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公佈6起拒不執行疫情防控的命令案件和擾亂公共秩序案件

近期,西安警方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辦理了6起拒不執行疫情防控的命令案件和擾亂公共秩序案件,案件如下:

案件一、2020年1月28日,劉某某駕駛汽車要進入臨潼某小區,但因其未提前登記,保安未予進入。劉某某便將車停在進口處離開,致後續車輛與行人無法進入,造成小區入口及周圍道路擁堵五十多分鐘,嚴重擾亂公共秩序。公安臨潼分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以劉某某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件二、近期,我市某物業公司接到政府部門開展防疫工作相關通知後,以各種理由拒不履行職責,相關部門多次督促,但其管理的5個小區一直拒不開展出入登記、測溫、公共消毒等防疫工作。2月3日,公安長安分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以該物業法人張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案件三、2月9日,何某從乘坐火車到達西安南站,故意填報虛假居住信息進入我市,且未到社區進行審核登記。2月15日,公安滻灞分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何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案件四、2月14日,黃某由西安咸陽國際機場進入西安,到達員工宿舍後並未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到居住社區登記備案。滻灞警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黃某處以行政警告。

案件五、2月15日,公安未央分局在檢查中發現某賓館在疫情防控期間違規營業。民警當場警告並責令停止營業,要求已入住人員前往疫情防控期間指定旅館住宿。當晚,民警再次檢查時發現該賓館仍在營業,民警當場勸離所有入住人員前往指定旅館住宿。公安未央分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賓館負責人張某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件六、2月18日,何某因不願配合登記,與社區工作人員發生衝突,並咬傷工作人員。公安碑林分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何某處以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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