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業主提出“我住一樓,一萬年不坐電梯,憑啥要交電梯費”這樣的問題,物業該如何解答?

三晉新視界


未使用電梯也要交費?那你把電梯拆除,看一樓的住戶叫不叫,若叫就叫他拿錢,最好單元誰叫得多誰叫得大聲要多交錢。

我以前住一樓,無電梯的(七層樓)。公共路燈費要平攤。來收費了,我說我不交平攤的,要不把公共路燈全關,看誰叫苦,後來十多年沒來收我的費用。


易勇軍260090596


我認為不能一概而論,首先要明白這個“電梯費”是用來做什麼的?如果是舊樓加裝電梯,我認為底層不僅不需要交“電梯費”,還應該得到相應的補償;如果小區本就為電梯住宅,電梯費就應該是物業費的一部分,雖然於情上不容易解釋,但於理上是解釋的通的。下面就詳細說一下這兩個不同的情況。

如果是舊樓加裝電梯,對底層住戶來說沒有一點用處,反而杵在那裡怎麼都不是。還會影響一樓住戶的通風以及採光,更有甚者可能會影響底層人們的出行,例如停車以及過車的問題。所以,舊樓加裝電梯對底層來說只有弊而沒有利,不僅不應該收“電梯費”,還應該給予一定的補償,例如,減免物業費等措施。

再來聊一下電梯住宅的日常管理中是否應該收“電梯費”。我認為這時候的“電梯費”屬於物業費的一部分,應該收取。於情來說有些人認為“我一輩子不會用電梯,為什麼要交電梯費”。但於理來說,電梯屬於公共資源,公共資源歸位所有業主所共有,這是業主享有的權利,享受權利的同時自然要履行義務,法律規定任何人不得因為放棄權利而拒絕履行義務。

就像你說我和朋友去海底撈吃火鍋,都知道海底撈火鍋店的服務是出奇的好,你進去就和店長說:我這人受不了服務員這麼熱情的服務,我不用他們服務了,菜我去後廚端,調料我自己盛,我哥們兒以前做過廚師,鍋底我們自己做就行了。你看我不用你們的人不用你們的服務,我是不是隻需要付一半錢就行了?大家都能猜到結果會是什麼,雖然這個例子的比喻很誇張,但同樣的去海底撈享受服務是你的權利,付錢是你享受完權利所應該履行的義務,你並不能把權利自行縮減去拒絕履行義務。所以,從法律上來說,“電梯費”是一個業主的義務,像物業費一樣,不論你是否需要都應該交。

但也不能一概而論,“電梯費”的收取主要是物業在管理,國家並沒有電梯費的相關收取規定。所以如果物業規定按照家庭人數收費、按照樓層高度收費、按照房子面積收費都是合理的收費方式,不能因為某些規定對自己不利就否定其合理性。

小區物業管理上的一些其他收費大多也都類似,我們應該換位思考相互理解,少一些抱怨和爭論,小區才會更加和諧美好。


建聞君


對於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而且目前每個小區的執行標準也是不一樣的,但是有一個大前提總的原則還是可以作為參考的。

因為我們這裡所說的電梯費不僅僅是電梯使用的費用,一般來說還包含電梯的維護保養費,還有電梯的年檢費,這兩項費用一般都是包含在物業費裡面的。所以一樓的用戶即使不使用電梯,不用交電梯運行費,但是這兩項費用還是要交的。

而且一樓的用戶雖然平時不用電梯,但是你能夠保證一輩子不上樓去嗎?萬一你有事需要上樓辦點兒別的事情,或者上鄰居家串個門兒坐一下電梯,難道還要按次收費嗎?所以說一輩子都不用電梯,這種話過於絕對了,也是不可能實現的,難道你沒交電梯費還要有保安天天在這兒看著你,看你使沒使電梯嗎?

這只是從日常的生活角度出發,如果從法律的角度出發,物權法律也明確規定了: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住戶即使不使用電梯,但也應按住房面積分攤費用。 物業管理條例也沒有規定一樓不需要交電梯費。 所以一般一樓的用戶還是需要交電梯費的,除非你在買房的時候,對於這部分費用到底交不交有了明確的規定?否則還是跟大家一起分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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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師工作室


一般物業解答就是不交不行,法律規定,一樓必須交電梯費,如果一樓不交電梯費去法院起訴物業贏,我住一樓,為了幾毛電梯費和物業鬧了一年,不是錢多少的事,想想就來氣,坐不著電梯,要求物業照顧一樓少交點物業費也不行,並且少一分也不行,不交費就停水,一氣之下發動業主成立了業主委員會,解聘了前期物業,從新聘了新物業,新物業從之前的每平方1.20元降到現在九毛收費,一樓0.60元收費,新物業進入小區三年了,物業服務比不上前期物業,光收費不幹事,我們準備自治管理再降二毛物業費按七毛收費,現在業委會正在商量,物業到期自治,把收費降到最低,為報答業主的支持管理好小區。


工農兵伯伯


電梯費均攤.本來就不合理。理應該按樓層高低,來設定應繳費用比例。比如,我住一樓,包括串門在內的使用概率也不到0.1%,你住2、3樓,見到多人乘坐,要排隊時,通常選擇走樓梯,住4、5、6樓的,有時當健身,也會跑樓梯,他住15樓的話,除非不住(一般也出租),否則必須天天用幾次。電梯升高的層數不同、使用頻率不同,產生的用電量費也不同,損粍也不同,導致維修保養費用也不同。憑什麼要低層用戶為高層的埋單。所以,電梯費改革,應該是誓在必行。


象心獨運


一、我不知道為什麼非要給多層居民樓裝電梯?!

