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发配犯人到边关,衙役是不是也要同行押送?来回几千里衙役是不是也非常受罪?

张老师说


在我国古代的法律里,存在一项特殊的刑罚,虽说不会拿走罪犯的性命,但罪犯需要承受很长时间上,心理与肉体上的双重打击,在很多影视剧集里,这一刑罚的出镜率很高,那便是发配,把罪犯押到边缘的地区服劳役,一生不可以返回故乡,例如在清宫剧里的发配宁古塔等等。

既然是发配犯人前往边关,自然是要衙役同行押送的,不可能说让犯人自发的前往边远地区服流刑。

首先来看古代为什么发配犯人到边关?

发配是仅仅比砍头轻一点的罪名,因为古代的交通不便利不发达,所以让人背井离乡去到极远的边关去已经是一种惩罚。边关大多都是在天气环境极其恶略的地方,例如甄嬛父亲去的宁古塔。也就是现今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境内。

大家都知道东北的冬天很冷,如果一直在当地生活的话还能适应,但若是一个常年处于气候温差不大的人去那里住的话,轻则生病,重则死亡。所以去那里本身就是惩罚。

那直接杀了不就是了?为什么还要劳民伤财呢?

其实很简单,边关地区要么就是极冷,要么就是极热。所以很少有人愿意去那里居住,而犯人被迫到那里之后,会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充军,当做军人来使用。算是发挥了这个犯人的最大价值。

而另外一种就是被当做奴隶使用,既然打不了仗,那就是农业并且因为这些人是犯人,还不用花钱给他们工资,只让他们干活,不给钱管个饭就行。这样也算是省了一大笔开支。

那么发配犯人到边关衙役是不是也非常受罪?

流放的地点一般也都是极北或者极南之地这种气候十分恶劣的地方,犯人到那里肯定都是去受罪的,虽然流放他们的地方条件非常恶劣,但是流放他们的这个过程本身就很不好受,数百里,乃至数千里的路程,全部都是用双腿走完的。


古代可不像现在,拥有这么多的交通工具,想要去那些地方,最快的几个小时就到了,古代衙役押送的这一路上,基本上都是靠着双腿,一步步走那么远的距离,很多犯人甚至还没有到流放的地方,单是在这一路上就因为受不了苦早早的离世了。

犯人前往那些流放之地会受苦,而押送他们的人自然也是要受苦的。

这么一路上,不知道有多么艰险,其中还需要从各镇各地经过,途中不知道要经历多少危险的事情,特别如果他们负责押送的犯人还有同伙,还可能遭遇劫犯人这样的事情,可以说先不说这些犯人能否安然度过这一路,衙役这一路都是要有生命危险的。

这确实是一项苦差事,一般来讲不会有人愿意主动去做,其实相反,在古代,实际上押送犯人可谓是一个肥差事,很多衙役都会争抢着去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押送过程中有外快

这样衙役的工作实际上是特别辛苦的,不但要抓捕逃犯,还得在衙门里做苦力,衙役是古代衙门里最底层,也没多少工资的人,一年才赚几两银子。因此对那些有好处的差事,衙役肯定不会拒绝。押送犯人,虽说会长途跋涉,但好处多多,那些犯人的家属为了让犯人少受些罪,在就会给衙役报酬,这要比衙役的工资高。

二、押送的衙役有福利补贴

役能从这份差事中捞到不少的好处,出差补助必然是少不了。一路上的吃喝用度都是公费支出,衙役可没道理自己垫资,习惯了这种颠沛流离的本职工作,其实这种小日子过得还算挺舒服的,押送犯人相当于出差,不仅能拿到自己原有的工资,而且还能获得一份额外的补贴,这份补贴相当于两年的工资,还是相当可观的。

总结:大部分对这种押送犯人的工作都是不屑一顾的,毕竟为了那些钱财要经受不知道多少危险,不知道受多少苦,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是不划算的。对于那些平日里不吃朝廷粮饷的衙役,自然是有工作就要接了,所以即使是再艰苦的活,都是有人要干的。


路之意


很明显呀,答案一定的非常辛苦劳累的。记得高中毕业时看到过黑龙江作家阿城写的一篇清代驿站兵的故事,大体内容是一个满洲驿站兵小伙子某甲与一众清军从卜奎(齐齐哈尔)押送一批军用物资到漠河金矿。由于是冬天行走路线康熙朝时设立的古驿站,由牛拉着装载物资的雪爬犁,快到墨尔根时保镖的清兵一个一个病倒,由于没有医护兵和周围四周不是大荒草甸子就是原始森林。倒下的清兵就任由他自生自灭,这时候狼群出现了,它们上前就将倒地的人活活撕扯分食了……!就这样,队伍中不多久又有一个人倒下,狼群就再一次扑上来分食病倒的活人。

前行的队伍分成两拔,打头里的是押镖的清兵相隔五十米左右距离的是黑压压的狼群,始终保持着这五十米的距离……!

一千多里的押送路程终于结束了,快到漠河金矿时狼群散了,这一队清兵有三分之一的人永远的躺在了押镖的路上了。

满洲小伙某甲胜利完成任务,去见他漂亮的俄罗斯女友了。

从书中可以看出清代关外的地理和气候条件的严苛限制,军队成建制远程押镖都是生死之行更何况更早朝代押送发配边疆的单个人犯呢。山高路远,到无人烟的地区没有旅店饭店,下雨刮风换谁都非常遭罪,而且还有生命危险。

以前看到宋朝警察对犯人押送沙门岛的记述,有些押送警察为了省事半途就将人犯弄死,或者眼看就到沙门岛了在船上就将犯人按在海水中淹死,所以有宋一代犯法的人最怕去沙门岛,到了那里就是到了森罗殿了。

另外,还有清代的宁古塔,所有发配宁古塔的人听了这几个字都谈虎色变。


陌上知味


古代发配犯人到边关,衙役是不是也要同行押送?来回几千里衙役是不是也非常受罪?

当然要同行押送,否则犯人跑了怎么办?这些犯人大多数是犯事的达官贵人或者是被牵连之人,无论是哪一个身份皆是朝廷重视之人。若是中途出事,第一个问罪的便是这些衙役。所以来回几千里的路程,衙役是需要一直陪同的,且是全程护送。



虽说后期南方经济实力发展,但是北方才是中心地带。所以这犯人发配之地,一般都是远离中心地带,环境艰苦之地。像明朝时期选择了所谓瘴气之地――云贵,而清朝时期则是选择了早期根据地――东北。无论是云贵还是东北,都属于条件恶劣之地,而这些犯人被发配,就是参与当地的建设,开发新地方。

但是一批被发配之人,真正可以到达的却是少得可怜。这些发配之人大多数是锦衣玉食养出来的娇贵之人,自然是受不了长途跋涉,病死在路上也是正常。而衙役也是同样的道理,虽然说衙役也是办差,各个地方走访,脚力早已经胜于普通人。但是几千里的路程,衙役倒下的也是一批。但是这并未阻挡衙役对于押送犯人的热情,仍然是前仆后继,倒下一批立马补上一批。



来回几千里确实是受罪,但是这其中的好处却可以抵消苦难。

前面提到,一般被斩首的都是罪大恶极之人,而被发配的锦衣玉食的也不再少数。所以衙役完全可以从这里面捞一笔油水,甚至高过衙役好几年的收入。而犯人被发配之时,家里人也会暗中将衙役打点好,这打点自然就是给一笔可观的收入,差不多可以熬到目的地。

衙役平时也是东跑西跑,虽然是政府性的官职,但是却没有平级。说起来衙役是挺威风的,但是真正来说没有一点点地位。所以这种差事倒是无所谓在什么地方、在具体做什么样的事情。都是同样的任务,却领着不一样的工资,所以押送犯人自然成为了一件好事。

而且衙役们被上级长期压制,处处欺压。但是在押送犯人的途中就不一样了,犯人不仅要仰其鼻息,而且过路所住的旅店也得称呼一句官老爷,这待遇分分钟上涨。衙役们肯定乐意呀,而且就算是有灾难发生,衙役也会第一时间趋利避害,拉上犯人试险,所以危险一般是与他们无缘的。

