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城檢察】鳳城市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詐騙案件

面對當前疫情的嚴峻形勢,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疫情實施的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是檢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鳳城市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按照最高檢《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關於組織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檢察業務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檢察長姜秀娟親自部署,迅速成立涉疫情防控檢察業務指導工作領導小組,強化指導全院疫情防控期間刑事案件辦理。


【鳳城檢察】鳳城市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詐騙案件


今年2月中旬,被害人徐某某報案稱,其通過微信聯繫購買口罩、手套被騙人民幣11760元。鳳城市公安局立即對案件展開調查,鎖定犯罪嫌疑人田某某,並於2月17日,連夜趕赴瀋陽抓獲犯罪嫌疑人。2月18日,根據鳳城市公安局與鳳城市人民檢察院疫情防控期間信息通報制度,接到公安機關通報後,我院立即派員提前介入,韓廣錄、呂曉超辦案組查閱了相關案卷材料,並就偵查方向、收集和固定證據等向公安機關偵查人員提出了6條針對性意見。鳳城市公安局將此案立為詐騙案(電信詐騙)進行偵查。經偵查發現,疫情期間犯罪嫌疑人田某某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虛假信息,謊稱自己銷售口罩、手套和酒精等防疫物資,騙取被害人徐某某購買來用於捐贈的口罩和手套款共計人民幣11760元,其行為涉嫌詐騙罪,公安機關現已對田某某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涉案贓款已全部追回並返還給被害人。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當中。鳳城市人民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將繼續對該案辦理情況進行跟蹤,加快對涉疫案件的辦理,為全市疫情防控期間社會平穩提供法治保障。


【鳳城檢察】鳳城市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詐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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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呂曉超

審核:於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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