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委宣传部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广大医务人员奋不顾身、冲锋在前,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履职尽责,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大力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响应号召、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大家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每天还不断有新的确诊病例增加,而每个新增病例的背后有多少密切接触者,每个密切接触者是否会成为新的确诊病例,要在隔离14天后才能被确知。随着复工复产人员返回工作岗位,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时期,我们来不得半点的松懈,不能心存任何的侥幸!!!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公民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了保障您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您依法承担法定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做好疫情调查工作。

1.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法律规定,服从、配合、协助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依法接受调查、检验、隔离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请您积极配合村(居)疫情防控工作,出入请出具有效证件、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及时报告健康情况。

3.如果您是湖北武汉来冀人员、去过湖北武汉人员、或者是与两类人群有过密切接触人员,请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村(居)报告,有发热症状的,立即到定点救治医院隔离治疗;无发热症状的落实隔离措施,隔离观察14天。

4.当您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您第一时间向村(居)报告,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和医院就医。就医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及周围人员是否有类似病例,听从医生指引,配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严禁谎报、瞒报。

5.请您减少出行,不串门、不集聚,尽量居家生活,确需外出时佩戴口罩,做好科学防护。

6.请您自觉遵守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勤锻炼、讲卫生等防控要求,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当好自已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7.请您加强宠物管理,不买卖、不食用野生动物。

8.请您积极投身爱国卫生运动,热情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支持做好公共场所、重要设施的清洁、消毒、通风,帮助改善环境卫生状况,防止疾病传播。

9.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请您坚定战胜疫情的决心和信心,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10.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及身边人员,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争做疫情防控的模范参与者、自觉践行者。

冬去春来,胜利可期。我们坚信,有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全市各级各条战线同志们的严防死守,有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我们一定能万众一心、同舟共济,夺取疫情防控的最后胜利!

晋州市委宣传部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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