若是有些懂得看清局势的衙役,那就捞得不只是油水了,很有可能是名利。被发配的人中并非全部是罪有应得,有一部分是被冤枉的。若是日后有人发难,很有可能会重新返回朝堂。所以,但凡是衙役在路上稍微照顾一些,日后若是东山再起,必定会感念恩德,辉煌腾达也是指日可待,所以从这一方面来讲也是值得跑一趟的。

所以这来回几千里,一来能够捞点油水,够几年的生活;二来便是这名利,毕竟落难之时施舍之人必定会被铭记于心。所以,这趟差事何乐而不为呢?


小镇月明


衙役肯定是要同行押送的,没人监督犯人,那逃了谁去管,毕竟古代很多荒无人烟的地方,逃走不被抓的情况还是有的。

衙役在古代就是相当于现在很多部门里面的临时工,他们比吏员还低,处于最底层。

一般来说,他们工资也是最低的。清朝衙役一天也就大概几文钱,只能管饱一天的饭钱,工资来说,基本都没啥钱挣,一年大概也就几两银子。


衙役一般都是一些地方的地痞流氓才会去任职的,因为他们自己也是有上顿没下顿的。而且他们还能通过这个职位来敛财。衙役虽然工资低,但是可以通过犯人家属来求财。

被流放的犯人可以说是衙役最主要的敛财手段。押解流放的犯人是非常辛苦的,几千里的路途在古代来说是非常远的,一般如果比较近的话走路过去,如果被流放到偏远地区有钱人就可以出钱请马车,让自己的家人过得更好一点。一般他们也会打点好同行的衙役,例如《水浒传》中就有很多衙役押解的内容。诸如宋江等等,被流放过程中都是有人打点好了的。

衙役如果碰上好人家,那自然不说,生活还是过得挺滋润的。一旦遇到那种家徒四壁的犯人,那就惨了。沿途全靠走,这少说也有几百里路,多则达上千里。脚都被磨出了泡,还不能发牢骚不干。


这沿途一路,碰上刮风下雨,又没啥现在所谓的旅馆这种的。大多都是借宿在百姓家或者寺庙之类的,这要是碰上了荒无人烟的地方。只能靠大树遮风躲雨,晚上也一样的。

但是古代流放是除了死刑以外最重的罪行。这种刑法但是好处却是非常大的。一来这些犯人都是免费劳动力,为国家开地造产。

二来这些人远离人口聚集地,能够降低犯罪率。而且大都被流放的都是一路子人,你说谁都不是好惹的。

三来这些人在国家偏远地区能够给国家戍守边疆,对于国家的安全来说还是有一定好处的。


而对于这种国家重要刑法的掌控,当然是不存在出现诸如《水浒传》中所描写的那样。随便派两个衙役就上路的情况。地方官进行判罪以后,要向上通报,在发配之前都需要将先行和目的地及中途所经州府的衙门行文沟通,安排好犯人的去向、所经路途和行程时间等等。而在发配形式上,衙役有跟到底,也有只跟一部分路途的。

跟到底的称为长差,多是一些如杀人犯政治犯,重大杀人案之类的重要犯人,一般是少数衙役带着一两人上路,保证交割的准确清楚,以防出现意外。

另一类叫做短解,就是押解一大批犯人,由所经州府等地方治所派兵逐站排解,相对成本较低,用于统一押送一大批罪行较轻的犯人。这两种方式成为古代押解犯人最主要的两种形式。


藤树先生


衙役押送不是这么运作的。古代有设驿站的,这种驿站就是负责转接各种罪犯的地方,各县的衙役把犯人押送到这些驿站以后就算交差完毕了,一般来说两三天就可以来回,最多也不会超过9天(古代每旬休一天,做9休1,大家都会赶紧交差赶紧回家)。

