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被隔離不能上班公司算曠工該怎麼辦?

雲律行法律服務


同公司相關部門說明情況,並給於一定的政策說明,如果公司不同意,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如果遇到這樣沒有人性,知法犯法的公司,待著也沒有多大意思,一個投機取巧的公司是走不遠的,選擇離開也不是一種方法!


落花飛雪又殘夜


對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經隔離、醫學觀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攜帶者後,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的工資待遇由所屬企業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不能以曠工構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來解除勞動合同。

3、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

二、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們可以看到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被隔離時,相關的企業應該按照正常工作時間進行工資支付,不能以曠工為由進行剋扣工資或者辭退的行為,


我好像在哪見過你


為落實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確保被傳染職工安心接受治療,被隔離人員和未及時返京復工人員安心檢查休息,1月23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維護勞動關係穩定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醫療期工資、隔離期工資、返京復工假期等相關待遇,要求職工和企業安心配合防控疫情。

隔離、醫學觀察期工資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根據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應當享有醫療期。職工醫療期中,企業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假工資,病假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的規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經隔離、醫學觀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攜帶者後,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的工資待遇由所屬企業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讓因疫情無法及時返京可優先安排年休假

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京復工的職工,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執行工作任務的出差職工,因疫情未能及時返京期間的工資待遇由所屬企業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可以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採取輪崗倒休的方式保持正常生產經營。


東莞平安哥


疫情期間被隔離不能上班公司算曠工怎麼辦?疫情的出現,是國家和單位,個人不可預測的天災人禍,在疫情爆發後,在國家危難時刻,為了保護國家每個公民,國家,各省市防疫防控部門都相繼出臺了,各種防控措施,不出門,不亂串聚會,各行各業都一律停業等多種規定,這是國家行為,這是政府行為,即然國家有要求,每個公民,每個單位都得執行,這不是那個人的行為,不是你個人想曠工就曠工的問題,特殊時期,國家有特殊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對此也有解釋,在疫情嚴重時期被隔離沒上班,不存在曠工說法,這是特殊時期的規定,但如果復工復產後,你不上班,那就按勞動法,廠規廠紀去對待去處理。


天夢138378988


勞動者卻因疫情而客觀不能到廠上班的,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曠工而辭退勞動者。

人社廳明電[2020]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規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君帆法律服務


很高興為你回答、首先要拿出相關的文件制度找公司協商、溝通,新冠肺炎屬於不可抗力事件、公司做這樣的決定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溝通無效的情況下、學會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到當地的勞動保護部門申請仲裁、非常時期一定要注意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疫情拐點即將來臨、希望你能早日正常生活、祝你幸福!武漢加油💪中國加油💪



一諾剪影


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對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經隔離、醫學觀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攜帶者後,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的工資待遇由所屬企業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不能以曠工構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來解除勞動合同。



優質飛


不應該算曠工。對新冠肺炎疑似病人及與新冠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的,經隔離、醫學觀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攜帶者後,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的工資待遇由所屬企業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胡咧咧瞎叨叨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288,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tos-cn-i-0022/9c847d5e327b41fd907ba69f8716a5ba\

我是嬌嬌吖



分享到:


相關文章: