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徒给美国企业带来了什么?

今天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名叫《清教徒的礼物》。作者是两兄弟,肯尼斯·霍博与威廉·霍博。

乍一看书名,你会以为这是本历史书,但它其实是一部管理学著作。不过作者一上来,就给我们介绍了不少美国早期的历史。因为只有了解了这段历史,你才能把握美国企业文化的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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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制度是历史演化的产物

在正式介绍本书之前,请允许我扯点儿题外话。很多在企业从事管理工作的朋友问我,读历史有啥用呢?说句实话,历史没有直接的用场。它既不能给你升职加薪,也不能帮你赚更多的钱。不过,读历史有个好处,就是通“古今之变”,我们今天碰到的很多管理问题,过去早就有人讨论过了。

举个例子,很多学者都在讨论这样一个问题:一家公司到底是集权好还是分权好?其实,这个话题非常古老。早在唐代,柳宗元在他的《封建论》里就评价过君主制和封建制的优劣。当然,柳宗元是主张君主制的,原因很简单,君主制有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而封建制会导致诸侯作乱。但柳宗元也承认,封建制是历史的产物,因为中国是从部族社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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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必认同柳宗元的主张,你只需记住一点:任何制度,无论集权也好,分权也罢,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历史上,从企业到国家,往往都是从分权开始,再慢慢地过渡到集权。

比如,中国古代的周朝,就实行封建制。一方面,周武王是和亲戚们共同打天下的,彼此没有上下等级之分。周武王夺了江山,自然而然会把革命果实与他们分享。另一方面,周朝统治者即便想搞大一统,也缺乏治理天下的技术条件。直到秦朝以后,秦始皇搞了郡县制,大一统局面才告完成,但那也得有财政和军事上的保障。从周到秦,中间经过了八百多年的时间。

企业也一样,创业之初,老板伙计都是兄弟,大家不分彼此,同甘共苦。组织内部也没有明确的分工,脏活累活大家一起干。可是当企业做大,公司里的陌生人多了,就得不得引进分工、层级与绩效考核,传统的熟人关系对分工起不了约束作用,所以只能靠制度,靠集权,靠官僚体系,所谓的“大企业病”,就是这么得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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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了解历史,我们就无法了解任何制度的由来。也很难对产生的问题对症下药。再举个例子,清末的时候,很多人主张清廷应效仿欧洲国家,搞君主立宪制。康有为、杨度这帮人就鼓吹这一套。

君主立宪听起来很符合国情,因为中国自古就有皇帝,现在让皇帝从前台退到后台,保留名号,大家天天供着,有啥不好?殊不知,所谓君主立宪,本身就是在君权不够强大的基础上演化而来的,它是国王与贵族相互博弈的产物。不是一方有了政治觉悟,主动选择的结果。康杨等人不了解历史,盲目崇拜虚君政治,只会误国误民,到头来让自己身败名裂。

2/7 伟大的清教传统

好了,题外话到此为止。下面我们来看看《清教徒的礼物》到底说了什么。如果用一句话概括,我认为作者的观点就是:清教主义塑造了美国企业的基因,并成就了其长达半个多世纪的辉煌。

既然作者在书中提到了历史,我们就有必要对美国早期的历史有个简单的了解。

我们都知道,美国是1783年建国的。但在此之前,美国还有一百多年作为英国殖民地的历史。而美国的诞生,还得从这一百年说起。

当初英国在北美建立殖民地时,有一艘船叫做“五月花号”,这艘船满载着清教徒,当船只靠岸时,他们没有立即上岸,而是在船上签署了一份《五月花号公约》,公约的内容就是:到达新大陆之后,人人一律平等,以往的等级秩序,贵贱尊卑,在新世界不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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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花号公约》是一份政治公约,它奠定了美国日后自由、民主、平等的政治理念,所以,有人将其比作“美国的出生证”。

然而,清教徒对美国文化的影响可不止于此。10年以后,一个叫温思罗普的人前往北美,向广大信众布道,号召大家建立一座“山巅之城”。“山巅之城”的典故来自《圣经新约》,其原文是:“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换句话说,“山巅之城”带有乌托邦色彩,是上帝荣耀在人间的体现。

