主要表現在上述十個方面。但從實踐角度來說,吸引合作者往往是企業首先考慮的。因為對廣告主(企業)來說,明星對消費者的影響是後面的事,優先考慮的應該是渠道的問題。如果沒有暢通的渠道,產品就不可能到達消費者手中。聘請名人任品牌代言人,意味著企業資金雄厚,意味著企業花重金搞營銷,意味著產品銷售前景看好,因而達到吸引經銷商興趣,增加經銷商信心,提高經銷商積極性的作用。此外,聘請明星代言人也有助於企業得到原材料供應商的支持!







海露說事


明星代言優缺點各半,實務操作中失敗的概率遠遠大於成功。連養生堂,CHANEL這樣的國際著名企業都曾犯嚇明顯的錯誤,我國內的企業更要慎用明星代言! 明星代言的本質是利用明星的光環效應(或稱暈輪效應),即將某知名的、令人喜愛的、尊敬的、權威的人物與具體產品組合、嫁接、聯繫起來,將前者的價值轉移到後者上面。 理論上,利用明星廣告代言有三大優點:1、將受眾對名星的關注轉移到對產品的關注,提高產品關注度和知名度;2、利用受眾對名人的喜愛,產生愛屋及烏的移情效果,增加品牌的喜好度;3、通過名人的個性/形象魅力,強化品牌個性/形象。 正因為明星代言所具有的增加品牌知名度、喜好度和樹品牌個性形象三大優點,令大小企業趨之若騖,幾乎所有的大品牌都有明星代言人,似乎明星代言是一種必然選擇。甚至連向來不屑於落入走明星路線的俗套,以差異化營銷著稱的養生堂也首次巨資請來韓國明星李英愛(2005年度流行劇《大長今》的主角)代言2006年度主打新品——農夫茶飲料。 明星代言勝算幾何 明星代言真的能發揮以上優點嗎?真的是廣告的一種趨勢嗎?趨勢一定是正確的嗎?未必! 利用明星提升產品的知名度,大前提是明星的“人氣”要足夠旺,還要持久,但是明星與“流行,時尚”伴隨,人氣如潮水,有潮漲必有潮跌,誰能保證“超女”的熱浪持續多少年?當年的劉曉慶、鄧亞萍、費翔們人氣今何在?另一前提是將明星與產品密切關聯,將明星的“人氣”移植到產品上,顧客提起明星就馬上聯想到產品,如當年的方太——廚具,成龍——小霸王學習機,但現在因為明星分行業代言的慣例(核心是為了多賺錢),李字春代言“神舟電腦”、“可口可樂”一女嫁七夫,郭晶晶代言“喜之郎”、“麥當勞”等五家;劉翔代言“耐克”、“白沙”廣告的重要目的是最大限度的目標受眾被告知和說服,如果我們廣告運作策劃的重心僅針對喜愛明星的少數群體,是不是有捨本逐末之嫌疑?何況對於明星有人喜歡必然有人憎惡,類似趙本山,周星馳這樣的搞笑明星,喜歡的人認為是幽默,憎惡的人則認為是淺薄、低俗。這樣豈不是增加了一部分人的品牌厭惡度?增加了一部分人的喜好度同時又增加了另一部分人的厭惡度,正負相抵,明星代言的效果還有幾何? 利用明星提升強化品牌個性、形象。這是許多大品牌明星代言的初衷,的確有劉翔的“積極進取,自我突破”個性與耐克的品牌個性高度吻合的經典廣告案例,但是失敗的案例更多,要成功移植明星的個性必須跨越兩大關:其一,選擇的明星其個性形象是否與品牌本身的形象一致?這是對企業判斷能力的考驗;其二,廣告創意能否體現成功利用明星獨特個性體現品牌的個性形象?這是對廣告公司創意能力的考驗。這兩大關,看似簡單實則不簡單,許多大牌公司都栽在這兒。 廣告策劃漏洞百出 善用廣告策劃的養生堂首次利用李英愛明星代言就漏洞百出,矛盾一,養生堂認為李英愛個人代表著“美麗、善良,優雅如茶”,但是大眾認知的李英愛是勵志劇大長今中的“聰明,奮發,進取,不怕挫折”個性形象。影星不同於歌星、體育明星,其形象多數源於熒幕,難道“聰明,奮發,進取,不怕挫折”的大長今能代表者農夫茶的品牌個性?矛盾二,農夫茶廣告創意出發點是“沏茶之水,山泉為上”,以水源為核心賣點(類似於當年的農夫山泉——來自千島湖的源頭活水),是典型的理性訴求,但因為明星的緣故,硬生生的加入“美麗,優雅”的視覺表現和“好水好茶好人喝”的感性訴求,一隻廣告片能表現這麼多沒有必然聯繫的主題?顯然在以明星為中心還是以產品水源為中心的訴求把握上,向來自信的養生堂也失去了自我。另外,養生堂號稱要弘揚中國茶文化,卻請了個韓國明星代言,這是不是也自相矛盾? 還有,娛樂明星何炅代言E百分學習機,有幾個望子成龍的父母願意買?活力、性感辣妹李玟代言“高貴,優雅”的奢侈品牌“CHANEL”,能得到香港上流社會名媛的共鳴? “來自大草原”的伊利不好好堅持自己的定位,也趕時髦竟然找了劉翔代言,真不知道理性消費為主的牛奶與劉翔所代表的“積極,突破”有什麼必然的聯繫,廣告語“為夢想創造可能”似乎專門為了宣傳劉翔的成功,成功的案例卻屈指可數。 明星代言三大缺點 明星代言的三大優點,能夠充分利用的公司本就很少,何況,明星代言本身還有難以克服的三大缺點: 1、明星往往是“流星”,多數明星當紅時間不超過三年,真正的“劉德華,成龍,宋祖英”式的常青樹非常少見,體育明星受生命極限的制約,“明星”壽命更加短暫。當明星成為“昨日黃花”時,其代言的品牌也代表著“過時,老化”。明星代言的時間風險很大。 2、不可控制的明星道德和健康風險。明星代言,意味著明星與代言的產品成為“命運共同體”,但是明星本人的道德和健康風險,企業本身無法控制;一旦明星有“八卦”緋聞,有三長兩短,企業就跟著倒黴,而且沒有任何可彌補的餘地。 3、利用明星代言需要鉅額資金投入。明星代言的費用本就昂貴,配套的廣告投放費用更昂貴,


