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區這些人妨礙疫情防控工作被查處!

疫情防控戰役打響以來,全省林區公安機關民警與林區幹部職工聯防聯控,全力以赴阻斷疫情傳播途徑,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然而,在防疫關鍵時期仍有部分居民對疫情防控通知通告置若罔聞,不聽勸阻,辱罵工作人員,甚至強行闖崗,近日林區公安機關依法嚴肅查處多起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行為。


林區這些人妨礙疫情防控工作被查處!


沾河林區公安局


2月12日,沾河林區公安局躍進派出所民警在惠民大街發現一名老人王某寬無故闖卡;同日上午,又一老人尹某昌攜帶行李要硬闖沾河林業局前往龍鎮的關卡;2月13日法制大隊在紅旗西區4號樓與5號樓車庫中間發現正欲翻越鐵門的楊某;同日下午湯元山派出所民警發現王某廷正在翻越紅旗東區13號樓與14號樓中間的防護網。上述行為人均被民警當場抓獲,並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鑑於行為人均未造成公共財物損壞,並認識到自身錯誤,主動道歉,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已依法給予四名違法行為人警告處罰。


林區這些人妨礙疫情防控工作被查處!


方正林區公安局


2月13日下午,方正林區公安局高楞三公里河西路口,王某私自翻越鐵絲網,在非規定的進出口違規出入,被正在巡邏的交警大隊民警發現,在將其送到高楞派出所調查後,查清王某系高楞東風小區居民,因其在河西有一養殖基地,私自翻越鐵絲網是想到外出購物。民警對王某不遵守疫情防控時期居民出行規定的做法進行了批評教育,予以訓誡。王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行為過錯,表示今後不會再違反相關規定,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一名好公民。


林區這些人妨礙疫情防控工作被查處!


大海林林區公安局


2月14日13時15分,大海林林區公安局紅星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調查王某阻礙執行職務案件一案。經查,某黑C牌照轎車從長汀鎮行至紅星林政檢查站疫情檢查點,值勤民警詢問車內四人出行緣由,副駕駛男子稱自己要到牡丹江機場乘機回單位,其餘三人為其送行,值勤民警在勸說其疫情防控非常時期儘量一人出行時,駕駛員王某未帶口罩下車到處走動,執勤民警要求王某立即戴上口罩,王某情緒激動,不聽勸阻並出言辱罵,值勤民警指出王某的行為涉嫌違法對其進行口頭警告,同車人員也對其勸阻,王某不聽勸阻繼續高聲辱罵值勤民警,被依法控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黑龍江省林區公安局大海林分局決定對王某做出行政拘留7日處罰。


林區這些人妨礙疫情防控工作被查處!

八面通林區公安局


2月16日10時許,八面通林區公安局八面通派出所民警在林業局綠海小區進行疫情防控執勤巡查時,發現一名男子不執行《穆稜市疫情防控第6號》相關規定,繞過防疫檢查站,翻牆越出小區。民警立即上前阻止,並將違法行為人傳喚到公安機關。經詢問,違法行為人郭某某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郭某某予以行政處罰。


林區這些人妨礙疫情防控工作被查處!


葦河林區公安局


2月16日,葦河林區公安局一里地派出所接到防疫工作人員宋某報警稱:自己在林業局黑龍商店道口防疫巡查卡點登記檢查,居民林某忠強行出行,對其勸阻不聽,並對自己進行了辱罵。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將林某忠帶至派出所進行詢問。經詢問了解,林某忠因昨日已出行登記,今日以為母親剪髮為由要求再次出入小區。由於該小區目前實行全封閉管理,按照林業局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部規定,居民每三天出入一次,工作人員好心勸阻,對其講解相關規定,且剪髮不是著急的事,為了安全起見,可以過兩天再剪,但林某忠卻無視勸阻,態度十分惡劣,惡語相向,辱罵工作人員,給小區卡點排查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林某忠處以治安拘留十日處罰。


民警提示: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協助相關部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對拒不服從疫情防控管理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對現場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政府工作人員、公安民警依法執行職務的,依法予以治安拘留等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 | 黑龍江省林業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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