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開庭?語音審理?停電咋辦?最高法院印發疫情期間在線訴訟規範【斑斕 · 司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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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開庭?語音審理?停電咋辦?最高法院印發疫情期間在線訴訟規範【斑斕 · 司改】


法〔2020〕49號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和規範在線訴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通過推行在線訴訟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確保在線訴訟活動規範有序,現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人民法院在線訴訟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級人民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疫情防控的重要意義和嚴峻形勢,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立足審判職能,努力服務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要將深入推進在線訴訟作為堅決打贏防控疫情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的重要舉措,積極依託中國移動微法院、訴訟服務網、12368訴訟服務熱線等在線訴訟平臺,全面開展網上立案、調解、證據交換、庭審、宣判、送達等在線訴訟活動,有效滿足疫情防控期間人民群眾司法需求,確保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平穩有序運行。

  

二、各級人民法院推進在線訴訟,既要充分考慮案件類型、難易程度、輕重緩急等因素,又要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訴訟權益,尊重當事人對案件辦理模式的選擇權,全面告知在線訴訟的權利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同意案件在線辦理的,應當在信息系統確認、留痕,確保相關訴訟活動的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線辦理,依法申請延期審理

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不得強制適用在線訴訟。案件符合訴訟法律關於中止審理有關規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訴訟

  

三、各級人民法院要積極引導各方訴訟主體依法有序開展在線訴訟活動,大力完善在線辦理流程和在線訴訟規程,制定發佈內容全面、指引清晰、簡便易行的在線訴訟操作指南,相關內容不得突破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法院,應當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範圍內,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法〔2020〕11號,以下簡稱《試點實施辦法》)推進在線訴訟工作。各高級人民法院要對轄區內法院制定的在線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在線訴訟規程、在線訴訟操作指南等進行全面審核,確保相關內容合法、準確、可操作。

  

四、各級人民法院在線辦理案件,要確保各方訴訟參與人身份真實性,通過證件證照比對、生物特徵識別、實名手機號碼關聯等方式在線完成身份認證,提供各方訴訟參與人訴訟平臺專用賬號,實現“人、案、賬號”匹配一致。

  

五、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通過在線方式提交立案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起訴材料後七日內進行審核,符合法律規定起訴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應當通過在線訴訟平臺及時要求補正,並一次性告知應當補正的內容和期限,逾期未補正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不符合起訴條件,經人民法院釋明後,原告堅持繼續起訴的,裁定或者決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在線提交立案材料確有困難的,可以選擇就近一家法院提交立案材料。相關人民法院應當按照跨域立案的工作機制和程序,及時辦理立案手續。

  

六、各級人民法院要加大疫情防控期間矛盾糾紛化解力度,依託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調解平臺,加強與司法行政部門、律師協會等相關單位的協調配合,進一步整合匯聚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律師調解等各方糾紛解決力量,有效促進矛盾糾紛在線化解。要積極完善訴調對接機制,加大對在線糾紛多元化解的司法保障力度。當事人對在線達成的調解協議提出的司法確認申請,符合法律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依法確認。

  

七、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通過電子化方式提交訴訟材料和證據材料的,經人民法院審核通過後,可以不再提交紙質原件。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採取郵寄等方式提交紙質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掃描錄入案件辦理系統。對提交的紙質原件材料,要及時立卷歸檔。人民法院應當積極引導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提交電子化材料,為其提供平臺支撐和技術便利。

  

八、各級人民法院要積極推廣和有序規範在線庭審,綜合考慮技術條件、案件情況和當事人意願等因素,確定是否採取在線庭審方式。民商事、行政案件一般均可以採取在線方式開庭,但案件存在雙方當事人不同意在線庭審、不具備在線庭審技術條件、需現場查明身份、核對原件、查驗實物等情形的,不適用在線庭審。刑事案件可以採取遠程視頻方式訊問被告人、宣告判決、審理減刑、假釋案件等。對

適用簡易程序、速裁程序的簡單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案件,以及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可以探索採取遠程視頻方式開庭。

  

在線庭審活動應當遵循訴訟法律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充分保障當事人申請回避、舉證、質證、陳述、辯論等訴訟權利。在線庭審應當以在線視頻方式進行,不得采取書面或者語音方式。

  

人民法院開展在線庭審,一般應當在法庭內進行。因疫情防控需要,法官確需在其他場所在線開庭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同意,並保證開庭場所莊重嚴肅、庭審禮儀規範。人民法院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相關規定,加強對在線庭審參與人的訴訟指導,明確在線庭審紀律,確保庭審過程安全文明、規範有序。

  

當事人明確同意在線庭審,但不按時參加或者庭審中擅自退出的,除經查明確屬網絡故障、設備損壞、電力中斷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可以認定為“拒不到庭”和“中途退庭”,分別按照訴訟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處理。

  

人民法院應當積極運用語音識別技術同步生成庭審電子筆錄,由審判人員、法官助理、書記員、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等在線確認,確保在線庭審活動效力。在線庭審過程,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庭審錄音錄像的若干規定》,全程錄音錄像並存儲歸檔。

