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及时资助受疫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联合网讯 2月1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予以资助。

《通知》要求,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在线学习产生的支出,可以从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中提取的学生资助资金予以补助支持。对于学生本人或其家人感染疫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校要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使用学校从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中提取的学生资助资金,采取减免学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正常生活。

《通知》明确,各市、县级教育、财政部门要确保4月底前将春季学期资助资金下达所属学校。各学校要确保5月底前将春季学期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不能因延期开学导致资助资金评选发放不及时等问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偿还助学贷款的,经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可以予以调整。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还下发通知,部署做好我省省属高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记者 岳远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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