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上调
按照《淄博市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政策措施》的要求,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淄博市从今年2月份起,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90%。
按照《淄博市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政策措施》的要求,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淄博市从今年2月份起,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90%。
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障科科长 孔楠
一是由以前每年的11月份调整提前到今年的2月份 第二就是 调整的标准由以前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上调到90% 调整后各区县失业金标准将最少上调155元
从二月份起,张店区、淄川区、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开区失业保障金从原来的1528元调整为1719元/月,提高了191元;高青县、沂源县失业保障金从原来的1240元调整为1395元/月,提高了155元;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失业保障金从原来的1384元调整到1557元/月,提高了1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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