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要求上交護士執業證怎麼辦?

bossold


醫院收拿護士執業證如果是為了統計審核或者上級有關部門複查驗證是可以短時間保管的。如多年留存不給本人就不對了。


金水70490441


我覺得這個問題是可以理解的,在我所在的醫院單位,以及我身邊的附近醫院,或我知道的醫院,都會在聘用入院時收取每個人的護士執業證。最初我的護士執業證被收取時,我並不知道單位為何要收取此證,因為現在接觸到一些護理相關的業務工作,才瞭解深入了一些。醫院收取個人護士執業證的原因大概有三個。一是醫院要對所錄取人員進行身份驗證,而護士執業證便是驗證護士是否合法執業的最有效證明。二是醫院要對本單位人員的執業證件進行統一的規範的管理。三是方便應對上級檢查,有些上級檢查是需要查看單位人員執業證的,單位必須提前做好準備。綜上所述,收取護士執業證很有必要哦。


白衣天使的酸甜苦辣


護士執業證書是入門的資格證書,證明你有能力,有資格去從事這門職業。

護師和主管護師,是對從事多年的護理工作者一份護士職業老師的認定。具備一定的帶教資格。也是對資歷以及技術的認定。

這幾個證書都需要通過國家的衛生資格考試。

有些醫院的護理部一般要求都會上交此類證書,在職期間,如果你個人需要用,就可以去護理部登記領取,用後返還給護理部。

作為個人,我是可以理解的。只要不影響你的使用,可以暫時保管在護理部,你是單位的人,也就單位需要你的證書,如果你有其他的想法或者想跳槽之類的,證書在哪裡存放這件事是管不住的。

只能說是單位的一種要求吧,不侵犯自身的權利什麼的,服從管理就行啦吧。

我自己的一點理解,分享一下。



藍莓護士


單位上交證件“代為保管”是很好的事情,好多證件沒有及時拿出來用工資都不給提了,還經常會生鏽發黴。

單位冒著風險為你“保管”證件,誰都不想,只是現在“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給你單位來個不辭而別或者攜證拜拜就不好了。

曾經有一位高級中學老師帶著一大籮筐證件去單位驗證不幸遭遇劫匪,車子手機和一大籮筐證件(原件)都被洗劫一空。報警錄得一張《報警證明書》,能夠憑證明書重新辦理的證件可以不辭千辛萬苦去爭取,不能夠有第二張遺失補發的證件,只能自認倒黴了。

自己有錢,劫匪得知會敲詐一筆把證件歸還。或者花錢僱人追查劫匪。沒有錢,證件估計會被當垃圾焚燒銷燬。所以,隨身帶證件原件還是有風險的,善於利用證件複印件也是很明智的選擇。

而把證件交給單位,最怕被單位弄丟了。證件丟失不是一般的麻煩複雜,你得登報聲明遺失了作廢……申領新證也需要漫長的等待。

“喂,你的證件什麼時候交上來!”單位執行領導問。

“我早都交上去了!”

“沒有啊!”

“不對吧!我某月某日某時某刻交給你啦。”

“沒有啊。這樣,你回家找找看,我這裡也找找看。”(各拍50大板,責任五五分。)然後你找不到證件原件,還能怎麼辦?只得慢慢求人家補辦證件了。

不管怎樣說,交複印件最穩妥了。但大家都交原件,就聽單位的吧。要用的時候提前半個月借出來,因為你第一線工作和行政管理後勤保障不一樣,人家週末週日休息,遇上國慶小長假等人家上班又得和自己的工作不衝突很不容易。


六維魔咒


單位要求上交護士執業證,護士個人與群體應以相應態度及措施對待。

首先分析單位為什麼要求護士上交護士執業證。



據瞭解,一般只有縣級以上的醫院有這種做法。主要原因是:

統一管理,體現醫院管理權威性,以表重視;

防止護士憑執業證去外應聘,跳槽走人;

為應付上級檢查持證上崗的情況,以顯示醫療護理人員素質。

護士個人從業資格證,應由個人保管使用。當有關部門合法查驗資格證時,護士個人出示證件,或由單位統一收集交驗。但驗證`完畢後及時將證書歸還其個人。


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收交、扣壓公民的從業資格證書。只有發證機關有權更換證書,但也不能扣壓證書。否則,都是違法行為。

我國於1994年|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勞動法對個人執業證書都有規定“不得扣壓”。公民執業證書受法律保護。

護土如何對待執業證上交及扣壓。

護士應將執行證書原件複印一份自留備用。

如醫院是善意統一保管執業證書,個人可以持“不惡不理”的態度,順集體而自然行事。

個人與用人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按合同履行即可。


用人單位有意:扣壓執業證書,以限制個人從業自由等,應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何當地政府衛生行政機構申訴,還可以何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職場參謀


單位要求上交護士證的情況挺長見的,包括有的單位要求醫生上交執業醫師資格證,有的甚至要求單位的工作人員上交畢業證原件!雖然隨著制度的完善,這種做法會越來越少,但是在我們的社會中要求本單位的工作人員上交各種各樣的證件的事情還是時有發生!

為什麼要求上交護士執業證?

為什麼有的單位會要求上交護士執業證呢,這要看是短期的還是長期的,因為如果是為了上級檢查,為了瞭解和統計本院護士的執業情況,為了方便管理本單位護士,短期內收取護士執業證可以的,因為還給你有什麼需要的時候你還得交,一來二去的十分麻煩,不如先收著,等用不到了再還給你。

不過很大正規的單位或者比較大型的醫院,一般都是交給本人保管,但是有的單位可能是為了約束自己的員工,防止員工擅自離職或者跳槽等,會收取護士證,這麼做是不合規,甚至不合法的,護士有權不交。

不管在哪?別弄丟了!

不管護士執業證暫時在誰手裡,都要注意妥善保管,千萬不要弄丟了!不然真的挺麻煩的,如果一個單位真的是一個好的單位,是一個員工有很大發展前景的單位,也沒有必要扣留護士的執業證!與其想著如何栓住員工,不如想著如何吸引員工,讓員工心甘情願的留下來。


小醫生


扣押醫護人員證件,防止你多點執業等對醫護人員有利的政策,醫院這樣做正是國家多點執業不能落地的原因之一。


春天來了088


第一,護士執業證及管理

《護士執業證書》是護士執業的法律憑證。取得《護士執業證書》並經執業註冊後,方可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從事護理工作。未取得《護士執業證書》並獲得有效註冊者,不得從事診療技術規範規定的護理活動。按照誰核發誰管理的原則,此證的管理權在於發證機關,而不在其他機構和個人。

第二,護士與單位的關係

護士與單位是勞動合同關係。護士應具備什麼水平,需要提供什麼資質,出示什麼證件,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即已完成。在合同週期內,單位對勞動者的資質提出異議時,可以核實,但不得扣押。

因此,單位要求上交護士執業證是錯誤的行為。個人可以以持證上崗為由拒絕上交。如果單位通過上交護士執業證搞違法活動,侵犯了個人利益,可以通過發證機關或法院維護自己的權益。


劉俊利


不單止醫院,很多單位都收畢業證書,學歷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為了投標,上級檢查,年檢等


紅星


你好,只有通過了執業考試,且將護士執業證註冊在了醫院,你才能在醫院單獨值班,簽字等。你如果通過了考試,拿到了國家承認的證書,就趕緊交給醫院註冊吧,這是全國的正規流程,你不用有所顧慮。


就是你打算以後跳槽,也是可以將證書變更到你新上班醫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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