如果说《五月花号公约》打造了美国的政治基因,那么温思罗普的布道则构建了美国的精神基础。早期的北美移民,大多是怀着宗教信念建设自己的家园的。在他们心目中,北美殖民地就是他们的“山巅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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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会问,为何北美移民如此狂热地信奉新教呢?这和清教的教义有一定关系。清教是新教的分支,但和新教相比更加激进,也更为世俗化。清教徒认为,信仰上帝与追求财富并不冲突,通过勤奋工作所获得的财富,是上帝对人类的奖赏。所以,北美移民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奋斗意识,他们瞧不起懒汉,也鄙视贵族,前者是国家的累赘,后者是社会的寄生虫。

3/7 艰苦创业,自力更生

除了宗教信仰,北美大陆的地理条件,也增强了清教徒的使命感与奋斗精神。北美地广人稀,但是自然资源丰富,只要你肯吃苦耐劳,就能养活一大家子。不过,正因为人少,凡事都需要亲力亲为。你是个农民,不仅得会种庄稼,还要学会盖房子,修马车,平常还得抽空给隔壁老王家布道。所以,北美移民对教育格外重视,每家每户都必须会读书写字。据一项研究显示,北美当地居民的识字率,要比同时期的英国还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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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美国的几位开国元勋,就能很好地体现这一特质。从本杰明·富兰克林、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到托马斯·杰弗逊,他们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不少人身兼数职,而且多才多艺。富兰克林既是伟大的作家,也是了不起的发明家。汉密尔顿既是金融天才,也是《联邦党人文集》的撰稿者之一,还能够带兵打仗。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就认为,富兰克林是新教伦理的代言人,他集思想家与行动家于于一身,一辈子为自己从事的职业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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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上的本杰明·富兰克林

其实,美国早期清教徒的奋斗史,总结起来就八个字:艰苦创业,自力更生。而《清教徒的礼物》的作者则做了进一步的概括。首先,清教徒具有坚定的信仰,相信他们的努力是为了建造“山巅之城”。其次,清教徒喜欢亲力亲为,比起当个管理者,他们更喜欢做技师和工匠。第三,清教徒把集体置于个人之上,平等观念根深蒂固。第四,清教徒拥有良好的组织能力,这也是他们在人数稀少的情况下,能够把北美建设成富饶的殖民地,并最终独立建国的重要原因。

4/7 美国企业的“黄金时代”

那么,清教徒的这些品质,对美国的企业管理产生了哪些影响呢?在作者看来,首先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管理方式,这本质上还是源于美国的历史。直到建国后很长时间,美国各州都实行高度的自治,它们有自己的法律,自己的财政税收,甚至还有自己的军队(主要是民兵武装)。所以,美国人对中央集权有着天然的恐惧和厌恶,他们凡事习惯于自己做出决定,不希望权力过度干涉。

反应在企业中,早期的美国公司,总是倾向于分散决策,连一线工人对生产也拥有发言权。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在他的《公司的概念》一书中就举了通用汽车的例子。在通用公司,上到总裁,下到基层领班,每个管理者都可以参与决策。尽管总裁级别的管理人员权力很大,但他们几乎从不以发号施令的方式,要求下属听从他们的指挥。上下之间,对彼此的建议非常尊重,整个企业也充满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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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德鲁克

早期美国公司的另一个特点是:领导人往往是技术人才,熟悉生产的各个环节。比如杜邦公司的创始人杜邦,他曾在巴黎做过拉瓦锡的学生,杜邦本人精通化学,其公司至今仍是全球首屈一指的化学企业。再比如福特公司的创始人亨利·福特,他是技工出身,自己就能造车。福特改进了生产线,让美国的工业实力有了质的飞跃。福特不仅是技术天才,还是一名优秀的企业家,正是他最早给工人开出了五美元的日薪,引发了全行业对工人薪资待遇的大讨论。

