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戰“疫”!石家莊公佈第五批疫情防控期間違法案件


共同戰“疫”!石家莊公佈第五批疫情防控期間違法案件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石家莊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大市場監管領域的執法工作力度,查辦了一批違法案件,維護了市場秩序。現公佈第五批違法案件。

案件一

2020年2月5日,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疫情防控檢查時,發現石家莊臧諾養正堂大藥房有限公司高新區分公司銷售的醫藥防護用品未按規定明碼標價,銷售的消毒液無商品標識。

高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藥店作出了罰款17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件二

2020年2月6日,新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新華區諾施大藥房售賣過期、假冒口罩的舉報後迅速組織執法人員進行了檢查。經查,新華區諾施大藥房共銷售“飄安”牌過期一次性口罩10包。新華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給予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件三

2020年2月6日,橋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石家莊市金泰醫藥商場有限公司銷售口罩的行為進行了檢查。經查,該店以預約登記的方式售賣一次性口罩,檢查人員依法要求其提供進貨票據和銷售記錄等情況時,該店負責人拒絕提供相關材料。橋西區市場監管局遂依法對該店做出擬罰款60000元的行政處罰,現該案件正在處理過程中。


案件四

2020年2月1日,石家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河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橋西區聰寶日用百貨經銷處無證經營行為進行了調查。

經查,該當事人在未取得《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的情況下,經營未取得醫療器械註冊證的第二類醫療器械,此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四十條的相關規定。石家莊市市場監管局遂依法作出了責令其改正,沒收違法所得7075元,罰款9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件五

2020年2月2日,欒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石家莊諾善大藥房有限公司銷售的一次性口罩進行了調查。經查,該藥店銷售的一次性口罩未依法註冊。該藥房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的規定,欒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作出沒收違法經營的醫療器械,並處罰沒款100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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