1、裝電梯費用是每戶用幾萬元說的,而且,還有維修費、大修理基金和電費。對多層住宅居民就是一個很大的費用,他們絕大多數是權衡利弊後,不會出這筆錢的。為什麼?

裝電梯的好處很微弱。

(1)對癱瘓病人在院內散心有利。可是,一是多層三樓以上有幾個癱瘓病人?連千分之一都不到。二是癱瘓了一般就不出門了,只能將就在屋內找一些散心的方式方法了。三是許多家有癱瘓病人的,都去租用一樓房子了。這個用不了多少費用差。

至於其他人,上下樓比較困難的人,可以慢慢上下,全當是一種鍛鍊。現在不是講究一天走多少步嗎?這個正好是個機會。

(2)、搬重東西方便。一是無非就是裝修時多掏幾百元上樓費。可是,他們多少年裝修一次呢?十年至三十年。二是搬魚缸多出一百至幾百元上樓費。可是,多層居民養觀賞魚的直到現在才達到幾百分之一。況且,搬上去一用就是十幾年。三是現在的面、米等都大多數是小包裝。

加裝電梯的壞影響。一是絕對影響一、二樓的空間。二是絕對妨礙所有不願裝電梯住戶的採光。影響人家己固有的空間和採光,必須在人家允許的情況下議談賠償的,人家不允許還不能施工。三是給多層裝的電梯基本上都是質量不太過關的,出了人身傷亡事故,誰來承擔?!

2、多層居民樓住戶經濟狀況概況。一是租住的大約佔3O%,他們大多數是社會底層人。

二是房主大多數是社會基層居民,經濟都不是很寬裕,花費大多數是卡尺等寸的。也就是說經濟上好些的都去住高層了。

舉幾個例子。比如改造暖氣費用每戶僅三千元上下,而且,暖氣的好處多了。就這種事,己經十幾年了,仍然有10%以上的樓房未裝。

又比如從傳統電錶換成自動計費交費電錶。己推動多少年了,為什麼裝者連30%都沒有?就是卡尺等寸。這次國家免費裝,他們當然樂意了。

許多小區都有更無賴的,如長期拖欠水費、電費、物業費。又如有車不交全年停車費,而是到處插空打游擊的放。

3、為什麼要強迫多層住宅裝電梯呢?!憑什麼強迫?!憑什麼囉囉嗦嗦的做工作?!電梯廠給物業多少獎勵?!

凡事不能強迫。你將通告貼出去,人家都願意裝了,馬上議合同。不願意了,大路朝天,各走各的。

4、關於一樓人用不用電梯的問題。一是幾十年沒電梯,他們還不是照常生產生活。二是現在的城裡人往往連對門都不搭話,還與樓上有什麼事?!現在人們都在公共場所交往,串門的還有幾個?!三是現在手機、微信這麼方便,憑什麼上樓去呢?!就是要上樓走樓梯費不了什麼,還能運動運動的。

二、關於買房時已有電梯的,基本上都是高層。

1、這個收費,應該在購房前的某個合同內明白說清,免得之後多費口舌,引起沒必要的矛盾和糾紛。

2、這種情況下,交費是應該的。也就是說直接收費就是,沒必要解釋和爭辯。

凡是在這個問題上交涉或賴費的,都屬於社會的另類。


魚磊衛靜


就算你能把電線杆說得開花,人家沒有消費的東西憑什麼叫人家拿錢為別人做好事?電梯這玩意給一層住戶造成的負面影響有誰過問或給予補償了嗎?雨雪天梯口的大力跺腳聲,等待時孩子們的打鬧聲,拍打電梯等不一而盡,如此也就算了,非要把不要臉的狗屁規定拿出來一定死要錢!什麼叫“大家共有財產”?欺負人不帶這樣的!順便說一聲我不住一層。


牧羊人30369


如果是加裝電梯,我住一樓,只有在影響不大的情況下才會同意加裝,交錢那是不可能的,不索賠就不錯了~房子早就買了,買房的時候每個樓層優缺點都擺在那裡價格也有差異,憑什麼好處都讓你們樓上的佔了還得一樓的來買單?如果是本來就是電梯房,那就不一樣了,跟上面一個理,買房的時候就已經有所評估了


國士無雙s


分成兩個方面來說。一是現在的電梯房。電梯房一開始就是把電梯納入建設計劃的,使用的土地來源於公攤。這就和小區內的公共文化設施性質是一樣的,不管你用不用,它都在那裡,都是共有的。這個你就必須要繳納費用。但是1樓因為使用的少,或者說不使用,那麼繳納的費用應該很低才合理。二是老舊小區沒有電梯。按照現在老舊小區改造增裝了電梯。因為這個不屬於原建設範圍,而且新建電梯佔有了共有面積。所以應該是誰受益誰付費。並且因為加裝電梯會對一樓的採光、噪音、安全、出行等造成一定影響,因此還應該對1樓進行補償才合理。


森林206081367


讓住一樓的住戶交,電梯費,這在那個國家,什麼樣的社會制度都要講理,雖然法律支持物業,但是人家住一樓的戶主說不交也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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