第三个特点是,早期的企业家普遍拥有宗教情怀。比如经营杜邦公司的杜邦家族,杜邦的曾孙皮埃尔·杜邦虽然不是清教徒,却是圣公会教徒。不过,皮埃尔却和清教徒一样,相信努力工作是上帝赋予人的使命。另外,杜邦勤俭节约,作为富甲一方的企业家,他的家里没有奢侈品,地板上的油布直到破的不成样子才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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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埃尔·杜邦登上《时代》杂志封面

你看,这就和殖民地时期的清教徒很像,他们有高度的理想主义,但是脚踏实地,勤俭持家,反对挥霍浪费。最后,杜邦还是个典型的技术官僚,他不仅和企业的技术人员密切接触,自己还经常亲临实验室一线,秉承了清教徒凡事亲力亲为的优秀传统。

按照作者的观点,从1922年到1977年这55年间,是美国管理的黄金时代。因为在这一阶段,美国的企业家们还保留着祖先谨慎、务实、热忱的作风。这一代的企业家,大多成长于二战以前,那时物质环境尚不充裕,接受的教育也比较传统。有点像咱们中国八九十年代的个体户,白手起家,吃苦耐劳,除了相信个人奋斗,不崇拜任何理论学说以及教授们的花言巧语。比如前面提到的皮埃尔·杜邦,他就很看不起哈佛商学院,只把它当成是一个“乡村俱乐部”,根本不是企业家该去的地方。

那情况从啥时候开始变坏的呢?作者把“罪魁祸首”,归咎于管理学的兴起。

5/7 讨伐管理学

很多人都知道,泰勒是管理学的祖师爷。然而,作者对泰勒主义却是持批评态度。因为泰勒只体现了清教传统四个特点中的一个半。

泰勒对技术非常热衷,这是他的优点。另外,泰勒也曾利用宗教为自己的科学管理辩护,宣称他是为了社会进步。不过,泰勒主义最大的问题在于,他把每个工人都约束在自己的分工里,在泰勒眼中,工人就是机器人,他们“不用也不应该思考”,唯一的工作目标,就是提高效率。所以,泰勒的学说只把工人当做工具,他们注定不会有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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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泰勒主义还把等级制引进了公司,包括成本核算、薪酬等级和工作分析,这些尽管有助于企业规模的扩大,但从长远来看,却对公司的管理文化产生了不利影响,因为它腐蚀了美国崇尚“通才型”管理者的传统。

连同泰勒主义,作者对现代管理学,乃至因此而生的商学院,也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尤其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职业经理人”进驻企业高层,他们很多人没有技术背景,但是聪明伶俐,拥有名牌大学的MBA学位。正是这些“职业经理人”,将美国企业带向了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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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商学院

作者认为,商学院给美国企业带来了两个不好的影响。首先,企业家取消了自治式的管理,基于“效率优先”,他们更倾向于独裁专制。当然,要实行集权式管理,企业家还得掌握一件“终极武器”,这件武器就是数据。

不知从何时起,会计师和经济学家成为了企业的新宠,他们精于计算各种账面数字,凡事靠数据说话。数据让企业家大权独揽,因为他建立了衡量企业绩效的统一尺度,却也使之忽略了大量的技术细节。“通才型”的管理者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无数通晓财务和销售技巧的“专家”,他们摧毁了美国企业管理的“黄金时代”。

6/7 MBA的时代

著名管理学家明茨伯格,曾对MBA教育给出过尖锐的批评。首先,明茨伯格认为,当今的MBA教育沉溺于各种时髦的理论,而这些理论都是从经济学、社会学甚至物理学里剽窃过来的,没有任何原创性。管理从本质上是一门实践技巧,真正理论的部分只需要几页纸就讲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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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茨伯格

另外,MBA学员没有足够的工作经验,他们在公司仅仅呆了几年,甚至本科刚毕业就前来报考,学了一肚子理论知识,然后就去咨询公司给别人充当“战略顾问”了,对这种只会“纸上谈兵”的顾问,又有谁敢用呢?所以,MBA教育无法培养出真正的管理者,它对于美国经济的贡献,几乎为零。

