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6日,雙鴨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民警在巡查過程中,發現一家擅自營業的燒烤店,公安機關對其依法裁定給予行政處罰。
2月16日19時,雙鴨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向陽派出所民警在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中發現:尖山區東平行路六馬路一燒烤店(業主馬某、尖山區居民)違反《雙鴨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號)》相關規定,擅自營業經營外賣業務,擅自經營外賣業務。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和命令,對業主馬某處以200元罰款行政處罰。
公安機關再次提醒廣大九小場所業主:疫情當前人人有責,為了公共利益和公民健康,希望廣大業主堅決執行政府規定,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為全面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做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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