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疫情期間駕照逾期未換未審 發生事故仍可理賠

央廣網廣州2月19日消息(記者鄭澍 通訊員粵交警)2月18日,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廣東銀保監局聯合發佈《關於我省疫情期間車駕管業務辦理及保險理賠業務惠民措施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因受疫情影響,逾期未辦理機動車檢驗和駕駛證審驗換證,又發生有責交通事故的,只要在保險有效期內,均可依法理賠。

根據《公告》,對在疫情防控期間不能按期辦理駕駛證審驗換證、機動車檢驗等業務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結束以後辦理。在疫情期間(省政府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響應期間)至疫情結束之後45天內,群眾確有駕車出行等生產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員、物資運輸等應急保障需求的,對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未審驗、機動車逾期未檢驗等情形發生有責道路交通事故,機動車交強險、商業險在有效期限內的,其保險承保公司不因上述未換證、未審驗、未檢驗等情形免除責任,應依法予以理賠。

據悉,以上惠民舉措適用於廣東銀保監局轄內保險機構承保的機動車,轄區外有不同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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