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不能復工,公司讓提前休產假,合理嗎?

Yaoyi9213


公司是現在自己利益的角度,沒有考慮員工的利益,我覺得不合理。我覺得你可以和公司商量,表達出你的不滿,表達自己的利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很有必要!


平凡的世界中的你我


我是去年5月15號生的小孩。當時公司讓我提前一個月休的產假。我們公司就是這樣規定的。所以我覺得你媳婦公司的安排應該也是合理的。

另外,現在疫情,你媳婦馬上就生了,安全考慮,我覺得提前一個月休產假也是合適的。畢竟肚子大了,一切還是以安全為第一位。錢什麼的都是小事,畢竟孕婦和孩子才是最重要的,因為一旦出點什麼事,後悔都來不及,你說是吧。


算個作者


你好,我是勞務兵哥,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關於問題,疫情原因不能復工,公司提前休產假,是否合理,我的答案是不合理要求。

✅此次疫情始料未及,對於企業和勞動者都存在著不可描述的困難,大家都不容易,企業負擔重,我們理解,可企業在這種情況,應該是做合理的控制成本,而不是做出如此不專業的要求。

✅根據勞工法規定: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職業女性休產假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由社保統籌基金報銷相關醫療費和發放生育津貼;職業女性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另外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這98天是根據職工自身原因可以提前15天休的,⭐️⭐️⭐️敲重點,是職工自己提出提前休,而不是公司以各種藉口要求職工提前休息的。

✅若您愛人公司執意這樣操作,他真的是觸犯了法律,我們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維護自身的權益,保留企業給你愛人的郵件說明或者微信截圖等證明材料,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那邊會提供給我們職工免費的法律服務。

✅懷孕的女職工,在大多數企業裡是重點保護對象,是身穿黃馬甲的人物,這家企業老闆在這個時候,做這種毫無邏輯的事情,真的是膽子大,也是無知的表現。

以上是我的觀點,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你有幫助!!!


勞務兵哥


合理的,疫情屬於突發性的事情,疫情面前健康最重要


等小等


非常時期,國家目前沒有再要求強制休假補發工資,而是建議性指導意見,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陸續復工。也要考慮到公司的情況,災難是互相的,公司老闆和你一樣是受害方。若真的無力負擔關門大吉,你也不是也得失業嘛!互相理解吧!畢竟公司老闆也不是疫情的責任人,沒必要那麼認真!


陌漠丫頭


我覺得是合理的。

首先,出於對孕婦和胎兒的健康考慮,現在疫情期間,你最好也是別出去上班。以你和孩子的安全為第一。

等孩子出生後,如果產假休完了,又覺得孩子還太小,可以適當的再休一個月病假之類的,我覺得一般公司應該也不會那麼較真,而且,生完孩子後,還有一年的哺乳假,每天可以晚來或者早走一小時的,如果你的單位離家距離不遠,其實也不影響。

而且,上班期間你可以帶好吸奶器和母乳保鮮袋,上班時間抽出兩次吸奶,一樣不會影響寶寶的母乳餵養


北漂的小蠍子


我也想問下大家,公司讓我們提供疫情期間不能上班的證明,且村,社區開的無效,必須鎮級以上。非工作日的週六下午13:00要求開,當天下班結束前要,且有沒有效,公司自行決定。不能提供證明的,按事假處理。曾經一個同事事假三天,扣了三分之一的工資。

我認為提前休假是合理的,疫情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員工應和公司共渡難關,所以服從公司安排吧。


方臉怪吃特產


大家好,我是賀小護。

其實不管怎樣,健康安全是第一。作為一名醫護人員,家裡醫院兩地跑,也希望疫情快快過去,加油中國!


賀小護


您的問題是疫情期間公司不能按時復工公司讓提前休產假,我認為是不合理的,延期只是政府防控疫情的措施,而不是增加個別群體的假期。國家規定的產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但是你需要根據自己孕期的進展,如果你出現孕期不適、需要保胎或併發症,而不得不休息,可以請醫生開證明,向單位申請病假休息,如果一直正常,我認為根據你的身體狀況在去醫院前申請休產假就可以,這是國家法律對孕婦的保護。希望我的回覆可以幫到你,謝謝。


時光慢點2020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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