在古代,大约每100~150里地就会有设立一个驿站,这样驿站主要承接政府方面的各种“快递”任务,比如我们常说的600里加急说的就是这种驿站,他们要传递官方的紧急公文跟要件;护送朝廷的主要官员,比如各级官员要前往各地任职的时候都是住在这种驿站里,由驿站提供必要的护卫以及护送任务;押送朝廷犯人,比如《新白娘子传奇》里许仙被押送到驿站交给驿丞以后衙役就可以回去了,而驿臣则会根据要求定期押送犯人前往下一个驿站,这样一直击鼓传花的传下去。

其次,除了这种驿站押送传递之外,还有官兵参与衙役押送。按着古代的律法,朝廷重犯必须押送到省府臬台衙门进行审判(《李卫当官》里的徐祖荫),然后臬台衙门判罚罪行之后统一派人押送犯人,这种犯人是每年春秋各押送一次,人也比较多,往往一次有几百人,这时候都是得派兵护送的。


优己


答案是肯定的,但是风险与收益显然是成正比的,但是关于衙役押送犯人来说,既可以算得上一份肥差,但也不失为一次荒野大冒险,尽管衙役与罪犯同行,但是犯人考虑的事儿就比较简单,衙役则不然,面对路途之中出现的各种意外状况,都必须要有妥善的处理方式。

正是由于我国古代交通不便,信息不发达,所以才造就了这一特殊任务

罪犯被流放之地,一般都是荒无人烟,或者是蛮夷纵横的边塞地区,自然也就增加了诸多不确定性,就比如著名的流放之地宁古塔,路途遥远仅仅是一方面,加之一路上并没有车马代驾,只能靠双脚丈量数千里的路程,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

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平等可言,一切都是相对而论的,要不是看这几千里路上,有油水可捞,不然才不会有人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罪犯也更愿意有人同行押送,衙役当然争着想去这一趟公差旅行

毫无疑问,路途艰辛而且遥远,一路上如果让犯人单独前行,如果是不加以束缚,犯人中途逃离也不是不可能,尽管在当时也有脚镣手铐,但是呢,这些有罪之人也怕别人报复,那些曾经伤害过的冤家找上门可就不好了,何况如果有衙役同行,还是可以一起聊聊天 ,也不会旅途寂寞。

其实最重要的是,如果罪犯尚有家人健在,还是会给随行的衙役一些好处的,毕竟在当时,犯了罪的青壮年男子,如果真的到了别发配边关的地步,如果不能够回来,对于一个家庭的打击不可谓不大,很多家庭自然也会尽可能让衙役开心,好将罪犯们能够安全送到。

路途遥远其实这不是最苦的,毕竟路在脚下,而有些意外的发生才是不愿意被看到的

这些押送任务一般少则半年,多则也需要一两年之久,来去一趟还是能够改变许多的,如果真的是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对于衙役来说,那日子可就不好过了,半路上要是遭遇其他灾祸,也是他们万万承受不起的,有时候虽然衙役看似轻松,但是承担的风险可一点也不小。

路上所花的钱财都是不用担心的,但是生命安全保障,那可就只能靠自己扛着,衙役实际上也有等级之分,毕竟也分编外人员,和编制内人员,如果与县府官员关系好的,自然日子过的也相对轻松一点,所有的那些脏活苦活,自然就下发给了那些无依无靠的临时差役,之所以这一路有利可图,也是因为那诱人的回报。

受罪那都是小事,如果为此赔上命,那就相当不值得了,毕竟这钱也不是那么好拿的,但是要比起那微薄的薪水俸禄而言,对于那些本来就处于最底层的衙役们而言,为了生计,只能铤而走险。


