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疫情問題公司開會要求在家隔離,算調休假期嗎?為什麼?

上山打老虎787


拿了的總是要還回去的,不管是不是你想拿的,這就是現實!多耍了的,都要補回來!


HOPE我想靜靜


我覺得這個期間在家辦公,應該和正常上班,給予一樣的待遇,不應該算調休

我是從10號開始上班的,單位同事排了兩班,兩班倒交替上班,但是排完班後,也有一些同事擔心疫情,沒有去的。這個期間,有些是因為家裡有返京人員在隔離期的,有些是因為自己出現了感冒症狀,不能去上班的,還有外地同事回老家,到現在還沒有返京的,等返京後再隔離14天,可能3月的上半月都上不了班

我們單位也一直沒有說,具體什麼算。首先,我個人覺得,今年的年假應該被扣減,一般人都有五到十天年假,從2月10號開工算,目前已經過了10個工作日,因為疫情影響,今年已經休息了這麼長時間,等恢復後,應當全力去完成今年的業績,扣減年假合情合理。

而針對這期間上班的人,應該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助,畢竟是冒著風險上班的。尤其我是做銷售的,底薪很低,這月目前上了5天班,提成也很少,目前的底薪和提成加起來,還不夠扣保險公積金的,等於上班跟不上班的結果一樣,到手都是拿最低工資,其實覺得挺不公平的


北漂的小蠍子


因疫情防控要求,假期延長部分或者是隔離待工基本涉及在二月份。目前為止工資還沒發下來,這個問題可能跟各個地區以及公司情況都有關,估計會有千差萬別。

先拿我身邊三個人做個預估吧。

老公在央企,按照上海政府規定,2月10日復工,但是是值班制。因此他部門留一個人值班,其他人在家辦公。這樣堅持一週之後,開始到公司上班,仍然是彈性工作制,錯峰出行。中午統一訂盒飯,在自己辦公區用餐。現在因春節假期延長造成倉庫和在途貨物積壓嚴重,需要協調處理的事物劇增,已經開始正常上班了。因為是央企,有一定的風險承壓能力,另外工作影響有限,估計工資不會有影響,只不過績效不如同期而已。

兒子在國企,規模不算大。在他收入總賬中,績效比例大。2月10日開始,也是值班制,在家辦公。但是因為疫情影響,不能出差,不能見客戶,業務受到極大影響。可能基本工資能保住,但是績效就比較難看了。

他們兩個單位,都是非生產製造企業,有一定抗風險承壓能力,估計更能從員工利益角度出發,在家隔離時間不會算入年休假。

我在一傢俬企。一共三四十人。假期延長,公司業務基本停擺,老闆壓力不小。本來2月10上班,在9日趕上我小區出現確診病例,公司人事經理通知我繼續居家隔離7-14天。至於我居家隔離期間工資以及是否算入年休假,我沒有考慮,也沒有去人事諮詢。公司百分之九十五都是八零後九零後,都處於人生艱難的起步階段,需要靠著工資收入維持生活,都有一個共同希望,就是公司發展壯大,帶動員工收入增加。我是返聘人員,生活沒有大的壓力,對於隔離待工的待遇,我想尊重公司的安排決定,同舟共濟,共同度過困難時期。

這一次武漢疫情,假期延長,工資收入歸零或者銳減,對於那些有房貸車貸的人來說,非常焦慮,受煎熬。還有那些月光族也坐臥不安,沒有收入,下個月飯碗在哪裡都是未知。這也從一個側面警示我們,要有危機意識,儘量不要超前花費,適當有些儲蓄以備不時之需。





春曉在上海


每個公司規定都是不一樣的,疫情期間,為了防控疫情發展,各地都出臺了封閉式管理的政策,要求大家儘量少出門,也要求外地回來的人員進行隔離,因而即使復工,能不能通過重重阻擋,回到工作地正常上班,都是一個難題。因而有的不在復工名單的企業,或者是外地員工回不來的,會要求員工在家休息,或者通過網絡辦公,靜待疫情結束後上班。

