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的規則曾經因為誰而改變過?


NBA的規則曾經因為誰而改變過?


NBA的規則曾經因為誰而改變過?


  • 喬治麥肯 作為NBA歷史上首位天皇巨星,身高出眾、技術出色的麥肯在當年無人可擋。為了能夠限制他的發揮,NBA特意將三秒區的寬度由6英尺擴大為12英尺,但這依然沒法削弱他的威力。與此同時,為了限制麥肯的封蓋優勢,NBA還特意規定了防守干擾球。
  • 威爾特-張伯倫 張伯倫在自己的年代裡同樣鮮有敵手,像他這樣兼具身高和爆發力的內線少之又少。迫不得已,NBA再次將三秒區由12英尺擴大為16英尺。與此同時,為了防止張伯倫直接扣籃得分,NBA規定發底線球不能將球拋過籃板。而為了能夠限制張伯倫的籃下二次進攻,NBA因此設立了進攻干擾球的規定。
  • 沙奎爾-奧尼爾為了限制奧尼爾的發揮並且照顧奧尼爾的感受,NBA接連修改了籃下合理衝撞區、允許聯防以及禁區三秒違例。此外,針對奧尼爾的糟糕罰球,聯盟規定比賽最後兩分鐘對無球球員犯規判罰兩罰一擲。
  • 查爾斯-巴克利巴克利擁有聯盟史上威力最大的臀部,這導致他持球背身單打時,幾乎沒有人防得住他。NBA為此規定球員背身單打不允許超過5秒,這也防止了巴克利這種將屁股作為王牌,一路拱到籃下得分的方式出現。
  • 姚明2003年剛剛進入聯盟的姚明,因為全明星票數超過奧尼爾得以以全明星首發中鋒的身份出現在全明星賽上,但聯盟規定如果新秀參加全明星正賽,就沒法參加新秀挑戰賽。但2004年之後,隨著姚明和詹姆斯的巨大吸引力和球迷的號召,聯盟廢除了這條規定。
  • 易建聯2008年的全明星賽上並沒能出現阿聯的身影,這並非因為球迷的支持不夠,而是因為聯盟提前規定易建聯沒資格入選全明星。而早在2003年,巔峰時期的奧尼爾就給姚明當起了替補。如今聯盟為了杜絕加內特給阿聯打替補所以做出了這個決定。
  • 埃爾文-約翰遜因為查出患有艾滋病,魔術師約翰遜被迫在1991年離開球場。1992年,仍舊患有艾滋病的約翰遜參加全明星賽並且獲得全明星賽MVP,但他的復出引來了眾多球員的抗議。為此,NBA規定球員但凡受傷或者身患傳染病時不能出場。並且在球員場上出現流血的情況一律暫停比賽止血。
  • 特倫特-塔克1990年馬丁-路德-金日,尼克斯VS公牛,比賽還剩0.1秒,塔克結果隊友馬克-傑克遜發出的界外球轉身投中三分,最終幫助尼克斯取勝,但賽後公牛隊提出抗辯。在細細查看錄像和實際測試後,NBA最終得出結論:少於0.3秒不可能接球投籃,除非是空接扣籃或者點撥,否則投中無效。
  • 勒布朗-詹姆斯詹姆斯橄欖球式的突破幾乎不可阻擋,但他突破時的走步同樣明顯,這引起了諸多球員的不滿和抗議,有些時候他甚至需要裁判來幫助其圓場。但對於別人眼中自己的走步,他認為是無稽之談。為了維護詹姆斯的形象,聯盟對走步做了進一步的更改,“走兩步”變得合法化,這樣讓詹姆斯的螃蟹步橫行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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