历史红尘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那是肯定的,谁摊上这差事谁倒霉。

古代发配犯人,即便是邻省发配也要走很久。当年没有汽车,没有轮船,没有火车,几乎全部靠双脚步行。

遇到有钱的犯人,也许还可以自己出资雇一个马车或者帆船之类。

但有钱人犯罪的毕竟是极少数,而且只要提前打点通常不会判得很重,所以基本犯人都是穷人。

于是,绝大部分流放都是要靠步行的。

如果是被流放到边疆,那么不但犯人苦不堪言,衙役也要惨透了。

自然,衙役干这行,每天是有补贴的,至少不愁食宿,还有少许奖金。

但古代旅行非常艰苦,爬山涉水,又没有今天这种到处都是的旅店、饭店,往往还要借宿甚至露宿。

即便有旅店、酒店,通常旅店也是条件恶劣,居住很不卫生。饭店的饮食卫生也很难保证,很容易得病,更别说风餐露宿的。

所以,这个差事是很差的。

那么,衙役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够敲诈犯人。

而犯人只要不是赤贫,一般都会想方设法打点差役。

比如宋江被发配江州,上来就打点了差役,宋江这一路几乎相当于旅行。

武松发配孟州,当地的大户也出钱打点了差役,所以差役对武松还是比较客气的。

武松第二次发配时,施恩也出面打点差役。施恩先是请两个公人持久,然后又给了10多两银子。在当年,十多两银子并不是小数目。

吴用请阮氏三雄大鱼大肉又是好酒吃了一顿,也用不了1两银子。

所以,通常这一路,差役除了政府的补贴以外,还可以通过受贿赚上一笔。

比如水浒里面这么写:这两个公人也交还了宋江包裹行李,千酬万谢, 相辞了入城来。两个自说道:“我们虽是吃了惊恐,却赚得许多银两。”自到州衙 府里伺候,讨了回文,两个取路往济州去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钱的事情自然是有人做的。

况且,流放发配是国家制度,差役作为狱警也只能服从。

真正倒霉的差役,是遇到赤贫的犯人,比如像被陷害的卢俊义那样,身无分文。

原则上,卢俊义作为犯人,一路的吃饭的钱(住店不需要钱)也是国家拨给的,但基本都被差役贪污了。所以差役见卢俊义没钱,不但虐待,连饭也不给吃: 董超、薛霸收了银子,相别归家,收拾包裹,连夜起身。卢俊义道:“小人今 日受刑,杖疮疼痛,容在明日上路。”薛霸骂道:“你便闭了鸟嘴!老爷自晦气, 撞着你这穷神!沙门岛往回六千里有余,费多少盘缠,你又没一文,教我们如何布 摆!”卢俊义忍气吞声,只得走动。行出东门,董超、薛霸把衣包雨伞,都挂在卢员外枷头上。 卢员外一生财主,今做了囚人,无计奈何。

做得饭熟, 两个都盛去了,卢俊义并不敢讨吃。两个自吃了一回,剩下些残汤冷饭,与卢俊义 吃了。薛霸又不住声骂了一回。吃了晚饭,又叫卢俊义去烧脚汤。等得汤滚,卢俊 义方敢去房里坐地。


萨沙


很显然,在我国古代,即便是现在押送犯人,衙役或是警察都肯定是要跟着一起去押送的,如果不去,难道还指望这些罪犯自己老老实实的走着去吗?另外古代发配的地方,一般是新疆,云贵川,东北,海南这些地方,有些犯人宁肯死都不想去,很多人就死在了半道上,可见千里押送自然是非常受罪的。

需要将犯人发配边疆的刑法,是古代的流刑,这也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了,既然要达到处罚的目的,自然要去的地方就不会是好地方,准确的说是条件恶劣,还很荒凉的地方,最著名的可能就是清朝的宁古塔了,宁古塔在今天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这里在清朝时期是非常荒凉的,发配去的犯人,大多都活不长久,所以和间接叛死刑也没多大区别。

这些被判了流刑的犯人,大多是罪不至死的,但是皇帝或者是地方官员,又不待见他们的,所以大多属于那种政治犯,在清朝,流刑有这么三类,发配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这么远的距离押送犯人,全靠两条腿走,最少也得两三个月才能到达目的地,这一路自然就需要官府的衙役押送,他们也全靠两条腿走。