在家休息,或者在家網絡辦公期間,有兩個問題需要明確:一個是在家休息期間,企業能不能抵頂帶薪年休假,能不能調休?這個回答是可以的。國家延長假期後,因為疫情還沒有結束,復工時間也推遲了。推遲復工期間,明確規定企業可以優先安排帶薪年休假。也就是說,企業的這個要求,不僅合理,而且合法。當然,如果帶薪年休假有長有短,如果已經安排完了,還不能復工,就只好繼續休假了,不可能跨年度安排。



仔仔996


現在是疫情特殊時期,在家隔離算不算調休假期這個可以根據每個公司具體情況來看吧,如果只是在家隔離,不辦公,算調休假期這樣還是可以理解的,有些公司這段時間不給工資或降薪也是有的,被解僱的就更不用說了。如果是被隔離期間在網上辦公,不耽誤工作,確實有點不合理了。但疫情期間特殊情況,個人困難公司也困難,公司還在,工作還在,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百和說


不能算是調休假期吧,因為不是我們自願的調休假期。,而且在家也可以上班,尤其是像那種教師類的,網上運營的行業在家其實也和公司差不多,都在24小時待命當中,而且我們就算是要求不調休假期去公司上班,國家也不答應呢,所以我感覺這只是公司的一種詭辯政策吧。

不過特殊時期以前也沒有經歷過像這樣的情況,不上班的話,對於有房有貸的工薪族真的是會餓死人的,如果國家在調休期間能夠保證最基本的工資或者繳納五險一金的話,或許還能減輕工薪階層一部分人的負擔。


小郭學習吼吼吼


應該不算,具體要看你們公司的規定。儘管本週已進入復工潮,但仍有一些企業無法正常復工、一些人員無法返崗。疫情下,勞動關係也備受關注。

以下6條或許是你最關心的。

1.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勞動者應當如實陳述病情,自覺配合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

勞動者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故意隱瞞病情,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的,構成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用人單位均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2.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者,應認定為工傷。

若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導致勞動者無法通過社會保險基金列支工傷待遇,則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對勞動者工傷待遇的賠償責任。

3.因疫情防控需要而進行隔離、在家靈活辦公、企業停工停產等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據不同情況保障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權利。

在此期間的工資報酬,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來支付。如果企業因此導致停產停工,按照人社部的相關規定,停產停工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當地的相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4.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除或終止與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期間等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之規定,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5.2020年國家春節假期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應該得到保障。

春節法定假期期間(大年初一至初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應根據勞動法規定支付不低於本人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報酬。春節調休假期和國家延長假期期間(除夕、大年初四至初九),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應根據勞動法規定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報酬。

6.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此外,在今天的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舉行新聞發佈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秘書長叢亮表示,目前除了湖北以外的地區正在逐步復工復產,企業要配備消毒液、體溫槍等物資,為職工配發口罩等防護用品,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莫非8125


聽起來是不合理,畢竟員工在家是開會辦公,並不是全休。但是這次疫情,讓很多公司都受影響,大家也都已經比正常假期多休了10多天了。只要公司沒破產,沒解散員工,大家還有班上,有工資拿,就不計較太多了吧。要怪就怪可恨的病毒。[呲牙]


福媽說育兒


傳人認為要區別對待,有禮拜天可調的,可算調休假。隔離日以後能慢慢的調過來,公司不受任何損失。沒有禮拜天可調的市場計曰制公司,當然不會給算調休。

算不算還有一個標準,那就是法律法規能約束的公司,哪當然得算。約束不了的公司,它不會給你算的。這個問題,每個人都對自已的公司十分清楚,算不算自己心裡都十分明白。


何傳人


這個應該個人的感受不同了。如果從體諒公司的角度出發,畢竟公司也不容易,算調休也未嘗不可,反正也沒有去上班。如果非要堅持員工的利益,也可以要求公司承認在家休息算是上班,畢竟有國家政策支持。疫情當前,多一些理解,少提一些個人要求吧。畢竟疫情過去後,公司好,對大家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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