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擊疫情】緊急通告!入介人員!小區管理!卡口管控!附各社區聯繫方式!

介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於進一步加強入介人員和居民小區、城區卡口管控的緊急通告

為進一步強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現就進一步加強入介人員和居民小區、城區卡口管控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20年2月22日零時起,所有介休居民離開、返回介休必須出示由社區(村)開具的證明。證明需本人持身份證複印件到戶籍所在地村委會(社區居委會),由村委會(社區居委會)在其身份證複印件上註明外出事由、目的地、往返時間,並加蓋公章。現正在介休以外人員返介前,需提前2天向介休所在單位及居住的村(社區)申報,村(社區)提前1天統一向公安局交警大隊抄送返介人員名單備查,未申報人員不得返回介休。所有人員返回介休後,應及時、如實向村(社區)報告,並自覺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14天。拒絕接受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等措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2020年2月22日零時起,全市各居民小區,全部實行封閉管理。小區居民進出小區,須出示在本小區居住的證明,出示證明後不再進行出入登記。居住證明由本人持身份證複印件到物業或物業指定區域,由物業在其身份證複印件上加蓋印章。無物業小區由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統一管理,居住證明由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在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上加蓋印章。無法出示居住證明的人員、車輛,小區物業、社區(村)不得允許進出,疫情防控、環衛作業、應急搶險等人員、車輛除外。


三、2020年2月22日零時起,全市居民通過城區各防疫卡口,均須出示由小區或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居住證明與進出小區的證明通用。不在小區居住和城區以外居民進出城區,應向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辦理居住證明,居住證明由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在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上加蓋印章。


特此通告。


介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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