在《水浒传》中,林冲被高俅陷害,发配到了沧州,一路上就是董超,薛霸两个衙役押送他去的,在处罚之前,林冲的家人就下拿出了些银两打点过他们,我们可以把这理解成众所周知的一种做法,前面说被发配的大多是政治犯,所以经济条件不会太差,衙役们虽然一路也很辛苦,但是也大多能在押送犯人的途中,发一点财,虽然钱不多,但是也够改善下生活了,没有钱打点的犯人,参考林冲沸水洗脚。

其实在押送的过程中,不只是犯人们死亡率高,衙役们也不安全,古代的治安可没有今天好,偏远的地区闹土匪也是很常见的,而这些犯人们身上也会带着些钱,所以衙役们也难免会和犯人一起被打劫,而在秦末,陈胜和吴广也是被押送的犯人,押送他们的衙役最后被他们杀了,所以押送这些被发配犯人的衙役们,不但工作辛苦,甚至还会有生命危险。

我是玄坤,一个热爱并不断学习历史文化的求学者,每天一点分享,期待着朋友们的关注留言,能多和大家交流学习,感谢各位阅读!


玄坤文史


在电视剧《水浒传》中我们经常能看到这样的画面:当人犯罪之后,罪犯的额头上会被刺上一个"囚"字,然后发配边疆,这个过程称为"刺配",罪犯带着厚重的枷锁,在两个衙役的陪同下步行几百公里前往边疆苦寒之地,宋江、武松、林冲、卢俊义都被刺配过,林冲和卢俊义一路上还受尽了衙役的百般折磨。

很多人都会觉得奇怪,为什么不直接把犯人关在牢里面,而要大费周章地安排两个衙役押送犯人去边关,既花钱又费力,不经济不环保。

在古代,发配边关的刑罚仅次于死刑,流放是对犯了重罪的人网开一面,以示皇帝的仁慈之心,发配边关的人要远离故土,前往环境极其恶劣的地方,一般情况下,流放的犯人都有去无回,而且流放之路艰难险阻,完全靠步行,有些犯人还没抵达终点就在中途病死了,到达边关的犯人也是充军、戍守边关、垦殖荒野,要历尽九死一生。

《水浒传》中,押送林冲的两个衙役被陆虞候买通,企图谋害林冲,可惜奸计未能得逞,还被鲁智深狠狠地教训了一顿,于是有了"大闹野猪林"这一段;卢俊义在流放的过程中被燕青所救,两个衙役被燕青杀死。由此可见,负责押送犯人的衙役不仅是个辛苦活儿,而且可能有性命之忧,说不定就遇到犯人的同伙搞事情,可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衙役会去争取这份差事。

这是为什么?

首先,别相信演义和小说,犯人在流放的过程中逃跑或者被同伙救走的可能性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很简单,因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如果犯人逃跑了,那么家人肯定会受到牵连,除非你是孤家寡人一个,如果真的逃跑了,那么就会全国通缉逃犯,这时候就会罪加一等,等着你他的只有升格为死罪。所以说犯人逃跑的几率极小,押送犯人的风险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

其次,衙役能从这份差事中捞到不少的好处,出差补助必然是少不了。一路上的吃喝用度都是公费支出,衙役可没道理自己垫资,习惯了这种颠沛流离的本职工作,其实这种小日子过得还算挺舒服的,押送犯人相当于出差,不仅能拿到自己原有的工资,而且还能获得一份额外的补贴,这份补贴相当于两年的工资,还是相当可观的。

除此之外,犯人的家属担心犯人在流放的过程中受罪,只要经济条件允许,都会给同行的衙役一笔丰厚的钱财,希望衙役能够善待犯人,让犯人少受点苦,衙役也会跟着沾点光揩点油水。

古代刑罚众多,发配边关是折磨人时间最长的一种刑罚,犯人基本上后半辈子就要在地狱一般的异域中度过,同行押送的衙役也要跟着受罪,虽然能挣些钱,但是来回要走上千里甚至几千里路,这也是很折磨人的历程。不过,在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大多数时间中,生产力并不发达,民生多艰,钱是很难挣到的,衙役这种底层公务员属于贱籍,从事了这样一份有油水的差事,也可以衣食无忧,饱暖度日。


历来现实


我国古代的法律中有一项特别的刑罚,这项刑罚虽然不会剥夺罪犯的性命,但罪犯却必须承受长时间的心理和肉体上的双重折磨。有些罪犯得知自己被判这项刑罚后,甚至还会忍不住的大喊,不如给个痛快吧!

