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管理相關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確保廣大科研人員能夠集中精力開展疫情防控科技攻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現對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管理相關工作進行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放寬市級科技計劃項目(課題)執行和驗收期限

(一)實施週期調整

對於實施期結束時間在2020年12月底前的在研項目(課題),實施期自動延長6個月,此延期事項無需承擔單位單獨申請。在此期間承擔單位完成項目(課題)任務的,可立即啟動驗收和審計工作,提交驗收材料。相關研究人員在申請新項目(課題)時,限項時間按原任務書實施期結束時間為準。

如核心研究團隊身處疫區或直接投入疫情防控診治一線、項目(課題)實施受到疫情嚴重影響需要進一步延長實施週期,承擔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向主管處室提出申請。

對於實施期結束時間不在上述時間範圍的在研項目(課題),如受疫情影響較為嚴重,承擔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提出延期申請。

(二)驗收時間調整

對於實施期已結束正在準備驗收材料的項目(課題),驗收期由3個月延長為6個月。已提交驗收材料的項目(課題),主管處室組織開展後續工作的時間可在以上時間段內視情況順延。

二、相關要求

1.各項目(課題)主管處室和市科委科技計劃項目統一管理平臺服務支撐單位要按照上述調整要求,及時做好工作統籌安排,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提高服務質量,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做好服務,推動科技計劃有序順利實施。

2.為減少人員接觸、有效防控疫情,請各有關單位在組織開展研究工作的同時,嚴格遵循國家、地方的各項防疫要求,減少人員聚集,確保科研人員健康安全。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0年2月13日

詳情請關注網址:http://kw.beijing.gov.cn/art/2020/2/13/art_736_477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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