洋哥說事呀


真正的好產品,從不需要明星代言!

近幾年vivo OPPO憑藉鋪天蓋地的廣告和明星代言,才讓自己的手機有了銷量,但是手機自身卻是低價高配。

而對比蘋果手機,從來沒有請過明星代言。

喬布斯曾說:“過自家的手機要注重質量來擴大銷量,而不是通過明星代言,如果非要請代言人,那麼就是自己。”

高昂廣告費代言費使公司廠商減少了對研發的投入,使產品質量得不到保障。產品質量出現問題,不僅會使代言人的聲譽受影響,自家的產量也會下降。

只有做好高質量的產品,消費者才願意消費,老百姓口頭對產品的誇獎,就是最好的宣傳廣告,而老百姓也是最好的代言人。


逸聞冷知


其一:明星身上自帶流量,而廣告商可以利用流量加大產品的曝光同時將其轉換為銷量。

其二:產品所要展示的定位或者公司理念可以通過明星本身的氣質提現出來。

比如昊然弟弟代言的瑞幸咖啡,一支小鹿的LOGO簡單新穎,配色也是時尚的寶石藍,整體的氣場年輕不失創新,貼和時下年輕人的審美,拍照都美美的。而昊然弟弟無時不刻充滿著年輕的氣息,也是年輕一代明星中的佼佼者,這不剛好和瑞幸咖啡想要表達的理念一致,完美貼合。



佛系生活逗趣少女


因為廣告本來就是為了宣傳,提高自己品牌的知名度,明星的知名度就是很好的宣傳手段,再加上大多數的明星自身條件就很好,做形象代言就更不在話下,商家不僅能提高知名度,還明星效應的影響下,粉絲跟風嚴重,紛紛效仿,而且明星越大牌作用越明顯。

明星代言的本質是利用明星的光環效應,就是將某知名的、令人喜愛的、尊敬的、權威的人物與具體產品結合、聯繫起來,將前者的價值轉移到後者上面,這種效應容易產生“情人眼裡出西施”之類的以偏概全的認知偏差。

利用明星廣告代言通常有3個優點:1、將受眾對明星的關注轉移到對產品的關注,提高產品關注度和知名度;2、利用受眾對名人的喜愛,產生愛屋及烏的移情效果,增加品牌的好感度;3、通過名人的個性或形象魅力,更好的向消費者導入品牌的核心概念。

將明星代言的作用發揮到極致的是OPPO與VIVO手機品牌,ov通常都是重點宣傳自拍功能,因為年輕的主題逐漸向後移動,90後到00後大部分都喜歡年輕的明星,也就是網友口中的“小鮮肉”和“小花”,他們對手機的配置並不是非常在意,更關注的是代言的明星和手機的顏值,所以ov請的代言人通常都是當紅小生和小花,比如楊冪、鹿晗、陳偉霆、迪麗熱巴、李易峰、王俊凱、彭于晏、蔡徐坤等等等等。每年ov的銷售量都能進前10,所以明星代言的廣告的影響力是不可忽視的。


農村曉莉lucky


流量!代表著效益,就是利潤啊[呲牙][呲牙]

這就是為什麼,小孩連名字都不會寫就會唱《小蘋果》、《江南style》……連"馬雲"這個種詞語都能填出來了,網絡太發達了,連很多基礎都給丟掉了!

都說90後悲哀,95、00、10,任重而道遠啊[祈禱][祈禱]


YSB奮鬥的啊兵


這是必然的,現在屬於流量當道,很多企業選擇明星當代言人:一個是當紅流量明星因為曝光率夠。一個是老戲骨各方面口碑非常好的,這樣消費者會在品牌選擇上潛意識認為比較靠譜。還有就是個人行為。比如之於王思聰你立刻會想到萬達,馬雲就是支付寶一個道理,他們本事就是名人以自己做廣告來實在營銷的效果


小蟲欣


廣告,即廣而告之之意。廣告是為了某種特定的需要,通過一定形式的媒體,公開而廣泛地向公眾傳遞信息的宣傳手段。

其實做廣告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讓別人知道你的產品進而購買你的產品。明星民眾認識度高,具有號召力,從而帶動產品銷售。明星代言可以提高商品的知名度和認知度;加強社會公眾對企業和商品品牌的印象;提高消費者對品牌的指名購買率;維持和擴大廣告品牌的市場佔有率。明星商業影響力越大,產品帶動力就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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