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僵持6小時最終被晒死,家屬將相關四家公司告上法庭,你怎麼看?

法治中國報道


老人摔倒後,現在誰敢扶?事發現場無人,萬一扶了,老人或家屬誣陷扶人者怎麼辦?你們家屬難道不會誣陷好心人嗎?從現在的情況看,你們家屬都將不相關的單位告上了法庭,那如果有好心人扶起你們家老人,你們一定也會將好心人告上法庭。南京的彭宇案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好人得不到好報,現在巳成為社會的一大公害。自己摔倒要告別人家的臺階;救人者救人,被救者家屬將救人者告上法庭;老人摔倒無人扶,學生扶老人被家屬誣陷告上法庭;甚至有的好心人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而自殺,這種現象在社會上太多了,舉不勝舉。太平點吧,你家老人摔到致死,幸好沒人扶,否則,社會上又多出一個以恩報冤的事例。不要怪別人,要怪就怪你們自己,不該讓老人出門,不該讓老人摔死無處伸冤。現在誰活著都不容易,不知哪一天,因做好事而被他人或他的家屬誣陷。好自為之吧,千萬不要再去訛別人的錢了。


郭龍根


看到這條消息,首先是傷心難過,一條活生生的人命就這樣沒了,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有很多,我就試著發表下個人看法,首先,這個年齡的老人還出去拾荒,必然是生活拮据所致,從有人上躥下跳打官司能看出來,他並不是沒有子女,那麼就是子女對老人的關懷缺失,最起碼也是經濟關懷缺失。而老人不幸喪命後,這種子女又想打官司獲取賠償,難道老人的買命錢,花的那麼心安嗎?其次,當年南京法院那句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已經展現出他對當今社會的毒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家庭,誰也不敢賭你救助的這個人會不會給你上演一出東郭先生和狼的橋段。寧可自己內心稍受自我譴責,也不敢將一家老小的幸福生活拱手交給別人吧。願逝者安息吧,每個人都會老去,請多關愛老人,每個人都有家庭,請務必對施以援手的人善良。我們的社會病了,但我依然相信它終將會走向健康。



Ai車族


這不得不說是一個悲劇,

但事情發展到今天這已經變成了一個典型的博弈論模型,路人只有兩個選擇,幫助或者置之不理,結果也變成了兩個,被訛詐或者被感謝,然而被訛詐的成本太高,被感謝的收益卻可以忽略不計,如果選擇置之不理,理論收益是零,如果選擇幫助,理論收益是負數,即使被感謝的可能性佔比非常高,這種情況下大部分人會選擇置之不理。比如你去做一張測試卷,5道選擇題,答錯扣50分,答對加1分,不答不得分,在沒有十足把握的情況下,答題人交白卷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這並不是因為人性的怯懦,問題在於這個邏輯模型是有問題的,答錯的代價太大而讓人害怕去做選擇。如果樣本足夠大,我相信絕大多數路人會選擇對老人置之不理。造成這個局面不能簡單歸罪於某一部分路人,任何一個人在不知道答案的情況下都不會採取行動,因為大家都知道有一個結果是要付出幾十萬的代價。造成這種局面有一部分原因要歸咎於媒體,但最大地原因還是要歸於那些創造了這種模型的人,第一個挑戰道德基礎獲利的人藉助媒體的力量和人高效的學習能力推倒了整個道德基礎。要打破這種困境需要豐富模型內的選擇空間或者改變各行為的理論收益,比如置之不理一樣要罰款1000,或者主動幫助老人則相關機構直接獎勵1000鼓勵金,或者施助者被訛詐後可申請由政府提供法律援助,或者規定受助者訛詐失敗一樣要承擔20萬罰款,等等等等,總之絕不能依靠道德良知底線這種無法定義的概念來維持安定,我相信老人的家屬繼續上訴仍是徒勞,這件事根本沒有一個明確的責任承擔方,即使這6小時中的某一個路人坦白承認自己當時沒有提供幫助,也僅僅是受到輿論的譴責而已,不應該承擔老人死亡這麼大的責任。


fzanks


法理上沒毛病,國人都怕事,怕被訛上,而且這還是一個老頭,鍵盤俠們不要噴,如果不認識或者非親非故,誰敢去扶?看下自己的存款夠不夠賠付先,因為國內因為此類時事件導致施救人被病患家屬或者病患老人訛詐的案例太多了,社會風氣被那些訛詐過主動去施救的人搞壞了。

人情上面,責任主要歸家屬所有,大熱天午時老人去撿瓶子,我覺得老人在家裡肯定過的不如意,家屬有什麼臉面和理由去告另外四方?

還有期間有小夥子路過,看了下沒有上前查看,也沒有報警,一條人命就這樣過去了,不知道小夥子怎麼想的,夜深人靜的時候自己的良心不會痛麼?


LOOK就這樣


中國人的維權,很多已經到了癩皮狗的狀態了。最關鍵的是他們還屢屢得逞。所以這種人越來越多。我覺得本案,應該追究家人監護不力之責,畢竟老人不是你傢俬產,而是國家公民。


雨夜哨兵


這種家屬不怕遭報應嗎!這樣都能起訴四家公司,幸好沒人扶,要不然非得訛的人家傾家蕩產!逝者安息吧,希望下輩子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秋日私語U


說實話,這種家屬,要真的就了,那倒黴了,四家公司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他能能把人告了,你說說你要救他,你真的說不清楚,就像那回的那個人,就一個人被人賴上了,結果自己還自殺了


李教官5


在世時無人問津淪落到去撿垃圾,死了訛錢倒挺上心的!就你這家風需得判你個訛詐罪才是應該的!


得失皆淡然


我會毫不猶豫地去護起老人,有一次送女兒上學,有個人被車撞到,車跑了,我馬上撥打12O,車到了,我才走。女兒遲到和老師解釋一下就好了。做人都應該以善良為本。


用戶苦菜花苦苦苦


原告作為家人,應該是該老人的第一監護人,承擔首要責任。家人不檢討自已,反而藉此把責任強加給無關人員,真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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