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隻鴨子給你,減去我欠你的錢,你還得再給我35元。”

“這隻鴨子給你,減去我欠你的錢,你還得再給我35元。”

01

有人跟自己借錢,是一件很頭疼的事。特別是那種我們明知他的品德不好的人,就更讓人煩惱。把錢借出去,能不能要回來就難說了。

借得多,我們還能找藉口推辭,可他如果只開口借幾十一百的,我們再說拿不出來,面子上都過不去。只好拿給他,要做好收不回來的準備,就當錢丟了,往好了想,就當做了好事,接濟他了。

千萬別信他的賭咒發誓,說過幾天就把錢還給你這樣虛無縹緲的話。你當真了,只會給自己添堵。

“這隻鴨子給你,減去我欠你的錢,你還得再給我35元。”

02

徐佳佳的鄰居阿根是個不折不扣的“爛仔”,40多歲人了,啥事也不幹,成天跟一幫狐朋狗友吃喝玩樂。他一天三頓酒,整天都一副醉醺醺的樣子。喝醉了就耍酒瘋,要麼在家裡砸東西,要麼就高歌不止,能折騰到半夜。

阿根家就緊挨著徐佳佳的房子,他站在後院唱歌時,她都能很清楚地聽見。這嚴重影響了她的睡眠。她要去找他理論,老公不讓:“你跟一個酒鬼講什麼道理?忍忍吧!”

她知道老公的話有理,阿根在醉酒的時候,有暴力傾向,如果自己貿然開口,恐怕會捱打。她就只好忍了。

因為討厭阿根,徐佳佳嫁過來後,幾乎沒跟他說過話。不過,她倒是經常從其他鄰居那裡聽到阿根的事。

他經常跟人借錢,也借不多,就100元。大家都是鄰居,不借也不好,都會給他。不過呢,從不見他還錢。他沒錢還,就不好意思再借第二次。就算像再借,人家也不會再給他了。

“所以這是一錘子買賣,就當花100元請他喝酒了。”鄰居吳大媽說。

徐佳佳很慶幸自己從不和他打交道,所以他才沒找自己借錢。可是她太天真了,要知道一個嗜酒成性的人沒酒喝,那無異於要了他的命。

“這隻鴨子給你,減去我欠你的錢,你還得再給我35元。”

那天早上,徐佳佳走出家門,正準備去買菜,阿根突然從背後叫住了她。他搓著手,笑嘻嘻地說:“好鄰居,買菜去啊?我沒錢買飯吃了,你先借我100塊錢,我叫我爸明天還給你。”

徐佳佳心裡“咯噔”一下,苦笑道:“好。”然後就打開錢包給了他100元,他千恩萬謝地收下,一再保證他會讓他爸還錢。

她看著他一路小跑往小賣部的方向去了,就知道他去買酒了。她在心裡嘆息一聲,他爸真夠可憐的,養了這麼個兒子。

阿根的爸爸在高山上養鴨,是那種純放養,不吃飼料,光吃玉米和稻穀的高品質鴨子。雖然價格貴點,但是銷路不錯。不過呢,有阿根這種不成器的兒子,他的日子不好過。

阿根三天兩頭就去山上抓鴨子,招呼他的酒肉朋友。所以,他養的鴨子有一半是被阿根吃掉的。

而且,他的名字還經常被阿根搬出來,用他的名義去借錢。無奈之下,他放出話來,阿根借的錢他一分都不會還。阿根沒法子了,知道大錢借不到了,那就借小錢。藉著藉著,整個村的人差不多都借遍了,只好去找了徐佳佳。

“這隻鴨子給你,減去我欠你的錢,你還得再給我35元。”

徐佳佳根本沒把這事放在心上,可是阿根隔幾天就會問她:“我爸把錢還你了嗎?”她說沒有。他就會接著說:“糟老頭,記性這麼差,你不要著急,我再跟他說。你放心,錢一定會還你的。”

徐佳佳哭笑不得,他不提這事,她就真的忘了,可他偏偏老是來問她。她明白他的意思,如果他爸還錢了,他就可以再借,不然他那麼積極幹嘛?

有一次,阿根從徐佳佳面前經過,她就瞄了他一眼。可能他剛剛喝過酒,情緒不穩定,就有些不客氣地說:“看什麼看,不就100塊錢嗎?我一定會還你的!我警告你,以後不要再用那種眼神看我!”

徐佳佳有些害怕了,她確信自己並沒有用特殊的目光看他,是他多想了。後來,她儘量不跟他有眼神接觸,以免又引起他的猜忌和不滿。

幾個月後的一天,徐佳佳領著孩子在門口玩,阿根突然提了一隻鴨子過來,咧著嘴說:“來,這隻鴨子四斤半,每斤30塊,剛好135塊,減去我欠你的100塊錢,你再給我35塊,我們就兩清了。”

徐佳佳目瞪口呆,她一家人都不愛吃鴨肉,平常她都不買的。可眼下這情況,她要是不把這鴨 子買下,不知道他會幹出啥事來。

剛好吳大媽經過,她向徐佳佳使了個眼色,示意她接下鴨子。徐佳佳只好照做,收下鴨子,給了他35元。

“這隻鴨子給你,減去我欠你的錢,你還得再給我35元。”

等他走後,吳大媽羨慕地說:“他對你不錯,起碼把錢還給你了。他爸養的鴨挺好的,可以放心吃。你呀,就當用35塊錢買了一隻鴨子,值!”

事到如今,也只能這麼安慰自己了。徐佳佳現在擔心的是,不知道阿根幾時再來借錢,借了錢,還會再用鴨子抵債嗎?

阿根的人品實在太差,借錢不還已經是道德敗壞了,還不經債主同意就強迫她買下不喜歡的東西,行為更是惡劣。

其實,徐佳佳完全可以拒絕他的,反正她早已不準備把錢要回來了。拒絕了,也就斷了他再借的念頭,可以省去許多麻煩。

“這隻鴨子給你,減去我欠你的錢,你還得再給我35元。”

03

在我們的身邊,也不乏阿根這樣的人。朋友或同事之間,是不是也有讓你幫忙買了東西卻又不給錢的事呢?

一份外賣、一杯奶茶,不過十幾二十元,就算TA忘了,你也不好意思要。他們正是利用你不敢討要小錢的心理,吃定了你。你若要了,倒像是做錯事的人,成為他們眼中的小氣鬼。

一次兩次還有可能真的是TA忘了,可是次數多了,你就要警惕了,自己是不是被當成冤大頭。別出了錢,還被人看成是傻子。

對於這種只想佔別人便宜的人,真的無須客氣。誰的錢都是辛辛苦苦賺來的,憑什麼就總讓你請客呢?TA好意思白吃你的,你怎麼就不好意思跟他要呢?

這種人,即使撕破臉皮,不再來往,一點都不可惜。相反,你要為自己甩掉TA而感到慶幸。

我們要帶眼識人,對於不該借的錢,不該花的錢,能拒絕就拒絕。實在拒絕不了,在拿錢出去的時候,也要表明自己的態度,明確告知對方:有借有還,再借不難。這樣,TA沒有還錢的話,也不會再來煩你了。

今日話題:你身邊是不是也有喜歡“借”小錢的人呢?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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