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日期順延,疫情解除後補繳公積金……惠州住建局出臺這些措施!

2月21日,

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出

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復工復產,

支持企業穩定發展的通知。

具體內容如下

↓↓↓

通知要求:

住建、房管部門要加強復工指導,主動上門服務,對計劃復工復產的企業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手續,支持企業儘快復工。充分利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全面推行“不見面”審批,實現統一受理、並聯審批、聯合驗收、實時流轉、跟蹤督辦,施工許可、質量監督、安全監督合併辦理。實行“告知承諾制”,可收取電子材料的業務先行辦理,待疫情結束後再補交紙質原件。


交房日期順延,疫情解除後補繳公積金……惠州住建局出臺這些措施!

受疫情影響不能按照原定時間開復工的建設項目,工期順延。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的人工單價及設備、材料價格上漲,發承包雙方應依據工程的實際情況,按情勢變更原則,通過簽訂補充協議重新約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受疫情影響無法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時間交房或辦證的,可以主張順延交房或辦證日期。

交房日期順延,疫情解除後補繳公積金……惠州住建局出臺這些措施!

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允許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補繳。

交房日期順延,疫情解除後補繳公積金……惠州住建局出臺這些措施!

租用直管公房、公租房小區中經營性用房的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除兩個月租金;受疫情影響較大而不能正常經營的,減半收取第三、四、五個月租金。

交房日期順延,疫情解除後補繳公積金……惠州住建局出臺這些措施!

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疫情結束後三個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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