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法院“零接触”网上执行到位百万余元,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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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

在疫情防控时期,法院案件也需特殊办理,网上办理案件既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能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自疫情发生以来,信阳两级法院执行局将“线下”执行转为“线上”办理,电话、网络联系当事人,微信、支付宝转账还款,实现无缝对接。

近日,罗山县法院执行干警杨伯强通过“零接触”方式,顺利执结多起执行案件。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案件,被执行人李某拖欠申请人陈某的装修款,后经诉讼程序,罗山县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在判决生效后的10日内偿还欠款1.5万元,但李某仍未按期履行。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法院向其下发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李某拒不执行也不报告财产。年前通过执行查控,未查询李某账户有可控执行的财产。

近日,经查询,发现李某的支付宝账户内有两千多元,执行干警立即对其支付宝账户进行冻结,并第一时间与他取得联系,告知他的支付宝账户已被法院冻结,其它的一切可用账户法院也在时时监控,消费能力、出行交通都已被限制。另一方面也向李某释法明理,面对疫情,全国上下都在合力抗击,这段时间申请人赋闲在家,基本没有了收入来源,希望能多为他人考虑,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早日实现案结事了。在执行干警的努力劝说下,李某最终通过手机银行将执行款及执行费转入法院专项执行账户,案件得以执结。

年前,胡某因婚姻财产纠纷将王某诉至罗山县法院,要求王某返还彩礼1.5万元,在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王某仍未按期返还。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王某取得联系,王某以双方财产存在众多纠纷为由拒绝返还。近日,当执行干警网络查询到王某的银行卡有七千多元后,果断对这笔财产进行了冻结,并电话联系告知王某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王某最终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将剩余的执行款存入手机微信余额,由执行干警自行划扣,案件得以执结。

潢川法院

“法官,我愿意主动履行,请尽快把我的银行账户解冻吧,着急啊!” 这位被执行人因账户被法院冻结,主动联系潢川县法院执行法官万筱,表示尽快履行百万案款。

2019年10月9日,该院对原告吴某某诉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于2020年1月15日前分三次还清借款126.9万元及利息。然而过了约定期限,被告一笔钱也未偿还原告,原告遂于2020年1月15日向该院申请执行。

万筱执行团队受理该案后,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冻结了被执行名下银行账户,可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你以为这样就可以了吗?当然不行,虽然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受到了影响,可越是关键时刻,我们越是不能松劲儿,更要加大网络查控力度。终于在2月12日,我们查控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余额显示为98万余元,还等什么,执行法官助理许振威立即将该笔款项扣划,一气呵成。被执行人在得到银行账户变动信息后,立即打电话主动要求履行欠款,便是开始我们看到的对话。

万筱执行团队与双方沟通、准备后,决定通过微信视频对案件进行调解。

2月17日上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账户冻结的款项转于申请人后,剩下的20余万元欠款被执行人将在疫情防控结束后立即偿还。

执行和解协议通过微信让当事人进行确认。

另一边的执行法官刘斌,考虑到今天是年前一起执行和解案件的最后偿还期限,他立刻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在收到被执行人将款项转入法院执行专项账户的消息后,立即将这个好消息告知申请人。至此,一起涉5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也圆满执结。

固始法院

疫情防控期间,固始县法院执行干警将电话、网络社交平台作为“常规武器”,电话联系当事人,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定义务,与申请执行人及时沟通,让其明了案件执行进程。网络社交平台更是可以让当事人与执行干警同时“在线”,“面对面”进行执行工作。

有努力,就有收获,该院从2020年农历新年到2月17日,通过网络查控平台成功冻结480余账户,冻结金额为340余万元,“网络在线”达成和解18起案件,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等转账到案金额为12.6万元,执行完毕3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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