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離婚12歲女兒怎麼說?

伊利莎姐


面對父母離婚對孩子怎麼說?這是一個痛徹心扉而又糾結的難題。既然生下了孩子,幹嘛不負責任的堅持撫養下去?既然當為人父人母,幹嘛不盡你的責任?如果沒有責任,何必生孩子?在這個人世間備受著情感的折磨。

女兒12歲了,小女孩的心是特別脆弱的,如果說聽說父母要離婚這樣的噩耗就如晴天霹靂,因為對於父母這些成人來講,離婚是一種解脫,可對於孩子父母的離婚是一種沉痛的打擊。12歲的小女孩就是在新聞和電視劇賞,也能瞭解到父母離婚自己帶來的各種威脅和陰影,所以說對待自己的孩子一定要委婉或者是隱瞞,儘量不要讓孩子一下子就突然的面對父母離婚的問題。這對於一個孩子也太不公平,所以我說看看可不可以跟孩子說父親出差了或者是母親出門了。再或者是讓孩子上一個技術學校,可能不面對這個家庭,孩子也就察覺不出來,總之這個事情確實是難辦,但是作為任何一個父母都要選擇一種無傷害的情況下去進行。

現實生活中有許多這樣單純善良的小女孩,面對著父母的離婚,有的孩子抑鬱了,有的孩子選擇了已死相比就是這樣,你能看出來離婚對於孩子們帶來多大的危害,所以說還是面對自己的女兒選出一種合適的理由才好。


伊春美食美客


父母離婚,12歲的女兒說,你們是大人過你們想要的生活,但是你們都還要愛我,讓我在任何時候都能感受到爸爸媽媽的愛,如果以後你們再生了小弟弟和小妹妹,你們依然還會愛我,會比以前還愛我,不要讓我覺得自己是多餘的,不要讓我覺得自己沒家了,沒有爸爸媽媽了。


悅讀人生7342


父母離婚應該是實在過不下去了,女兒12歲也有了自己的判斷力,相信她會做出自己的選擇!建議她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做出自己的決定:1、跟父親還是母親的感情深;這是她在父母離婚後跟誰的選擇上的一個最基本問題。2、父母親誰的經濟能力強,12歲畢竟還沒有能力去自立更生、自食其力,經濟能力的好壞決定她以後生活成長環境的好壞。3、父母一方誰有外遇;這決定了父母一方是否再婚和12歲小孩面臨後爸或者後媽的問題。4、誰更愛她;這和她跟父母誰的感情深不是同一個性質,父母一方誰愛她多,誰就會珍惜她多,陪伴她多,不管再有錢,不管生活環境多好,如果做不到陪伴,那一切都是虛假的,因為陪伴才是對孩子最長情的告白。以上這幾點做好了判斷,那孩子就能做出一定正確的選擇和決定。







我是黃建平


夫妻離婚前提是,不要給孩子帶來傷害,大人也要尊重孩子的選擇。夫妻感情破裂,不能再共同生活下去了,很多人會說,為了孩子忍忍吧!我認為這是錯誤的選擇,正確的是,寧可給孩子一個健康的家庭,也不要讓孩子生活在支離破碎的家庭裡成長。希望能幫到你[祈禱][祈禱]






村姑NANA


其實在有孩子的情況下,婚姻已經不再是來個人的事,而是三個人的事情。12歲,雖未成年,但已經具備一定思考的能力,她在這事上也應該有一定的發言權。更者,婚姻是雙方經營所成,婚姻的本質就是生活,其本味就是平淡、無味。所以結婚後將退去戀愛時的甜蜜、新奇,更應該去包容、理解和寬恕。最好還是不要離婚,試著換種方式去相處。


ejxhuahjbdjs


我不知道這個問題是當事者提出來的,還是隨意的提問,如果是當事者,我想告訴你“孩子,這個世界上唯一疼你愛你的就是你的父母,如果他們的共同生活已經走到了邊緣,但是也不影響她們同樣愛你,或許各奔東西的日子裡會讓你覺得很糟糕,但是,孩子,人生路沒有誰能一直幫助你,你要學會堅強,學會獨立一些。

不要因為她們的分開而影響到自己對他們的愛,也希望他們不要因為大人的矛盾而影響到往日愛你的一絲一毫,相信自己,她們是愛你的,只是她們換了一種她們認為更快樂的方式去關心和愛護你!”

而如果他們的分開作為孩子的你想要說點什麼,你可以告訴他們“爸爸媽媽,我尊重你們的決定,你們都是成年人,處理問題應該是經過深思熟慮而後的結果。我愛你們,我也希望你們即便是分開,也能如過去那麼愛我!我需要你們的愛。”

孩子,堅強起來!


陋室破屋


既然如此,就不要勉強他們,讓自己堅強起來,知道985,211嗎?缺少愛的孩子,不應該缺少智慧,讓風雨來的更猛烈些吧!世界將為你賀彩!


卓鄰66


女兒首先要說從法律層面上說,他們離婚法律沒有約束父母一定不能離婚,讓他們各自冷靜下來思考後各自把內心的話和你溝通交流。其次他們和你溝通後你心裡有答案了是父親想離還是母親想離,還是大家都想離,對症下藥去溝通。最後要是溝通不下來,就說他們要離是可以,要等你18歲以後再離,比較18歲以後你成年了,請他們不要在你未成年時候沒有一個完整的家。


玉樹臨風77098


你們離婚可以,房子歸我!


唯美一瞬


孩子現在是父母的最好砝碼,你在父母的心裡都一樣的重,再父親面前要說:媽媽的好,同樣在媽媽面前要說爸爸的好,給他們創造浪漫的機會,並告訴他們,你是孩子你該怎麼辦?加油小朋友,真誠的祝福你們全家幸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