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小燕
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公司当然应该要支付差额部分。虽然大多数的情况之下,用人单位会用各种借口、各种措施,不愿意支付差额部分,但是,这是国家法律提供给劳动者的基本保障。
我们不妨来看看法律如何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是指税前工资收入,而非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税收收入。 如果劳动者的税前工资收入,低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当事人是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申请劳动仲裁。
所以,如果你的身上有这样的不公待遇,你应该立即到相关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并申请仲裁,而不要怕麻烦而放弃自己的权利。
只有大家都来学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更好的促进劳动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利。
雪天惊雷
最低工资标准
在回答本问题之前,我们先要明确一下,关于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法定时限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的最低工资报酬。《劳动法》第48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和月最低工资标准两种。
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公司是否应补发差额呢?
这还真不一定,我们要分具体情况。为了说得清楚一些,我们先明确一个前提,我们这里是以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例子的。
1、劳动者月工作时间不低于21.75天,工资应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一个月当中,三天两头的请假,实际工作时间低于21.75天,那么月工资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没有问题。
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相同,而且有的省份可能存在几档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具体的数额要根据您所在地的政策来确定。
2、我国多数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个人负担的社保费用的。如某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每月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用为200元,那么到手工资为1800元规定。
不过存在着特例,例如北京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到手的收入,也就是说是扣完社会保险费用的。
3、还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中是不包含,如高温补贴,加班等费用的,也就是说这是额外部分。
老王观职场
有人有疑问,工资低最低工资标准,公司是不是应该支付相应的差额部分呢?
实际上,工资就不应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实际上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支付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一般是指每天8小时、一周40小时工作制条件下的劳动报酬。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也能参考当地就业人员和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者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保公积金费用、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情况的因素。
最低工资标准,为了突出重视程度,一般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可以根据不同区域划分不同的档次。
目前,全国最低工资水平最高的是上海市2480元,北京市2200元,深圳市2200元,全国有6个省市最低工资水平超过了2000元。按照最低工资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水平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两年进行调整一次,现在全国很多地区都是每年一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实际上是工资的基础,什么情况可以产生工资比最低工资标准还低的情况呢?
第一,请事假或者没有满勤工作,导致发工资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比如刚入职的职工工作了10天。这种情况大家都能够理解,毕竟没有按照正常劳动时间工作。
注意试用期的职工工资标准,可以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基本工资等工资类项目,可以低于最低工资。
很多用人单位,在设置单位的工资项目时,会把职工的工资设置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考勤工资等等各式各样的类型。但是,除了加班加点工资以外,各种工资之和不应当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比如上海市明确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以及有毒有害特殊岗位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属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第三,扣完社保、公积金后的工资标准。虽然上海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保费和公积金,但是国家的最低工资规定是包含了的。全国只有北京和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保费和公积金部分。
第四,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一般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水平,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依法申请补发,而且会加发25%的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情况还是非常复杂的。一般来说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都需要到劳动部门备案。如果工资真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保护自己的利益。
暖心人社
要看情况。
如果员工由于本人原因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当然就不用套用最低工资标准了。
否则,就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如用公司拒绝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当然如果闹僵了的话,估计你也得走人了。不过真的连最低工资标准都付不起的话,企业就遇到很大问题,甚至面临生死了。
ERP老哥说书侃企业
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正常工作前提下,企业支付的工资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