  

九、疫情防控期間,各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技術條件和工作需要,允許法官遠程查閱電子卷宗、合議案件、撰寫提交裁判文書等,但應當嚴格遵循電子卷宗管理和保密工作相關規定。

  

十、各級人民法院要加大電子送達適用力度,提升送達質量和效率。經受送達人同意,可以通過中國移動微法院、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全國統一送達平臺、傳真、電子郵件、即時通訊賬號等電子方式送達訴訟文書和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

  

納入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的法院,應當按照《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依法有序開展電子送達工作。未納入試點的法院,對電子送達的適用條件和生效標準,可以參照適用《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但不得采用電子方式送達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確保人民法院電子送達符合訴訟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

  

十一、各級人民法院要大力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和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升級在線訴訟服務平臺,拓展在線訴訟服務功能,向當事人和社會公眾在線提供訴訟諮詢、交費退費、信息查詢、聯繫法官、申訴信訪、舉報投訴等全方位訴訟服務,保障當事人足不出戶即可獲取司法信息、辦理訴訟事項,切實減少人員出行和聚集,服務疫情防控工作。

  

十二、杭州、北京、廣州互聯網法院要充分利用先發優勢,加大在辦案平臺建設、在線訴訟流程、新興技術應用、在線訴訟規則

等方面的探索力度。要在保證互聯網案件全流程在線審理的基礎上,加速提升審判執行工作智能化水平,加強對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5G技術等方面的研究應用,探索形成智慧司法的實踐樣本,總結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先進經驗。要立足自身職能定位,積極探索互聯網時代電子訴訟規則,推動完善互聯網司法治理實體規則,切實發揮互聯網法院在理念創新、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等方面的引領示範作用,有效推動網絡空間治理法治化。

  

十三、各級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視疫情防控期間在線訴訟推進工作,切實優化理念、加深認識、轉變思路,將在線訴訟作為特殊時期人民法院開展審判執行工作的基本模式,確保隊伍不散、工作不斷、質效不降,為進一步完善互聯網司法模式做出有益探索,奠定良好實踐基礎。各級人民法院院長要作為推進在線訴訟的第一責任人,明確工作思路,理順工作機制,加大組織實施力度,積極帶頭以在線方式辦理案件,發揮引領示範作用,推動在線辦案

成為疫情防控期間的常態化機制。

  

十四、各級人民法院要大力加強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廣應用中國移動微法院,加快搭建以中國移動微法院為總入口的在線訴訟平臺,推動現有訴訟服務平臺對接中國移動微法院,整合完善各類信息系統,防止多頭開發和重複建設。要著力打通內外網,實現司法數據安全有效交互。要基於現有的平臺系統,增加相應工作模塊,拓展優化在線訴訟各項功能,對接實踐需求,優化使用界面,提升用戶體驗,確保在線訴訟服務系統集成、高效便捷。

  

十五、各高級人民法院要積極做好轄區法院推進在線訴訟的統籌指導工作,制定出臺相關訴訟規程和文書樣式,加大對下指導力度,確保在線訴訟活動規範統一,合法有序。要堅持邊推進、邊總結、邊研究,不斷總結提煉轄區法院推進在線訴訟的有益舉措和經驗,認真蒐集存在的問題困難,提出具體解決方案或建議,及時形成工作報告報送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4日


在家開庭?語音審理?停電咋辦?最高法院印發疫情期間在線訴訟規範【斑斕 · 司改】


有力有序推進在線訴訟

助力疫情防控 守護司法公正


人民法院報特約評論員 革 言


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國上下打響了一場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在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中,人民法院不能缺位,群眾的司法需求不能漠視,公平正義更不能缺席。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既是對人民法院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的一次重要檢驗,也是對各級人民法院廣大幹警特別是領導幹部能力水平的一次嚴峻考驗。


特殊時期,人群限制流動聚集,許多群眾居家隔離,注重現場親歷的傳統線下訴訟模式已不適應當前疫情防控需要,在線訴訟成為統籌兼顧疫情防控與審判執行工作的最有效途徑。


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新冠肺炎防控期間加強和規範在線訴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全國法院疫情防控期間的在線訴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這對於推廣和規範在線訴訟工作、依法防控疫情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這是對全國法院推進在線訴訟,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全面動員。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能力,為防控疫情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疫情洶湧,對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造成巨大沖擊,隨之而來的矛盾糾紛日益顯現,人民群眾在房屋租賃、網絡購物、網絡服務、勞務勞動、網絡侵權、破產清算等領域的解紛需求十分強烈,人民法院在依法嚴懲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方面責任十分重大。


在當前疫情防控最吃勁的關鍵時期,法院審判執行工作不僅不能停滯,更需要轉變思路、優化機制、改變方式,積極通過在線訴訟模式,將法院審判的功能作用發揮在防疫工作的第一線。《通知》的出臺,就是對全國法院發出的動員令和集結號,標誌著疫情防控期間人民法院司法模式的深刻轉變,意味著在線訴訟將成為特殊時期法院工作的常態化機制。