MBA或者会计出身的管理者,通常对营销与并购情有独钟。《清教徒的礼物》的作者就举了两个例子,施乐公司曾经是创新的代名词,苹果创始人乔布斯曾经从施乐公司的产品中汲取灵感。然而,自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施乐公司聘请了哈佛商学院毕业的麦克洛,企业就开始走下坡路。麦克洛上台后,开始从事一系列并购与投机活动,结果让施乐公司白白折腾,永久性地失去了技术领头羊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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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让人唏嘘的例子,是AT&T公司。在此之前,AT&T曾以贝尔实验室和工程师文化傲视群雄。可是从1973年起,施乐成立了一个营销部门,企业投入技术研发的资源渐渐少了起来。更糟糕的是,从九十年代起,出于利润的考虑,AT&T决定分家,基本思路是,把本来一家公司里的不同部门,拆成几家公司,这样每个部门都能像公司那样赚钱。这个想法听起来很美妙,殊不知,技术研发需要总部的巨额投入,以产生协同与规模效应。一旦分家,就意味着各部门各自为阵,技术优势难以发挥出来。AT&T公司也就此分崩离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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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七十年代起,随着全球化的来临,美国企业的黄金时代结束了。亚洲制造业迅速崛起,而美国的大公司却开始迷信上市,迷信收购,迷信会计师、金融师、以及战略顾问们的各种歪理学说。企业的资本化,让美国的企业家丢弃了祖先的传统,他们变得精于算计,冷酷无情,自私自利的“理性经济人”被堂而皇之的推崇。

最后,作者还顺便把对美国企业的批判,带到了其他领域,诸如教育、医疗、乃至美国的政治。当然,作者还是对以中日为代表的新兴工业国给予了期许,在他看来,亚洲企业似乎继承了美国请教徒们遗留的传统,而东方的儒家文明,也将给衰落的制造业带来曙光。

7/7 总结

好了,关于《清教徒的礼物》,就介绍到这里。下面来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谈一谈职业经理人。其实在任何国家,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都是企业迈向成熟的标志。职业经理人催生了专门的商业培训,全世界最早的商学院成立于1908年,迄今不过一百多年时间,我们不能指望一门学科,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给行业带来多大的变化。

其次,正如开头提到的,我们得学会历史地看问题。作者提到美国企业管理的黄金年代结束于70年代,不仅是因为所谓“清教传统”的丧失,还有个重要的原因:技术进步开始放缓。今天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科技产品,像汽车、冰箱、电视、计算机等等,它们的核心技术大多在二十世纪上半叶就已形成,美国企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吃了这波技术红利。可到了70年代后呢?全球化到来了,美国工厂转移到海外,技术红利转移到亚洲国家,亚洲人依靠廉价劳动力与规模优势,把外来技术的优势加以放大,从而赶超了美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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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美国企业的公司治理和欧洲以及东方国家也不一样。美国公司的所有权高度分散,这恰恰和他们早期崇尚高度自治的历史有关。而欧洲或亚洲的企业,股东不是掌握在大家族,就是掌握在大财阀手中。所以,欧亚企业相比美国公司更依赖熟人文化与家族血统,对于经理人的挑选也比较谨慎,这样有利于规避道德风险。但代价却是,欧亚企业很难像美国公司那样实现全球扩张。

当然,这些看法不代表否认作者所提出的观点。在我看来,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发是:任何组织要想成功,都离不开历史的土壤,尤其是能否创造性地继承祖先留下的无形资产。这对于今天还在质疑“中国式管理”有效性的人,未尝没有警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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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对今天的话题感兴趣,并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的话,推荐你再读三本书。第一本是美国人彼得·伯格写的《宗教美国,世俗欧洲》,可以对美国的宗教传统有更多了解。第二本是管理学家明茨伯格写的《管理者而非MBA》,对商学院的MBA教育提出了深刻反思。第三本书有点枯燥,丹尼尔·雷恩写的《管理思想史》,读完这本书,你将对管理学的发展,以及起背后的政治、经济和历史渊源建立全景式的图谱,值得花时间好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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