这项刑罚在很多影视剧中出镜率极高,它就是发配,意思是将罪犯押送到边远地区服劳役,终生不得返回故乡。比如水浒传中的刺配沧州,清宫剧里的发配宁古塔,都属于发配。发配的地点通常都是远离繁华地区的边关,宋朝时期的热门流放地有沧州,海南等等,明朝多为云贵地区,清朝则是东北宁古塔。这些地区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偏远,来回往往要几千里路。古代又没有便捷的交通工具,犯人必须靠步行,一点点的走到流放地,而且犯人还要带枷锁,途中的艰辛是不言而喻的。
而且犯人不仅自己受罪,还要连累无辜的衙役跟着受罪。押送犯人时,通常一名罪犯由两名衙役押送。衙役虽然无需带枷,但和犯人一样,都必须步行到边关,忍受长途跋涉,风餐露宿的折磨。衙役作为监督者,自然是需要全程陪同的,中途也基本不会更换人。 在很多人看来,这的确是一个苦差事,按理说不会有人愿意去做。但实际上却恰恰相反,在古代,押送犯人其实是一个肥差,很多衙役都会争着去做。这是怎么回事呢?



毫无疑问,路途艰辛而且遥远,一路上如果让犯人单独前行,如果是不加以束缚,犯人中途逃离也不是不可能,尽管在当时也有脚镣手铐,但是呢,这些有罪之人也怕别人报复,那些曾经伤害过的冤家找上门可就不好了,何况如果有衙役同行,还是可以一起聊聊天,也不会旅途寂寞。 其实最重要的是,如果罪犯尚有家人健在,还是会给随行的衙役一些好处的,毕竟在当时,犯了罪的青壮年男子,如果真的到了别发配边关的地步,如果不能够回来,对于一个家庭的打击不可谓不大,很多家庭自然也会尽可能让衙役开心,好将罪犯们能够安全送到。 路途遥远其实这不是最苦的,毕竟路在脚下,而有些意外的发生才是不愿意被看到的 这些押送任务一般少则半年,多则也需要一两年之久,来去一趟还是能够改变许多的,如果真的是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对于衙役来说,那日子可就不好过了,半路上要是遭遇其他灾祸,也是他们万万承受不起的,有时候虽然衙役看似轻松,但是承担的风险可一点也不小。 路上所花的钱财都是不用担心的,但是生命安全保障,那可就只能靠自己扛着,衙役实际上也有等级之分,毕竟也分编外人员,和编制内人员,如果与县府官员关系好的,自然日子过得也相对轻松一点,所有的那些脏活苦活,自然就下发给了那些无依无靠的临时差役,之所以这一路有利可图,也是因为那诱人的回报。


而且衙役能从这份差事中捞到不少的好处,出差补助必然是少不了。一路上的吃喝用度都是公费支出,衙役可没道理自己垫资,习惯了这种颠沛流离的本职工作,其实这种小日子过得还算挺舒服的,押送犯人相当于出差,不仅能拿到自己原有的工资,而且还能获得一份额外的补贴,这份补贴相当于两年的工资,还是相当可观的。古代刑罚众多,发配边关是折磨人时间最长的一种刑罚,犯人基本上后半辈子就要在地狱一般的异域中度过,同行押送的衙役也要跟着受罪,虽然能挣些钱,但是来回要走上千里甚至几千里路,这也是很折磨人的历程。不过,在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大多数时间中,生产力并不发达,民生多艰,钱是很难挣到的,衙役这种底层公务员属于贱籍,从事了这样一份有油水的差事,也可以衣食无忧,饱暖度日。

而那些不愿意贿赂衙役的犯人,在路途中可能就会多吃些苦头,比如他们可能会吃不饱饭或者受欺负。对于平时收入很少的衙役来说,他们其实也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押送犯人也是不得已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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