疫情發生以來,各地法院迅速行動,大力推行在線訴訟模式,紛紛推出“在線調解”“遠程開庭”“雲端執行”等工作舉措。全國法院普遍開通訴訟服務網,提供網上立案、在線調解等多項訴訟服務;已經建成的38068個科技法庭,都能夠支持遠程視頻庭審;全國3516個法院已經全部對接中國移動微法院,有效支持在線訴訟各項活動。人民法院近年來推進智慧法院和互聯網司法建設的成果,在這一特殊時期得到全面應用和充分展現。


在線訴訟作為司法審判方式的重大變革,需要統籌規劃、周密部署和系統安排。《通知》的出臺,傳遞了兩個明顯信號:

一方面,全國法院要步調一致、行動統一,不能零敲碎打、各行其是。對於具備在線辦理條件的案件,原則上應當能在線盡在線,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出行和聚集,有效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根據技術條件、案件情況和當事人需求推進在線訴訟,不能一哄而上,脫離實際盲目推進,更不能為了在線而在線,防止在線訴訟“裝樣子”“充門面”“蹭熱點”,成為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表面文章”。


第二,這是有序規範在線訴訟活動,切實保障審判質量效率的有力舉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線訴訟作為一種新型訴訟模式,必須遵循司法規律,嚴守正當程序原則,確保訴訟的嚴肅性和規範性。


實事求是講,人民法院互聯網司法建設尚處於探索完善過程中,在制度層面還存在部分規則不明確、標準不清晰、程序不統一等問題。


在實踐層面,有的法院在線審理程序還不夠嚴謹規範;有的未充分履行釋明告知義務,導致當事人對在線訴訟法律後果認知不足,影響其合法訴訟權利;有的簡單追求在線審理效率,隨意簡化訴訟流程環節,影響案件裁判質效,等等。此次疫情防控,是對人民法院在線訴訟水平和質量的一次重大考驗,也是推動全面完善在線訴訟規則的重要窗口期。


《通知》對在線訴訟規則作出較為全面的規定,其中有三個方面值得特別注意:


一是明確在線訴訟以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為價值導向,本質上是為當事人提供司法便利,適用條件以當事人同意為前提。當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線審理的,法院不得強制適用。


二是強調了在線訴訟必須在法律框架下運行,因為訴訟活動是非常嚴肅的公權力行使,必須具有權威性、規範性和公開性。例如,在線訴訟活動必須在信息系統中留痕,由當事人在線確認,確保訴訟行為法律效力;對網上立案或跨域立案申請,人民法院需按訴訟法規定在7日內處理;採取在線庭審方式,必須通過視頻方式進行,確保庭審的親歷性,不能違反程序僅靠語音、文字和圖片等方式開展庭審;適用電子送達方式,必須按照訴訟法規定徵得受送達人同意,且不得突破法律規定的文書範圍,等等。只有堅持於法有據的基本原則,在線訴訟才具有正當性、公信力和生命力。


三是填補了在線訴訟的部分規則空白。《通知》有效明確了在線身份認證方式、以電子化方式提交材料的效力、在線庭審相關庭審紀律,電子送達生效標準等規則,對各地法院作出清晰指引,確保在線訴訟規範統一。


第三,這是深化互聯網司法建設,推動審判模式轉型升級的關鍵一招。

近年來,人民法院互聯網司法建設總體上處於立柱架樑、夯基壘臺階段。無論是成立杭州、北京、廣州三家互聯網法院,推行全流程在線審理模式;還是在部分法院開展中國移動微法院試點工作,完善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司法機制,都還處於積累經驗、完善平臺、建章立制的重要階段。


但總體上看,傳統線下訴訟方式仍是主流。部分法院儘管建設了相應信息化平臺,嘗試過少量案件在線審理,但由於在線理念不深入、實踐做法不成熟、配套機制不完善、技術設備不到位等原因,在線訴訟未成為工作常態。而此次疫情來襲,客觀上推進了人民法院加快互聯網司法建設步伐,全面激活前期信息化建設的成果,及時發現現有智慧法院建設中存在的短板和缺漏,引導法官積極轉變司法理念和工作方式,有效促進了在線訴訟所佔比重和應用深度。


《通知》的出臺,既是立足當下、指導人民法院通過在線訴訟方式應對疫情的緊急舉措,又是著眼長遠、推動司法模式轉型升級,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的系統謀劃。


此次疫情過後,互聯網在社會治理中的功能作用將進一步凸顯,網絡應用的廣度與深度將極大拓展,人民群眾在線訴訟需求將得到全面培育和有效激發,深化互聯網司法建設將成為各級人民法院的內在需求和重要命題。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形勢下,《通知》提出在全國法院加大在線訴訟推進力度,探索建立一整套在線訴訟規則體系,全面優化升級信息系統,拓展在線訴訟服務功能。這不僅將為有效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更將有力促進人民法院互聯網司法建設邁入新階段,實現互聯網時代司法模式的深刻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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