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司法局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业务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业务能力,助力市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实事项目加快推进落实,2月19日下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林光主持召开化州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业务工作会议,分管副局长劳艺和业务股室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我市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工作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分析,既充分肯定了成绩也深入剖析了问题和不足。会议认为,目前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存在着文件审查的效率不够高、部分审查意见的出具不够及时、与文件起草单位的沟通还不够主动等问题。针对不足,与会人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结合实际工作就如何更好地履职尽责提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业务会议取得了较好实效。

会议最后,唐林光局长作总结发言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他指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他强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服务于全市发展大局,积极防范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实事项目的法律风险,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注重自身业务能力提升,强化对全市各单位的业务指导监督。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着力提升审查效率,切实提高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质量和水平。三是积极沟通指导。对合法性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主动与起草单位进行沟通,指导其认真加以修改,保证文件办理质量,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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